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业前,从事工程类工作近10年时间,十分熟悉建设工程类合同及相关流程,积累了大量丰富的实务经验。
不久前,杨在明律师与梁红丽律师办理的某涉外酒店房屋征收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回收案在业内引起强烈反响。两位律师凭借着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以独特的办案思路,对征收补偿决定违法点提起多个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通过多重方式向征收方施加压力,最终征收方与当事人重新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补偿金额提高了近1.35亿元。我们一起来看看......
未收到征拆通知、补偿金额不合理、评估报告未有效送达……
北京某安饭店是一家经营二十多年的涉外酒店,2017年2月,朝阳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简称《征收决定》),决定对旧城区改建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实施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当事人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但征收方始终未将征收事项告知当事人,也没有与当事人进行协商。直到2022年9月,朝阳区政府向当事人以远低于周边房屋市场的价格作出补偿决定;据相关材料显示,室内装饰装修价值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搬迁费、移机费、重点工程专项补偿、附属建筑物补助据实结算。
在此期间,《征收决定》已经被相关人员提起了诉讼,一审判决确认生效之后,征收方又作出了对于非住宅的补偿实施细则,以此细则替代了补偿安置方案,剥夺了当事人陈述申辩异议的权利,2017年开始直到2023年之间,征收方对当事人的房屋做出了多次评估,但均未有效送达至当事人。
坚持“以打促谈”狠抓案件违法点

△杨在明律师(左)与梁红丽律师(右)
「在明律所」杨在明律师和梁红丽律师代理案件之后,经过详细的调查取证后发现:
1、委托人的经营性房屋于2017被纳入征收范围,但征收方始终未将征收事项告知当事人,也没有与当事人进行协商。
2、2017年至2023年之间,征收方对当事人的房屋做出了多次评估,但均未有效送达至当事人。
3、2022年9月,朝阳区政府向当事人作出补偿决定,补偿金额远远不能弥补当事人因拆迁造成的损失,且征补决定将补偿方式限定为货币补偿,剥夺了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权利,严重违反了国务院针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应当保证被征收人补偿方式选择权的原则。
至于征收方作出的补偿实施细则,以此替代补偿安置方案,严重剥夺了当事人陈述申辩异议的权利。
凭借着对案件的精准把握,杨在明律师和梁红丽律师很快确定办案的基本思路:“以打促谈”,同时抽丝剥茧,通过紧抓征收程序的违法点,采取曲线救国、围魏救赵的方式。

曲线救国起诉“征收补偿决定实施细则”
一般来说,实施细则作为征收决定的附件,不能被单独起诉,但杨在明律师和梁红丽律师认为,行政行为是否具有可诉性,关键在于是否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质性影响,该实施细则虽然以附件形式作出,但实际上对被征收人的权利义务产生了新的影响,于是针对实施细则提起相关诉讼,据此影响了案涉征补决定,本案进行的实际审查长达一年以上,正是因为对实施细则提起诉讼的影响才促成了征收方与当事人的谈判协商,最终重新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补偿金额提高了近1.35亿元。
本案涉酒店知名度高、地理位置优越、补偿金额较大,作为典型的“以打促谈”、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案件,杨在明律师和梁红丽律师剑走偏锋、曲线救国,不仅发起“征收补偿决定实施细则”是否具有可诉性的讨论,也为今后类似案例提供了全新的办案思路,在业内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代理律师杨在明
主任、创始人

中国律师参与立法第一人,《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工商大学客座教授,央视特邀嘉宾主持、评论员,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特邀评论员。
从业30余年,杨在明长期致力于土地法与民商法领域的学术研究与实践工作,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2012年创办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来,他致力于在公权力与私权利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搭建政府与百姓之间的沟通桥梁,保障当事人的良法权益,助力政府切实解决社会民生问题中的各种法律困境。
梁红丽
创始合伙人、督导律师

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权保部委员,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街道新联会委员,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北京《置业法眼》栏目案件讲解员及评论特邀嘉宾,北京市第12届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业委员会秘书,中数法律服务频道《法制与经济》栏目法律服务中心法律顾问。
△凭借着过硬的专业和卓越的谈判技巧,梁红丽律师获颁“2024(法律行业)影响力人物”(左),以及成功选任“第十二届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右)
执业20余年,梁红丽主办案件数量高达2000余件,足迹遍布全国30多个省市自治区,拥有优秀的人际沟通能力和机敏的应变能力,多年来对法律知识的深入钻研和对实践经验的不断积累,让她每一次都能从纷杂的信息中抽丝剥茧,在有限的时间内知己知彼,快速收集谈判筹码,制定有效策略,并从主观情绪思想、客观刚需等多方面描摹出立体的客户画像,深挖实际需求,打破既有僵局,在斡旋中为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分寸不让。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曲线救国!助力知名涉外酒店,补偿金额提升近1.35亿元”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内容来源参考: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网站
内容审核:郭培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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