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晨律师为不动产征收及行政诉讼业务领域的专业律师。2014年3月入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遍及北京、上海、辽宁、山东、浙江、贵州、广西、陕西等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参与办理及代理企业、住宅征收拆迁及集体土地征收、行政处罚等案件多达500余件,其中部分案件备受社会关注,为促进法治建设、实现公平正义起到推动作用。执业以来,陈晨律师以专业的业务能力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受到委托人的好评和信任。
强拆引发地惨案!
王马玲的母亲李克英居住的房屋就在该拆迁范围内。
拆迁公司具体负责拆迁的人袁德春(39岁)为达到拆迁目的,多次带领众多拆迁人员到61岁的李克英家中,“辱骂、威胁李克英及其女儿”,砸坏李家的玻璃,放火焚烧其家门前的木柴。
李克英的女儿王马玲等人曾报警,但仍无济于事。
未达到目的的袁某又追到王马玲家中,指使手下人用强力胶水将王马玲家中防盗门锁眼堵住,致王马玲家人须从窗口爬进爬出。
2009年5月30日上午,袁某带领9名拆迁公司人员再次来到王马玲家,要求与应某或王马玲“商谈”拆迁事宜,因家中仅有5名女性(其中3人未成年),并对拆迁公司之前的一系列行为有厌恶和畏惧心理,王马玲不敢开门让袁某等人进屋。
袁某等人就一直在王马玲家门前辱骂、砸门,并将防盗门上的猫眼砸坏。
王马玲的两个弟弟(另案处理)得知情况后,分别持菜刀、铁锨赶至王马玲家门口保护姐姐,并与拆迁公司人员发生争执。
在室内的王马玲以为弟弟已经和拆迁公司的人打起来了,担心弟弟吃亏,随即挤开防盗门,持菜刀向着站在门口的袁某颈部、头部猛砍数刀,致袁某当场死亡。
日前,江苏省宿迁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马玲持刀砍击被害人,致其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法院同时认为,本案是被害人袁春(化名)等人为达拆迁目的,多次对被告人方采取违法手段进行逼迫、恐吓,给王马玲等带来极大心理恐惧,后又到她的合法住宅进行辱骂、砸门,侵犯了他人合法的住宅权利,并威胁到他人的人身安全。
王马玲在遭受不法侵害情况下实施的反击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但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属于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但应减轻处罚,判处王马玲有期徒刑8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27万元。
面对暴力拆迁,王马玲以暴制暴,致人死亡,在受到法律制裁的同时还要承担数额较大的民事赔偿。
江苏省高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推翻了一审法院对王马玲作出的“犯故意杀人罪,判有期徒刑8年”的判决。
江苏省高级法院将案件定性为“犯故意伤害罪”,王马玲被判有期徒刑5年。
”律师认为这个案例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某些部门、某些拆迁公司应当警醒,私权利不可侵犯,否则不会是双赢的结果。
转自:
今日法言、法律实务讲座、刑事正义
又是一起暴力拆迁惨案,3名强拆人员被捅伤!最高检:
属正当防卫
法律分析:
1、案例1:
补偿价低于市场价政府败诉
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的决定》中指出,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按照安置房的优惠价格补偿。
被拆迁人孔庆丰认为补偿的价格不合理,提起行政诉讼。
此案经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优惠价格显然低于市场价格,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价格也明显低于被征收人的出资购买价格。
该征收补偿方案的规定对被征收人显失公平,违反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因此判决撤销泗水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的决定》。
2、案例2:
政府侵害补偿选择权输官司
在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的一个拆迁项目中,被拆迁人何刚在征收补偿商谈过程中,选择了产权调换,但双方就产权调换的地点、面积未能达成协议。
政府最终采取了货币方式补偿何刚。
何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征收补偿决定。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认为,何刚选择的补偿方式为产权调换,但被诉补偿决定确定的是货币补偿方式,侵害了何刚的补偿选择权。
据此,法院作出撤销被诉补偿决定的判决。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王马玲的母亲李克英居住的房屋就在该拆迁范围内。
拆迁公司具体负责拆迁的人袁德春(39岁)为达到拆迁目的,多次带领众多拆迁人员到61岁的李克英家中,“辱骂、威胁李克英及其女儿”,砸坏李家的玻璃,放火焚烧其家门前的木柴。
