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扎实的法律实务能力,在房屋土地征收、分家析产纠纷等民商事、行政诉讼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擅长把握当事人根本利益,结合案件具体特点,综合一切合法手段,制定最为经济、有效的纠纷解决方案。并通过丰富的纠纷解决经验、扎实的法律基本功与特有的案件领悟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深受委托人好评。
导读:本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暴发以来,以武汉地区为主的多个城市由于场地、医疗设备等物资不足,很多高校宿舍、体育馆、酒店等民用设施被征用。前几日,武汉某市属高校宿舍内的学生个人物品由于政府征用而被像垃圾一样直接丢在宿舍楼下,校方为此也公开发布道歉信进行说明,而云南大理更是出现了卫生健康局征用口罩的笑话。由此可见,相关单位没有贯彻依法行政理念,法治思维不足,法律程序不熟悉,导致在突发事件出现时胡作为、乱作为的情况频发。笔者拟简要对征用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梳理,让大家能够正确认识征用引发的相关法律问题。
【要点一:征用的法律主体只能是政府部门】
法律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权决定征用。《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二条也规定,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国务院及省级政府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设立应急处理指挥部,也就是我们常在新闻上见到的防疫指挥部。
该指挥部属于有法律授权的临时机构,其代理人民政府行使本次防疫相关的职权,所以这类指挥部也是有权实施征用的。
【要点二:征用必须兼顾合理、适当性原则】
法律并没有对于征用的程序作出详细的规定。笔者认为,征用应当符合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尤其应当落实合理行政原则、权责一致原则。
合理行政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实施征用应当必要、适当,并避免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权责一致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实施征用时应当避免滥用职权的情况发生,对于违法行为应当严格追究其行政责任,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突发事件开始后,需要领导者高效率的处理各种突发情况,很多行政决定往往不能经过多次讨论论证后再正式施行。
因此,需要行政机关具备更高的自我管控意识以及行政素质。另一方面,公民在突发事件下要完全服从行政机关的管理,如果公民违反行政管理制度,此时的处罚也更加严厉,这时公民在行政管理中处于极度劣势的地位。
故此,行政机关在征用时应当通过明文的“征用补偿方案(协议)”制定更为严格的程序性规定,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保障被征用人的合法权益,以维护社会稳定。
【要点三:征用后的返还与补偿】
法律依据:《物权法》第四十四条: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二条还规定,被征用的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能返还的,应当及时返还。
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在被征用物品、场所使用完毕,或是疫情结束后,征用单位应当及时返还物品。参照征收相关的法律规定,笔者认为,征用单位在取得被征用物品、场所等财产前,应当对财产进行清登,确认被征用财产原貌及价值,并支付相应使用费用。
在征用结束后,征用单位应当在返还被征用财产时与原物进行比对,造成物品毁损、灭失等等致使原物的财产价值贬损的,应当进行补偿,保障被征用人不因为此次征用行为产生财产损失。
需要补充的是,征用行为给被征用财产的使用权人造成影响的,使用权人的权益同样应受到关注和保障。譬如在征用高校宿舍的过程中,使用权人有权因其室内物品的损毁灭失而获取补偿,补偿并不仅仅是给被征用财产的所有权人的。
在明拆迁律师最后想提示大家的是,征收和征用这两个概念在十几年前一直处于混用状态,如今的《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当年就叫做《征用土地公告办法》。但在今天,这两者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大家可以注意概念的区分,也算就此增长一点知识:征收拿走就不给你了,征用只是“用”,用完了能还的会还给你。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征用频发,你知道怎样征用才合法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内容来源参考: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网站
内容审核:周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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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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