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的诉讼时效

咨询

欠条的诉讼时效

导读:欠条是一种在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文书类型。欠条的形成原因、形成时间、欠条内容等会影响欠条的性质,从而影响诉讼时效的计算。本文根据实务中的主流观点,以简单案例形式对各类欠条的性质、诉讼时效起算等问题予以对比说明,以供讨论。



本文实务总结:

1、在债务履行期未届满的情形下,债务人出具了欠条。该欠条是对当事人间存在某种法律关系的证明;

2、在债务履行期已届满的情形下,债务人出具了欠条。该欠条是对已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的确认,当事人之间并未因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而产生新的债权债务关系;

3、债务履行期未届满的情形下,债务人未履行债务,并未损害债权人的权利,故诉讼时效没起算;

4、债务履行期已届满的情形下,债务人未履行债务,已损害债权人的权利,诉讼时效起算;

5、双方约定货款两清的,收货方因无款可付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供方收到欠条之日起计算。

案例1:

2020年1月至年12月底前一起结算。在10万元。甲给A公司出具欠条一份,欠条上载明:“今欠A公司货款共计2020年8月20日。

案例2:

2020年1月至年7月底前一起结算。在10万元。乙暂时无法给付货款,给B公司出具欠条一份,欠条上载明:“今欠B公司货款共计2020年8月20日。

案例3:

2020年1月至年8月2020年10月20日,丙给年10月6月,丁不定期地从D公司购买货物。每次购买货物后,双方当场结清。在202020日,丁又从D购买货物,货款10万元,赊欠。D公司出具欠条一份,欠条上载明:“今欠D公司货款共计10万元(大写:拾万元整),年10月年12月底前结清,在年7月底前结清,在2。

二、关于诉讼时效问题

案例1中,虽然甲出具欠条时间为202020日,但甲允诺在2020年12月底前一起结算,该情形下,欠条作为存在买卖关系的证明。在该情形下,A公司交付货物后,因债务人甲给付货款的履行期限尚未届满,故甲未立即支付货款并未侵害A公司的利益,因此,诉讼时效在出具欠条时(202020日)并未起算,而是应该自2021年1月1日起算。

案例2中,乙允诺在20202020年8月1日起算。

案例3中,丙每次购买货物后,双方当场结清。在202020日,丙又从C购买货物,货款10万元,赊欠。该情形下,如果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补充约定或根据交易习惯可以认定在C公司交货同时丙支付货款,则在交货当时,应C公司的要求,丙出具未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则应适用【1994C公司收到丙所写欠条之日起计算。

案例4中,虽然丁在202020日出具的欠条,但欠条明确载明:“2020年12月D公司交付货物后,因债务人丁给付货款的履行期限尚未届满,故丁未立即支付货款并未侵害债权人的利益,因此,诉讼时效在出具欠条时(202020日)并未起算,而是应该自2020年12月31日起算。

附: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 
(法释〔2020〕17号修改的司法解释之一)
(2012年3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鲁高法〈1992〉70号请示收悉。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的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
据你院报告称,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方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因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欠款条之日起重新计算。
此复。 

《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欠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欠条的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起算

#欠条的诉讼时效新规定民法典

#欠条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欠条的诉讼时效过了三年怎么办

#欠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民法典320条规定

#欠条的诉讼时效司法解释

#欠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过了诉讼时效期限还能起诉

#欠条的诉讼时效是20年吗

#欠条的诉讼时效起算点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欠条的诉讼时效”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内容来源参考: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网站

内容审核:王振嵩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欠条的诉讼时效/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山东二十年内拆迁政策,拆迁行政诉讼时效是六个月还是二十年

26年01月07日
拆迁补偿诉讼时效是怎么算的,拆迁补偿款适用诉讼时效吗

26年01月07日
民法典中规定的房屋拆迁诉讼时效几年,拆迁问题诉讼时效

26年01月07日
申请拆迁补偿协议无效的诉讼时效,征收协议无效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26年01月07日
拆迁六年没得到赔偿,拆迁行政诉讼时效是六个月还是二十年

26年01月07日
拆迁赔偿诉讼期是多久啊,拆迁行政诉讼时效是六个月还是二十年

26年01月07日
房屋被强拆的诉讼时效,强拆诉讼时效6个月还是一年,房子被强拆的诉讼时效

26年01月07日
土地侵权责任诉讼时效多久,土地被强占30年以上还能投诉吗为什么

26年01月07日
房屋被违法强拆的诉讼时效怎么规定,房子被违法强拆后如何赔偿

26年01月07日
拆迁补偿纠纷诉讼期限,征收拆迁中行政协议履行争议有无诉讼时效,拆迁补偿款适用诉讼时效吗

26年01月07日
洛阳大酒店拆迁计划,欠款欠条怎么写正规有效

26年01月07日
农村拆迁土地款写欠条,拆迁陪偿欠款怎样写具有法律效应

26年01月07日
拆迁补偿打欠条,拆迁款拖欠有什么办法

26年01月07日
拆迁补偿协议复写件,欠条的复写件是否有效

26年01月07日
房屋拆迁后还款,欠条中表示房子拆迁后再还钱

26年01月07日
拆迁补偿款欠条,欠条中表示房子拆迁后再还钱 -民事诉讼

26年01月07日
拆迁赔偿打欠条,在拆迁纠纷中可以打欠条吗

26年01月07日
岳阳县关于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有欠条如何起诉欠款人

26年01月07日
拆迁户欠款,拆迁户 欠政府钱怎么办

26年01月07日
债权拆迁补偿款,法院查封的房产遇拆迁应如何处置

26年01月07日
最新新闻
筑牢党建根基 赋能律所发展|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党员大会顺利召开

为进一步加强律所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建引领律所建设发展,10月25日上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大会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内选举相关规定组织召开,会议流程严谨规范,符合法定开会条件。

26年01月07日
在明律所副主任、创始合伙人杨念平律师荣获“2026 GRCD争议解决年度律师”

10月24日下午,2026 GRCD北京论坛暨中国年度大奖颁奖典礼在北京成功举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副主任、创始合伙人杨念平律师凭借近二十年在行政争议解决领域的影响力与两千余件案件的实务积累,喜获“2026 GRCD争议解决年度律师”殊荣,并于圆桌交流及专访中,就企业行政争议的解决分享了个人一线观察。

26年01月07日
安置房拆迁公摊面积,2026年从评估程序查起

安置房公摊面积,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26年01月07日
违法强拆维权,2026年先确认拆除行为违法

违法强拆维权,赔偿谈不拢的核心常常不是法律,是举证。房屋面积、结构、装修、室内物品、经营损失,每一项都要有依据,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

26年01月07日
自管公房拆迁,房改未办结的房屋补偿

自管公房拆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房改房是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的公房,购房之后产权归个人,但有的没办下证。三类房子的补偿规则差别很大,承租权不是空的东西。

26年01月07日
拆迁面积认定,2026年先申请复核评估

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26年01月07日
过渡费停发,北京这类拆迁纠纷的救济路子

过渡费停发,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这意味着两件事:对方不履行,老百姓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协议内容受行政法约束,不能违反法定的补偿标准。

26年01月07日
环保关停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举证方式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26年01月07日
拆迁评估价低于市场价,2026年先调报告

评估价低于市场价,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26年01月07日
环保关停拆迁补偿,2026年先查土地性质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26年01月07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