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实际居住人,拆迁实际居住人的认定

咨询
郭一卒律师

郭一卒律师

首席督导律师 公司法 合同法 行政法

师从中国民法学泰斗江平教授,后又跟随中国政法大学现任副校长常保国教授研读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毕业至今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在公司法、房地产领域以及行政法等各类诉讼案件及公司法务、合同审核等法律业务上,具有丰富的经验。

房屋拆迁实际居住人,拆迁实际居住人的认定

一、拆迁实际居住人的认定

拆迁实际居住人的认定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一、户口条件

首先,拆迁实际居住人的认定会考虑户口条件。一般来说,如果户口在拆迁房屋中,会更有可能被认定为实际居住人。然而,仅凭户口并不能完全确定,还需结合其他条件进行综合判断。

二、居住条件

其次,实际居住情况也是认定的重要依据。这包括是否在被拆迁房屋中实际居住,以及居住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如果在拆迁前确实在该房屋内居住,且居住状态稳定,那么被认定为实际居住人的可能性会大大增加。

三、他处无福利分房

最后,还需要考虑的是被认定人是否在他处拥有福利分房。如果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已经享有了福利分房,如公有住房、计划经济下分配的福利房等,那么可能会影响其被认定为拆迁实际居住人的资格。这是为了确保拆迁补偿的公平性和合理性,防止多重享受福利的情况发生。

综上所述,拆迁实际居住人的认定是一个综合户口、实际居住情况以及他处福利分房情况等多方面因素考虑的过程。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才有可能在私房拆迁中被法院认定为房屋使用人,从而享受到相应的拆迁补偿待遇。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具体的认定标准和程序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在实际操作中,还需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进行详细了解和咨询。

二、如何认定被拆迁房屋的同住人

法律分析:

首先,拆迁时房屋内必须要有户口(只有三种例外情形),没有户口的直接排除同住人资格。

其次,在有户口的情况下还必须要居住满一年以上(截止到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如果没有在房屋内居住过,那么就是通常所说的“空挂户口”,是不能认定为同住人的。

同时符合上述两个条件后,还必须符合上述“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情形”才能认定为同住人。

上述房屋内必须要有户口的三种例外情形分别是: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居住未满一年,也视为同住人;2、一般情况下,在本市无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的,也视为同住人;3、房屋拆迁时,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被拆公有居住房屋,且在本市他处也没有福利性房屋的,也视为同住人。

有一种情况需要特别注意,即使符合上述所有条件,但房屋拆迁时当事人还未成年(未满十八周岁)则不能认定具有同住人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法》

第十八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

第十九条 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或者实行货币补偿与房屋产权调换相结合的形式。

因危旧房改造的需要征收房屋并进行住宅建设的,被征收人享有回迁的权利。

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外,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

第二十条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有关规定确定,但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生效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以投票、抽签等方式确定。

第二十一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确定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对出具的估价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合理性负责。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调查结果。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预补偿估价工作。

三、如何认定拆迁中的同住人

一、确定可取得拆迁利益主体的同住人资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涉及公有房屋拆迁补偿纠纷中,对于同住人的界定:

为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这里的他处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情况,是指他处房屋内人均居住面积不足法定最低标准的情况,他处房屋的性质仅限于福利性质取得的房屋。

此外还要考虑三种情况:

一是在公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的问题。

一般而言,允许未成年人在自己承租的公房内居住的,可认定为帮助性质,除另有约定外,并不当然等于同意该未成年人取得房屋的权利份额。

因此,该未成年人无权主张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除非其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居住权并非基于他人的帮助而取得。

二是返城知青能否成为同住人的问题。

要考虑家庭实际状况,除双方有协议外,一般情况下知青可成为同住人分割补偿款。

三是外来人员、参军人员和服刑人员能否作为同住人的问题。

根据有关规定,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居住未满1年的;

或在本市无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5年的;

或房屋拆迁时,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被拆公有居住房屋,且在本市他处没有福利性房屋的,均可视为同住人。

作出不同处理除公房拆迁补偿款分割的情形外,实践中还会遇到拆迁其他性质各类房屋时所发生的纠纷,此时应区分房屋性质,分别确立调解原则:

被拆迁房屋属于居住和非居住兼用的,如果拆迁人明确区分居住补偿和非居住补偿份额的,对于居住补偿部分,承租人和同住人可共同分割;

对于非居住补偿部分,利用该房屋进行经营的人是该公房的承租人或同住人的,则该承租人或同住人可以适当多分;

如果拆迁人未明确区分,利用该房屋进行经营的承租人或同住人就整个补偿款可以适当多分。

被拆迁房屋属于因落实政策而恢复所有权的代理经租房屋,拆迁补偿款的分割一般归所有权人,实际居住人的安置,按照本市有关政策规定处理。

被拆迁房屋属于通过市场买卖取得的使用权公有居住房屋,所得到的货币补偿款一般归出资人所有。

被拆迁房屋属于售后公房,应按私房拆迁补偿款份额划分的原则进行调解。

四、居住权遇到拆迁怎么办

居住权遇到拆迁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居住权人有权获得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

这部分补偿明显是给予因受征收影响需要搬迁和临时过渡安置的人员的。

而在被征收房屋设立居住权的情形下,这部分损失显然会发生在居住权人而非所有权人头上;

居住权人无权获得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如前所述,居住权解决的是权利人的居住生活需求,不包括“收益”权能。

