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个征收拆迁项目中的被拆迁人而言,看上去是“天降富贵”砸到了自己头上,就等着“拆迁暴富”过上“拆二代”的飞驰人生了,可实际是怎么一回事,只有亲身经历过的朋友和陪伴在大家左右逾12年的在明律师心知肚明……
显然,拆迁对老百姓而言是最好的事情,也是最糟的事情。一旦拆迁方盯上咱最薄弱的地方,也真够咱喝上一壶的。这回,在明律师就为大家解析一下身为被拆迁人所难以回避的薄弱之处,大家再去想想如何用法律这身铠甲护盾去补强它。
在明律师解析
薄弱点一:这是重大建设项目,耽误了你来负责吗?
Law
在明律师在许多案件的代理过程中发现,“戴高帽子”是屡试不爽的施压举措。只要被拆迁人一请律师走法律途径,那项目立马就变身为拆迁方口中的“重大建设项目”,直接关乎到社会公共利益,是一天都耽搁不起的。
如今你一个普通的被拆迁人,不去“随大流”配合签字,反而请律师要和拆迁方“法院见”,你还有没有一点儿组织性原则性?有没有把其他被征收人的权益放在眼里?给项目造成重大影响,你负得起这个责任吗?
毕竟,有些被拆迁人有编制,有些的子女、配偶等家人有编制,这种看上去对普通人没什么用的攻击对他们而言是有用的。
人活在世上,无外乎活一个“体面”。拆迁方在答辩里三言两语就显得咱不体面了,要钱不要脸了,你说这谁受得了?
薄弱点二:你请那律师没用,除了信息公开申请就没见她打赢过官司
Law
以前是直接宣扬“不许请律师,请律师了补偿提升免谈”,现在律师遍街都是也就不怕了,改成给个别律师“贴宣传海报”了,上面全都是从网上搜来的该律师的“败诉”案例,反正是一个胜诉的没有……
显然,并非这位律师真这么不堪且无能,而是人家有那胜诉的全是申请信息公开的纠纷,补偿、赔偿、限期拆除、强制拆除等实体性的没搜到。人家还有不少是协商调解结案直接撤诉的,那在宣传中也属于没胜诉啊。
这里面真要感谢我们的被拆迁人,有的朋友说了,我本来还对请这律师的能力有些许担忧,一看拆迁方这么给她贴海报,那这律师错不了了肯定有能耐,否则拆迁方至于如此大动干戈吗?
请律师究竟有没有用,不能信广告,得信疗效……
薄弱点三:你再不签协议,奖励金就给你扣完了
Law
对于被拆迁人而言,政策性的奖励金属于摆在眼前的既得利益,似乎是不拿白不拿。而提升补偿标准和数额却更像水中月镜中花,看得见摸不着,且处于不确定的状态。
在这种情势下,“丢西瓜拣芝麻”的道理尽管大家都懂,可万一芝麻也丢了西瓜也没拣着又当如何呢?先把芝麻收下就成了很多被拆迁人的惯性选择,至于那西瓜,也就自动放弃了。
何况,在“利益捆绑”的程序设计下,这西瓜也不是你想选就敢去选的。笔者有个曾经历拆迁的朋友一直和我讲,我当时一看那“钉子户”请的律师来了,就气不打一处来,恨不得捡起个板砖——锻炼锻炼身体……
薄弱点四:“六断”常态化,经营、工作都得悠着点儿
Law
一旦成了“滞留户”,“六断”就会如影随形,而且美其名曰保障拆迁区域安全,且会出于“人道主义考虑”间断性地供应。水、电、气、热、路、网,哪个断了都受不了,“间断”更是会让咱的生活变得很抽象。固然法律有明文规定禁止这么干,但实践和理论从来都是两回事。
鉴于“六断”的手法比较老套陈旧,实践中拆迁方又逐步研发出了“高墙围挡”“干扰经营”等其他操作,针对被拆迁人中上学、上班者施加影响的也不新鲜。不签协议就让你回家去做家人的思想工作,做不通就各种处分你,让你回家休假。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