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杰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征地拆迁经验,迄今为止已参与办理征地、征收、拆迁及房屋纠纷等类型案件百余件。工作态度严谨认真,工作效率高,服务意识强,善于运用多层次、多元主体的纠纷解决方式为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
被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房屋早在2021年即被拆除,补偿却迟迟未能拿到手。被征收人申请履行补偿职责,县级政府答复称其当年就已将200余万元补偿款提存至公证处,被征收人自己去领就得了……
那么,将补偿款提存至公证处能否视为已履行了法定的补偿职责呢?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赵秀津律师团队的谭程泽律师又将怎样助力当事人争取最终的补偿呢?
委托人唐先生和王先生分别在山东省烟台市某村拥有集体土地上房屋。早在2021年涉案房屋即被纳入当地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且均已被拆除。县级政府曾作出《责令限期交出土地决定书》也已经生效判决确认违法。但委托人却始终未能得到公平、合理的征收补偿。
2024年12月,委托人向xx市人民政府邮寄《履行补偿职责申请书》。然而征收方签收后却未予任何答复,已严重超过了法定的答复期限。
2025年5月,委托人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赵秀津律师团队的谭程泽律师指导下,向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责令xx政府限期对其履职申请予以处理。
本案审理中,被申请人xx政府辩称其在签收涉案申请书后已及时转批至属地街道办进行答复,因案情较为复杂目前尚处于研究阶段。
不过,被申请人早在2021年9月就已将依据《房屋价值估价报告》计算得出的补偿款共计200余万元整存入当地公证处,并向申请人送达了《保管证书》,告知了申请人款项领取事宜。
被申请人据此答复认为申请人已可自行前往公证处领取补偿款,其补偿利益已得到保障,被申请人实际上已依法履行了补偿职责。
赵秀津律师团队的谭程泽律师则在听取意见等环节中强调,“依法履行补偿职责”有且仅有签订补偿协议或者作出补偿决定两种形式,本案中的征收方单方面提存至公证处、出具《保管证书》的操作不应视为已履行了补偿职责。
问题的关键在于,征收补偿协议和征收补偿决定均为征收领域的法定文书,是补偿行为合法的唯二表现载体。其他的行为均只能视为履行补偿职责的过程,但绝非已经完整履行了补偿职责。
同时不容忽视的是,征收补偿决定一经作出,被征收人依法享有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救济权利,这样能够经由司法审查充分保障被征收人得到的补偿利益公平、合理。
而单方面的提存至公证处则会令被征收人“没得可诉”,陷入“爱领不领”的尴尬境地。这显然不是依法履行补偿职责的合理表现。

2025年7月1日,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政府经审查作出烟政复决字〔2025〕220-22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认定被申请人xx政府未履行其法定补偿职责,责令被申请人在60日内对申请人邮寄的《履行补偿职责申请书》予以处理。二位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初步维护。
本案中谭程泽律师提出的“履行补偿职责”判定标准无疑值得大家充分理解和在实践中加以应用。

#补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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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网站
内容审核:白云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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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房屋被拆没拿到钱,合法强制拆除的办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房子被偷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路子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安置房不交付,协议签了不等于事情结束,对方不付款、不交房、停发过渡费,都属于不履行协议。老百姓可以起诉,也可以先书面催告,把催告记录留作证据。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
停产停业损失,土地这一块最容易被忽略。国有出让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厂房,土地价值往往体现不出来。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
补偿面积少算,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自管公房拆迁,先分清房屋性质。公房分三类:直管公房,产权在房管部门;自管公房,产权在单位;房改房,已经按房改政策卖给个人但可能没办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
无证房按违建拆除,卡点落在认定这两个字上,房子定成违建,补偿基数归零;定成历史遗留,合法面积照算。老百姓先把建成时间、有没有审批手续、住到现在的年限三样凑齐。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
被逼签协议后强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外嫁女不能分补偿,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