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海军,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致力于征地拆迁、土地纠纷、建筑房产法律事务研究。
山东淄博律师王同生:检察院采取什么方式对公安局、法院进行监督
法律分析:
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是侦查机关,法院是审判机关,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在监察体制改革前检察院对于职务犯罪案件有侦查权,可以独立立案侦查)。
一般而言,公安机关与法院没有直接的联系,而是通过检察院。
案件的一般流程是公安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执行刑事强制措施后报检察院批捕;
由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检察院审查后,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做出判决。
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侦查监督权(通过立案监督、提前介入、发检察建议等形式实现);
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有审判监督权(主要通过抗诉实现)。
所以,检察院在宪法中的地位是最高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法律分析:
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同时也是公诉案件的审查起诉机关。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审查批准逮捕,自侦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及公诉案件的提起公诉和作为控方出庭。
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其主要职责是依法行使审判权,包括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审判。
上下级法院之间是审判监督关系,上下级检察院之间是领导关系。
检察院有权依法监督法院的审判过程,并对法院的违法审判有权提出纠纷意见和提出抗诉等。
刑事公诉案件中,检察院和法院以及公安是分工协作,互相配合,互相监督的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第一百三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相互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的执行法律。
法律分析:
公检法就是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简称,三者是中国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关系由《刑事诉讼法》调整。
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是司法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公安部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为领导关系,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为监督关系,公安局是为人民服务的执法机关。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高级人民法院,以下为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
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行使国家的检察权。
人民检察院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这种自上而下的排列反映了检察机关上下级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及其集中统一的特点,这与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有显著不同。
为了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检察机关必须一体化,必须具有很强的集中统一性。
公安机关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公安机关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治安,行使国家的行政权,同时公安机关又依法侦查刑事案件,行使国家的司法权。
公安机关的性质具有双重性,即既有行政性又有司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第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法律分析:
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是侦查机关,法院是审判机关,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在监察体制改革前检察院对于职务犯罪案件有侦查权,可以独立立案侦查)。
一般而言,公安机关与法院没有直接的联系,而是通过检察院。
案件的一般流程是公安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执行刑事强制措施后报检察院批捕;
由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检察院审查后,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做出判决。
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侦查监督权(通过立案监督、提前介入、发检察建议等形式实现);
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有审判监督权(主要通过抗诉实现)。
所以,检察院在宪法中的地位是最高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法律分析: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负责侦查案件,收集犯罪证据,羁押犯罪嫌疑人;
检察院的职责是对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起诉;
法院的职责是对检察院起诉的案件进行公平的审判,判断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犯罪如何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四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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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淄博哪个部门管拆迁房屋,法院,检察院,公安三者的关系
内容审核:杨海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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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