李克英的女儿王马玲等人曾报警,但仍无济于事。
未达到目的的袁某又追到王马玲家中,指使手下人用强力胶水将王马玲家中防盗门锁眼堵住,致王马玲家人须从窗口爬进爬出。
2009年5月30日上午,袁某带领9名拆迁公司人员再次来到王马玲家,要求与应某或王马玲“商谈”拆迁事宜,因家中仅有5名女性(其中3人未成年),并对拆迁公司之前的一系列行为有厌恶和畏惧心理,王马玲不敢开门让袁某等人进屋。
袁某等人就一直在王马玲家门前辱骂、砸门,并将防盗门上的猫眼砸坏。
王马玲的两个弟弟(另案处理)得知情况后,分别持菜刀、铁锨赶至王马玲家门口保护姐姐,并与拆迁公司人员发生争执。
在室内的王马玲以为弟弟已经和拆迁公司的人打起来了,担心弟弟吃亏,随即挤开防盗门,持菜刀向着站在门口的袁某颈部、头部猛砍数刀,致袁某当场死亡。
日前,江苏省宿迁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马玲持刀砍击被害人,致其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法院同时认为,本案是被害人袁春(化名)等人为达拆迁目的,多次对被告人方采取违法手段进行逼迫、恐吓,给王马玲等带来极大心理恐惧,后又到她的合法住宅进行辱骂、砸门,侵犯了他人合法的住宅权利,并威胁到他人的人身安全。
王马玲在遭受不法侵害情况下实施的反击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但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属于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但应减轻处罚,判处王马玲有期徒刑8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27万元。
面对暴力拆迁,王马玲以暴制暴,致人死亡,在受到法律制裁的同时还要承担数额较大的民事赔偿。
江苏省高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推翻了一审法院对王马玲作出的“犯故意杀人罪,判有期徒刑8年”的判决。
江苏省高级法院将案件定性为“犯故意伤害罪”,王马玲被判有期徒刑5年。
”律师认为这个案例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某些部门、某些拆迁公司应当警醒,私权利不可侵犯,否则不会是双赢的结果。
转自:
今日法言、法律实务讲座、刑事正义
近些年由于城市建设规划,征地拆迁是必然趋势,但是最让人头疼的是拆迁,最让人高兴的事也莫过于拆迁。
各地因为拆迁暴富的人让人眼热,拆迁利益分配不光是政府部门、村镇政权,还有当地百姓的利益,因此拆迁纠纷时有发生。
暴力拆迁为何屡禁不止
在地价高涨、政策执行得力情况下,甚至有些拆迁户一夜暴富,但也有地方农民生计更加窘迫,皆因政策的出其左右。
在这种背景下,“钉子户”不断,暴力强拆更是屡屡发生。
这样的一个因果关系带来的是政府与群众的积怨,也同时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对此不容小觑。
拆迁中的“怪相”包括:
撬门入室、梦中吓醒、赤身裸体、强行拖走、抛弃墓地、野蛮强拆、物品砸坏、窝成废墟等等一连串的词汇,都难以形容“半夜拆房”的这拨人,在疯狂到极至中的如此猖獗和丧尽天良,说到底,如此强拆就是一种耍流氓、耍无赖的行径。
最令人心寒的是,每次权力滥用事件发生时,相关监督部门总是习惯性“缺席”,总是在媒体披露后才有了姗姗来迟的“深入调查”或“严肃查究”。
权力监督者的“反应迟钝”和“权力滥用”如出一辙,都是让民意无法接受的错误。
国家为保证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减少拆迁工作阻力,出台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但《条例》的出台似乎并没有带来拆迁工作的好转,而是矛盾更加深入,情况更加恶化了,这体现了一些地方政府幕后观望、变相纵容,规避法律的“创新之举”,值得引起足够重视警惕。
推进城市化不可避免要需要拆迁,但拆迁绝不能以损害群众利益为代价,这应当是政府的道德和政策底线。
因此,必须斩断违法拆迁、“强拆”背后的利益黑手,用合法、公正、透明的拆迁才是一些地方政府应对已发生的“强拆”和避免今后再次发生“强拆”事件的良策,才是抚慰群众、挽回和提升政府公信力的“良方”。
政府应该如何遏制暴力强拆
首先,地方政府有责任以最大的信息公开,比如,其中是否存在民众质疑的政商勾结、利益输送的情形?有没有存在政府决策规划违法违规的问题?等等。
其次,若想真正遏止暴力拆迁的高发态势,化解社会矛盾,还需要有更开阔的视野进行综合整治。
一方面,对于已经查实的暴力征地拆迁案件,应该采取雷霆手段,双管齐下,既要严肃惩治暴力侵犯农民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也要对基层官员进行严厉的问责,使之不敢、不能继续伤害公共利益;另一方面,也要严格集体土地的征收,杜绝以“公益”之名行圈地之实的政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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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农村拆迁铲车,妇女砍杀7名暴力强拆人员致1死6伤,法院判决亮了!
内容审核:陈晨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