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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发生的聚仙饭店坍塌事故中,舆论将关注的重点之一放在了涉案房屋曾多次加盖、扩建,并搭建了彩钢板棚上。而对于涉案房屋是否存在违建情形,当地住建部门的领导表示涉及层面较多,目前尚无定论。而对于“农村自建房屋的安全、设计以及是否需要竣工验收等问题,在全国都属于监管盲区和法律空白”。那么,农村宅基地上自建房屋的行为法律真的不管吗?本文,在明律师就为大家从“多层面”解析这一问题……
宅基地上建房并非“无法可依”
关于在宅基地上自建房屋应遵循怎样的施工建筑安全、工程质量等要求,《建筑法》在第83条作出了特别规定: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法。
这样看来,《建筑法》中的若干详细规定的确管不到农村宅基地上房屋建造上来。不过,我们还需要从建设行为是否符合城乡规划的角度来审视这一问题。
《城乡规划法》第41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这就是说,该第41条第1款所规定的需要申请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情形,适用于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这种情况,而并不能直接适用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
那么,问题就转为了是否存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以及该地方政府规章对农村村民建房究竟有何具体规定上了。
我们以2011年即颁布施行的《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为例简要说明。《办法》中指出:
村民建房应当取得规划许可。镇规划区内村民建房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庄规划区内村民建房应当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村民建房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属利用原宅基地改建的,不需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直接办理规划建设许可手续,由镇乡人民政府根据镇乡、村庄规划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在10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村民即可开工建设。
属新建、扩建的,应报送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镇乡人民政府进行规划审批。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镇乡人民政府上报的有关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批,受委托的镇乡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村民建房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批,对符合条件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由镇乡人民政府在5个工作日内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用地。
据此可知,即使是在原宅基地上改建,仍需要办理规划建设许可手续。《办法》还对农村住宅房屋的建设标准、安全质量管理、竣工验收等方面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而一旦农民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的规定进行住宅房屋建设,《城乡规划法》第65条就会被“激活”,涉案房屋将会面临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无法改正的责令限期拆除的处置结果。
在明拆迁律师要郑重提示广大农民朋友的是,所谓“存在监管盲区和法律空白”绝不意味着农民可以随意在自家宅基地上建房。农民朋友一定要在新建、改建、扩建前全面了解所在地的农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和城乡规划条例,杜绝在宅基地范围内大面积扩建、加盖房屋的情况发生,同时自行确保施工质量,排除各类风险隐患,尤其是不要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改变用途用于生产经营。
须知,一旦房屋遭遇不测,受损害的绝非仅仅是自己家人,牵涉其他不特定群体的可能性完全存在,作为房屋的主人恐难以逃脱法律责任的追究。
即便是征收拆迁、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等“好事”来临,无证自建的部分能否被认定并获取补偿也是一个存在诸多变数的问题。这也从一个侧面否定了“在宅基地上自建房屋法律不管”的观点。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宅基地上自建房屋法律不管,村民怎么盖都行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内容来源参考: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网站
内容审核:杨小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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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