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和房屋合同不符,拆迁协议与实际安置房屋不符

咨询
李如律师

李如律师

专业律师 行政诉讼 土地征收 房屋拆迁

具有丰富的征地拆迁业务执业经验,擅长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对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拆迁案件的谈判、诉讼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拆迁协议和房屋合同不符,拆迁协议与实际安置房屋不符

一、拆迁协议与实际安置房屋不符

法律主观:

安置房户型与 拆迁补偿协议 不一致,可以要求房屋征收部门根据协议约定 承担违约责任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 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 停产停业损失 、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 不履行合同义务 或者 履行合同义务 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拆迁安置房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一、回迁房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的面积不一致怎么办?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因此,如果房屋面积与协议中的面积相差太多,相关法律条文可以参照适用商品房买卖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二、购买无证回迁房的法律风险

1、回迁房可以买卖吗?回迁房是开发商在征收土地时,配给回迁户的房子,基本上每个楼盘都有回迁房。

开发商会与回迁户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中一般会有关于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条款。

只有购房合同的回迁房是不能进行买卖的,只有办理了房产证的回迁房才能上市交易,像商品房那样正常买卖。

2、未获得房产证的回迁房的买卖有效吗?在没有获得房产证的情况下,购买回迁房会有诸多风险。

(1)回迁房办理房产证时,一般是根据业主在签订回迁房协议时所签订的名字确定房产所有人。

因此,如果在未获得房产证的情况下购买回迁房,则办理房产证时可能房产证上的名字并非购买人。

(2)在没有获得房屋产权的情况下进行房屋买卖交易,是属于私下交易,是不合法的行为,即使在公证处办理公证,也不受法律保护,原回迁户也可以收回自己的房产。

三、安置房户型与拆迁补偿协议不一致怎么办

法律分析:

安置房户型与拆迁补偿协议不一致,可以要求房屋征收部门根据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四、签了拆迁协议后不同意拆房子

签了拆迁协议后如果不同意拆房子,就要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在此期间和如果复议或诉讼成功,政府就不会强拆房子。

但如果没有提起,就会视为弃权,默认同意拆迁,政府就会拆除房子。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补偿决定应当公平,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征收方在实施强拆之前应当先向被拆迁人下达征收补偿决定书(国有土地上房屋)或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集体土地上房屋),被拆迁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视为被拆迁人弃权,默认了拆迁方确定的补偿金额及安置方案的合法性,征收方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即司法强拆。

而现行法律规定司法强拆是一种合法的强拆。

所以签了拆迁协议后如果不同意拆房子,是有机会不拆房子的。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签订后一方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不申请行政诉讼,又不在一定期限内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五、回迁房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的面积不一致怎么办?

一、回迁房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的面积不一致怎么办?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因此,如果房屋面积与协议中的面积相差太多,相关法律条文可以参照适用商品房买卖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二、购买无证回迁房的法律风险

1、回迁房可以买卖吗?回迁房是开发商在征收土地时,配给回迁户的房子,基本上每个楼盘都有回迁房。

开发商会与回迁户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中一般会有关于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条款。

只有购房合同的回迁房是不能进行买卖的,只有办理了房产证的回迁房才能上市交易,像商品房那样正常买卖。

2、未获得房产证的回迁房的买卖有效吗?在没有获得房产证的情况下,购买回迁房会有诸多风险。

(1)回迁房办理房产证时,一般是根据业主在签订回迁房协议时所签订的名字确定房产所有人。

因此,如果在未获得房产证的情况下购买回迁房,则办理房产证时可能房产证上的名字并非购买人。

(2)在没有获得房屋产权的情况下进行房屋买卖交易,是属于私下交易,是不合法的行为,即使在公证处办理公证,也不受法律保护,原回迁户也可以收回自己的房产。

六、安置房户型与拆迁补偿协议不一致怎么办?

法律分析:

拆迁安置房有房产证的话,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合规,那就有效。

如果是没有房产证,或者具有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条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拆迁协议和房屋合同不符怎么办

2、拆迁协议和拆迁合同

3、拆迁协议和房屋合同不符有效吗

4、如果拆迁协议与拆迁法相互矛盾,以哪个为准?

5、拆迁合同和拆迁协议的区别

6、拆迁协议和购房合同

7、拆迁协议与实际安置房屋不符

8、拆迁协议和拆迁补偿协议

9、拆迁协议和拆迁补偿协议有什么区别

10、拆迁协议算合同吗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协议和房屋合同不符,拆迁协议与实际安置房屋不符”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协议和房屋合同不符,回迁房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的面积不一致怎么办?

内容审核:李如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拆迁协议和房屋合同不符,拆迁协议与实际安置房屋不符/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房屋征地拆迁补偿协议,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与补偿法律规定

26年01月07日
拆迁补偿协议能否公正,家庭成员签订的拆迁补偿分配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26年01月07日
哪些情况下,签订的拆迁协议可以确认无效,拆迁协议无效成功案例

26年01月07日
被执行人拒不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后不履行怎么办

26年01月07日
拆迁不用赔偿怎写协议呢,拆迁补偿协议上没有明确赔偿款给付时间

26年01月07日
征地协议应由谁签定,征地协议一式几份

26年01月07日
征地补偿协议什么样,征地赔偿协议

26年01月07日
拆迁协议不明确有效吗,拆迁协议没写日期有效吗

26年01月07日
拆迁协议签订后发现补偿太低,签了拆迁补偿协议后发现补偿不公平

26年01月07日
房子拆迁村里人签协议,拆迁要全部人签字吗

26年01月07日
房屋征收遇到强拆怎么办,房屋拆迁强拆怎么办

26年01月07日
拆迁房屋电线补偿吗,拆迁电器怎么补偿

26年01月07日
集体土地上无证房屋补偿,无证房屋房屋非法强拆后赔偿吗,村集体楼房无证

26年01月07日
农村的房子拆迁是否赔偿,家在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被拆迁 应该怎样赔偿

26年01月07日
被拆迁房屋怎么赔偿的呢,拥有房屋使用权拆迁怎么赔偿

26年01月07日
集体土地房屋办理房产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办房产证吗,集体土地上房屋产权证

26年01月07日
非法侵占他人房屋能强行驱逐吗,非法侵占房子

26年01月07日
房屋拆迁赔偿有哪些标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标准及过渡费

26年01月07日
农村拆迁房如何赔偿,家在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被拆迁 应该怎样赔偿

26年01月07日
拆迁房质量保修几年啊,民法典关于房屋质量保修期限法规条文

26年01月07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6年01月07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6年01月07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6年01月07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6年01月07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6年01月07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6年01月07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6年01月07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6年01月07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1月07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1月07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