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征地拆迁、民商诉讼、公司法律顾问实务经验。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熟悉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征收中各类法律事务的处理。
强拆本身违法,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仍需担责!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用一个案例告诉大家。
案情简介
张某系河南省某县的村民,在村中拥有一处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因棚户区改造面临征收。2018年项目指挥部做出《补偿与安置方案》张某认为该补偿方案不合理,因此未与征收部门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也没有领取房屋拆迁补偿款。
{"ctype":2,"value":"b21bb051f819861893488f1958ed2e738bd4e624","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b21bb051f819861893488f1958ed2e738bd4e624?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2018年7月27日,自然资源局对张某做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处罚决定书》,2019年9月6日又做出了《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后张某提起诉讼,上述两项决定书被依法撤销,而政府的工作人员于2019年11月6日强制拆除了张某的房屋,张某于2020年4月份以自然资源规划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县政府的强拆行为违法,要求确认自然资源局强制拆除房屋的行为违法。
法院观点
本案中,首先,自然资源局在张某与征收部门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且在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处罚决定和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的行政行为被依法撤销的情况下,仍然实施了对张某房屋强制拆除的行政行为,违反了征收、补偿、强拆等行政行为的程序性规定。
{"ctype":2,"value":"b151f8198618367a7c861f403c738bd4b31ce524","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b151f8198618367a7c861f403c738bd4b31ce524?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其次,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涉案房屋被拆除事实的证明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应该由被告自然资源局举证。被告自然资源局在经法院合法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在法定举证期限内未提交强制拆除原告张某房屋的程序规定、证据和法律依据等证据材料,应视为无相应证据,并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ctype":2,"value":"f9198618367adab4eddf7bde99d4b31c8701e424","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f9198618367adab4eddf7bde99d4b31c8701e424?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自然资源局拆除原告张某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ctype":2,"value":"377adab44aed2e7322e6e6b19501a18b87d6fa24","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377adab44aed2e7322e6e6b19501a18b87d6fa24?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史律师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1、违建被强拆的维权方式一般为证明自己并没有收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的限期拆除通知,对于不能证明的,一般不能维权,因为违章建筑,本身就是会被拆除的。
2、法律根据:
《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3、违章建筑被强拆后,被拆迁方并不能获得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一、违章建筑在拆迁时能得到补偿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违章的建筑物进行拆迁时,是不能得到补偿的,违章的建筑是通过违法的方式兴建的,不受法律保护。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百二十五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二、强拆违章建筑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对于违法强拆行为,可以从行政和刑事两个方面进行追责。
行政追责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赔偿;
刑事追责则需具备犯罪构成要件,如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
对于违法强拆行为,可以从行政和刑事两个方面进行追责。
行政追责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赔偿。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未遵守法定程序、超越权限、无正当理由等导致强拆的单位和责任人,可以给予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有关执照证照等行政处罚措施。
同时,被拆迁人也有权向国家机关提出行政赔偿申请,获得相应经济补偿。
刑事追责则需具备犯罪构成要件。
如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故意伤害罪,则是指故意以暴力等方法对他人身体造成损伤或者健康损害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实际追责过程中,需要依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权衡和裁量,遵循法律程序和原则,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和人权价值。
如果强拆过程中出现了人员伤亡事件,如何追究责任?如果强拆过程中出现了人员伤亡事件,不仅可以从行政和刑事两个方面进行追责,还可以依据民事赔偿相关法律规定,对施工单位、拆迁单位等依法进行民事赔偿。
受害人或者家属可以向有关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获得相应赔偿。
对于违法强拆行为,可以从行政和刑事两个方面进行追责,同时也可依据民事赔偿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追责。
在追责过程中,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程序和原则,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和人权价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行政机关强拆违法可以直接要求对方赔偿或者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要求对方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直接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向相关当事人提出赔偿或要求其承担责任。
在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过程的两个环节中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作为救济途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1、违建被强拆的维权方式一般为证明自己并没有收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的限期拆除通知,对于不能证明的,一般不能维权,因为违章建筑,本身就是会被拆除的。
2、法律根据:
《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3、违章建筑被强拆后,被拆迁方并不能获得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一、违章建筑在拆迁时能得到补偿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违章的建筑物进行拆迁时,是不能得到补偿的,违章的建筑是通过违法的方式兴建的,不受法律保护。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百二十五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二、强拆违章建筑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一、遇到强拆如何应对1、遇到强拆的应对办法如下:
(1)拆迁遇到强拆应该向当地国土部门反映,或者直接拨打国土部的法律热线;
(2)强拆侵犯公民人身或财产权益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强制拆除农村违章建筑应符合什么条件1、乡镇政府应发出停止建设或限期改正的行政决定文件;
2、当事人没有对上述行政决定申请行政复议,也没有提起行政诉讼;
3、当事人未按照上述行政决定在期限内改正其违法行为,符合条件时,乡镇政府机关有权强制拆除当事人建设的违章建筑。
1、房屋拆迁纠纷未判决怎么办
2、房屋拆迁纠纷未判决案例
3、房屋拆迁纠纷未判决怎么处理
4、房屋拆迁不履行法院判决
5、拆迁可以不认法院判决书吗
6、拆迁法院判决
7、房屋拆迁判决书
8、拆迁官司打赢,不执行怎么办
9、拆迁不成会申请法院强拆吗
10、房屋拆迁案件纠纷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拆迁纠纷未判决,强拆违法,不到庭仍需担责!”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拆迁纠纷未判决,违建被强拆怎么维权
内容审核:耿佳慧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成员资格认定,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四个要素不是必须全部满足,综合判断,符合多数即可。
拆迁补偿谈判要点,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土地补偿款被截留,土地补偿费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全体成员共有。安置补助费是对失地人口安置的补偿,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直接关系到个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所有权人,谁种的归谁,谁建的归谁。分配方案要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到会人数和表决比例有法定要求。
高速公路拆迁红线,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有明确规定。高速公路两侧从公路用地外缘起算不少于三十米,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控制区内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已有的合法建筑不得扩建,控制区不等于征收范围。
集体土地被占用,租金停发是这类纠纷的常见转折点。企业不景气、项目烂尾,租金一停,地已经被硬化、厂房已经盖起来,复耕成本高得离谱。以租代征指的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农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规避农用地转用审批和土地征收程序。
无证房被认定违建,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这类房子在征收里被笼统叫作无证房,实际上分三种:当年有权批准但手续没走完、有缴费凭证或申请表但证没发下来、确实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人头费是民间说法,法律文本里对应的是安置补助费、人口安置面积或者安置房指标。集体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安置面积按家庭人口核定。两个算法不一样,但共同点是都跟人口数直接挂钩,有的项目给钱,有的项目给面积。
补偿方案不合理,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无证房强拆维权,2026年各地的做法没有变:先看房子的建成年份,再看有没有审批或者缴费凭证,最后看征收方拿出那份认定文书的性质。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
出嫁女权益,核心是四个要素:户籍在不在本村、有没有承包地、有没有履行村民义务、是不是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四条对着看,符合多数就应当认定成员资格。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