擅长评估公司对房地产价值评估、拆迁公司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征地拆迁纠纷案件及涉及征地拆迁的民事、其他房产纠纷案件,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案件、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案件、企业公司厂房拆迁案件、违法强拆房屋案件等领域经验丰富。
法律分析:
申请购买限购区域内住房或者申请海曙、江北、镇海、北仑、鄞州、奉化区(以下简称“市六区”)内优先认购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住房情况核查范围扩大为市六区。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限购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且无补缴记录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非本市市六区户籍居民家庭申请优先认购新建商品住房的,应当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市六区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且无补缴记录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企业等法人及非法人组织暂停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经批准的人才公寓等项目除外。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二、调整限购区域范围
(三)限购区域范围调整为北环西路—广元路、广元路延伸段(规划)—西洪大桥(在建)—秋实路—鄞县大道—机场路—鄞州大道—鄞县大道—宁波绕城高速G1504—东环南路—东环北路—北环东路—北环西路所围区域。
(四)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以下简称“市五区”)行政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市五区行政区域内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暂停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购房人申请限购区域内购房资格的,家庭住房情况核查范围调整为市五区行政区域。
2014年10月1日起市五区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及2016年7月13日起市五区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上住宅被征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征收人或被征迁人持协议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的,可不受限购政策限制。
除上述规定外,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户籍认定、人才购房、限售等条件和标准,以及房屋交易登记等业务办理流程,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现在我国已经没有暂住证,只有居住证,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需要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一定意义上是对“暂住证”替代,宁波的“居住证”分为两个内容:
临时居住证、居住证。
他们分别对应的是一定的经济政治层级的外来人口,所以“居住证”内含一定的当地的政策导引作用。
宁波长期居住证作用是《居住证》持有人享受下列待遇:
(一)、其子女在其居住地入托、入中小学就读,免收借读管理费;取得宁波高中毕业学历的,可在宁波报名参加统一高考,执行宁波籍考生升入高等院校的录取分数线。
具体实施细则由相关部门制定;
(二)、在当地注册工商 营业执照,以技术入股等方式创办企业;
(三)、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或产品)和科技项目资助,参加科技项目竞标,申报科技成果奖励;
(四)、在宁波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或考试、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或鉴定、执业(职业)资格注册登记;办理人事档案托管等人事代理业务;
(五)、经有管理权限的部门批准,以短期聘用、项目聘用等方式,接受宁波机关的聘用;
(六)、列入宁波当地政府资助的人才培养计划,并参加有关人才、奖励项目的评选;
(七)、在宁波当地办理机动车登记和申领驾驶证;
(八)、国(境)外人员持税务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外汇管理机关指定的银行,将其在宁波期间合法取得的人民币收入兑换成外汇,汇出境外;
(九)、参加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等宁波各种社会保险;
(十)、符合条件的可在宁波当地申请购买房屋;
(十一)、在金融、通讯、互联网络等各项社会服务方面与宁波当地户口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第十二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一)、义务教育;
(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宁波居住证办理条件有:
流动人口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已经进行了居住登记的;
居住半年以上,是指流动人口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连续居住并向公安机关申报居住登记半年以上;
节假日返乡探亲或在本市范围内迁徙并及时向公安机关申报居住地址变更未超过十日的。
居住证办理流程有:
需要申领居住证的,由个人到现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或者由个人所在工作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集中到单位所在区县的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
区县各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收到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材料后,负责对申领材料进行现场核对。
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收件凭证;
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补齐材料。
一、办理居住证需要的材料有:
1、居民身份证。
2、居民本人相片。
3、能够证明居民本人居住地址,就业单位,就读情况的证明文件。
携带这些资料前往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即可办理。
二、办理居住证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之一:
1、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就业、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
2、在居住地有稳定住所,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
3、在居住地连续就读。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
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法律分析:
宁波居住证办理条件:
1、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连续居住满三年;2、有固定住所;3、有稳定工作;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5、已在本市市区缴纳社会保险费三年以上;6、无违法生育子女行为;7、无犯罪记录。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现在我国已经没有暂住证,只有居住证,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需要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一定意义上是对“暂住证”替代,宁波的“居住证”分为两个内容:
临时居住证、居住证。
他们分别对应的是一定的经济政治层级的外来人口,所以“居住证”内含一定的当地的政策导引作用。
宁波长期居住证作用是《居住证》持有人享受下列待遇:
(一)、其子女在其居住地入托、入中小学就读,免收借读管理费;取得宁波高中毕业学历的,可在宁波报名参加统一高考,执行宁波籍考生升入高等院校的录取分数线。
具体实施细则由相关部门制定;
(二)、在当地注册工商 营业执照,以技术入股等方式创办企业;
(三)、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或产品)和科技项目资助,参加科技项目竞标,申报科技成果奖励;
(四)、在宁波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或考试、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或鉴定、执业(职业)资格注册登记;办理人事档案托管等人事代理业务;
(五)、经有管理权限的部门批准,以短期聘用、项目聘用等方式,接受宁波机关的聘用;
(六)、列入宁波当地政府资助的人才培养计划,并参加有关人才、奖励项目的评选;
(七)、在宁波当地办理机动车登记和申领驾驶证;
(八)、国(境)外人员持税务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外汇管理机关指定的银行,将其在宁波期间合法取得的人民币收入兑换成外汇,汇出境外;
(九)、参加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等宁波各种社会保险;
(十)、符合条件的可在宁波当地申请购买房屋;
(十一)、在金融、通讯、互联网络等各项社会服务方面与宁波当地户口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第十二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一)、义务教育;
(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一、宁波办居住证条件
1、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连续居住满三年;
2、有固定住所;
3、有稳定工作;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已在本市市区缴纳社会保险费三年以上;
6、无违法生育子女行为;
7、无犯罪记录。
二、宁波居住证办理流程
1、申请
2、提交材料
3、审核材料
4、查询核对办证人信息
5、采集办证人照片
6、填写《宁波市市居住证申领表》
7、在居住证业务模块中受理办证人申请
8、判断是否需收取工本费。
首次办证的免费
9、领取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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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广元高速房屋拆迁标准,宁波暂住证一定要办吗
内容审核:马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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