居住权的六个条件:

1、设立居住权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2、设立居住权应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3、设立居住权应以无偿设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

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5、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

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6、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

综上所述,当被征收房屋设立有居住权时,被征收人应当与居住权人一起在签订补偿协议时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这一补偿方式,以确保其居住权能在拆迁后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五、拆迁时房屋同住人是怎么认定的

法律分析:

首先,拆迁时房屋内必须要有户口(只有三种例外情形),没有户口的直接排除同住人资格。

其次,在有户口的情况下还必须要居住满一年以上(截止到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如果没有在房屋内居住过,那么就是通常所说的“空挂户口”,是不能认定为同住人的。

同时符合上述两个条件后,还必须符合上述“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情形”才能认定为同住人。

上述房屋内必须要有户口的三种例外情形分别是: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居住未满一年,也视为同住人;2、一般情况下,在本市无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的,也视为同住人;3、房屋拆迁时,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被拆公有居住房屋,且在本市他处也没有福利性房屋的,也视为同住人。

有一种情况需要特别注意,即使符合上述所有条件,但房屋拆迁时当事人还未成年(未满十八周岁)则不能认定具有同住人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法》

第十八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

第十九条 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或者实行货币补偿与房屋产权调换相结合的形式。

因危旧房改造的需要征收房屋并进行住宅建设的,被征收人享有回迁的权利。

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外,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

第二十条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有关规定确定,但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生效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以投票、抽签等方式确定。

第二十一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确定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对出具的估价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合理性负责。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调查结果。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预补偿估价工作。

六、有居住权拆迁给补偿吗

法律分析:

共同居住人,是指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法律依据:

《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

第五十一条(有关用语的含义)

本细则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被征收人,是指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

(二)公有房屋承租人,是指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与公有房屋产权人或者管理人建立租赁关系的个人和单位。

(三)共同居住人,是指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四)房屋使用人,是指实际占用房屋的单位和个人。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房屋拆迁实际居住人有什么权益

2、房屋拆迁实际居住人怎么认定

3、房屋拆迁实际居住人怎么算

4、拆迁 实际居住人

5、拆迁补偿实际居住人

6、拆迁如何补偿居住权人

7、公房拆迁实际居住人

8、房屋拆迁居住权

9、拆迁 居住权

10、房子拆迁居住权还有吗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拆迁实际居住人,拆迁实际居住人的认定”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拆迁实际居住人,拆迁时房屋同住人是怎么认定的

内容审核:郭一卒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房屋拆迁实际居住人,拆迁实际居住人的认定/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拆迁房85平,回迁房85平方实际面积多大

26年01月07日
拆迁协议实际居住人口,房屋拆迁安置如何认定被安置人口,拆迁如何补偿居住权人

26年01月07日
房屋征收拆迁,拆迁评估补偿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一致怎么办,拆迁办 房屋面积有误

26年01月07日
土地征用是按实际测量面积吗,土地征用按人口还是按地算

26年01月07日
层数对拆迁的影响,拆迁前说好的安置房层数与实际不符

26年01月07日
房屋拆迁实际占有,被拆迁房屋所有人与实际使用人该怎么办

26年01月07日
拆迁补偿按照实际面积吗,拆迁补偿按占地面积还是建筑面积

26年01月07日
拆迁房实际屋赔,光伏板安装以后遇到拆迁 我屋面是租给人家公司的 合同25年了该怎么办

26年01月07日
腾退费用未实际发生,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 未腾退亦未实际占有房屋的承租方是否应当承担房屋占用使用费

26年01月07日
实际拆迁怎么补偿,现行拆迁补偿标准

26年01月07日
房屋拆迁如何算赔偿款项,我国房屋拆迁残值如何算

26年01月07日
嘉善县的农村拆迁是怎样补偿的

26年01月07日
农村房屋拆迁,安置面积跟户口有没有关系,农村拆迁按面积还是户口

26年01月07日
拆迁房怎么认定租赁人,宅基地上房屋拆迁安置人口如何认定

26年01月07日
新拆迁条例纠纷,房屋拆迁谈不拢怎么办

26年01月07日
房屋拆迁后土地归谁,房屋拆除后地皮是归谁

26年01月07日
只拆迁不征收集体土地违法吗,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与补偿法律规定

26年01月07日
随州淅河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随州淅河未来规划

26年01月07日
房子拆迁有几个结构,农村房拆迁多少钱一平方

26年01月07日
酉阳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重庆市酉阳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3

26年01月07日
最新新闻
房屋征收说的「先补偿后搬迁」,到底卡在哪一步

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26年01月07日
房子拆迁律师咨询:材料带齐这几样,二十分钟能说清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26年01月07日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免费咨询能问出什么,问不出什么 摘要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26年01月07日
北京拆迁律师咨询为什么找专办团队,北京在明律所的四条理由 摘要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26年01月07日
北京律师拆迁咨询:第一次问律师,问什么才不白问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26年01月07日
遇到违法强拆正确维权方法:程序、期限和能要的赔偿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26年01月07日
遇到强拆保留哪些证据,这七样当晚就得拍下来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26年01月07日
合法强拆和违法强拆区别在哪,三条线一对就清楚,维权途径也分两套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26年01月07日
政府强制拆房子怎么办?先弄清这一步合不合法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26年01月07日
北京在明律所官方电话只有一个,接到陌生号码要多问一句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26年01月07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