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征地拆迁类行政案件、普通民商事案件。擅长处理多人房屋拆迁补偿案件,能够娴熟地利用法律。
当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对案件进行终本后,申请人后期还能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吗?申请恢复执行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基于此,笔者就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及恢复执行的相关法律规定归纳总结如下,以供读者参考。
一、什么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简称终本,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按照执行程序要求,履行了法定执行手续,采取了相应强制措施,穷尽了执行手段和方法,在查明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被执行人暂时无履行能力的情况下,暂时阶段性结束强制执行的一种结案方式。
二、法院对案件进行终本处理,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我国法律对执行案件进行终本处理有严格的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终本处理,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
法院在执行立案后,在对被执行人采取相应执行措施的同时(查、扣、冻措施),会向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书,并附上财产报告令,被执行人在收到上述材料后,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进行书面反馈,如果拒不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的,将面临纳入失信名单和拘留可能。
2.已对被执行人限高和纳入失信名单
限高和失信是执行程序中经常用到的执行措施,只要被执行人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履行义务,执行法院就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限高(被执行人是法人的,对被执行人和法定代表人采取限高措施);若是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拒不配合法院工作,并且不如实报告财产等,法院就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关于纳入失信名单的条件,详见笔者《被强制执行了,会被法院纳入失信名单吗?》一文。

3.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
“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是指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完成下列全部事项:
1.对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进行核查;
2.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存款、车辆及其他交通运输工具、不动产、有价证券等财产情况进行查询;
3.在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可能隐匿、转移财产所在地进行必要调查;
4.被执行人隐匿财产、会计账簿等资料且拒不交出的,依法采取搜查措施;
5.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依法采取审计调查、公告悬赏等调查措施。
4.自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已超过三个月
关于执行案件的执行期限,法律规定最长为六个月,从立案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限。实践中,执行法院对于采取终本处理的案件,通常是执行期限即将届满,而法院又未查询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经和被申请人联系,经申请人同意(在申请人不同意的情况下经过审查并经院长批准)后对案件进行终本处理,并向申请人下发终本裁定书。
5.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已依法予以查找;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妨害执行的,已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已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三、案件终本后,如何恢复执行?
案件终本后,对案件恢复执行的方式有两种,一是法院依职权恢复执行;二是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恢复执行。
1.法院依职权恢复执行的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在案件裁定“终本”的五年期间,法院每隔六个月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将告知申请执行人,若发现符合恢复执行条件,法院会及时恢复执行,以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正当权益。
2.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恢复执行的情形
从申请人角度而言,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通常情况下有以下情形:
一是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后未履行义务的。首次执行过程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并且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人民法院依据双方执行和解协议对案件进行结案,后申请人未按照和解协议内容履行义务。此种情况下,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也可以执行和解协议为依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是申请人在案件终本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终本后,申请人可以委托律师或者自行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展开调查,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将相应的财产证据收集以后,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三是成功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当公司为被执行人时,案件因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终本后,申请人成功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在法院裁定确认追加成功后,申请人依据追加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关于案件终本后,如何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详见笔者往期推送的《被执行人为自然人时,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十大途径》,以及《被执行人为法人时,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七大途径》两篇文章)。
四、律师提醒
执行案件“终本”后,并不代表申请执行人的正当权益失去保护,被执行人可以逃避相应的债务。被执行人受到限制仍会持续下去,如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仍然有效。另外,申请人若是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通过追加程序将股东或者第三人追加为被执行人的,都可以随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且不受执行时效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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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网站
内容审核:李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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