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程序新规!同意农户达不到双90%不得报批!

咨询

  在2022年及以后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个别”未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农户占比多少征地项目就无法报批?农民对征地行为不服又该如何救济权利?哪些征地补偿行为是可复议可诉讼的?这都是被征地农民最为关心的现实问题。日前,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河北省征收土地程序规定》,就对上述问题给出了答案。本文,在明律师就第一时间带大家看明白其中的几个亮点。

  【问题一:补偿安置协议签到“两个90%”,才允许组卷报批】

  “个别”户究竟是多少户,这是《土地管理法》第47条留给实践操作的一大疑问。河北省最新发布的这一比例与此前江苏省南京市的规定相当,均以90%的签约率作为推动征地项目的门槛。

  不过细看之下不难发现,河北省规定的是“双90%”的更高的标准:

  《河北省征收土地程序规定》第13条指出,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市、县(市、区)政府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未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具体情况及保障其合法权益的措施。

  拟征收土地的使用权人未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比例不得超过应当签订协议总数的10%,未签订协议土地面积不得超过拟征收土地总面积的10%。

  也就是说,要想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这一环节中“通关”,签约率需要达成“双90%”——签约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等使用权人的人数达到90%,签约人数所占有的土地面积达到90%。这二者是缺一不可的,必须同时满足。

  显然,“尊重农村村民意愿”在征地项目中不是一句空话,而是要反映在具体的程序之中。那么被征地农民就一定要善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在对补偿安置、征地行为“公益性”存在疑问时,不盲目草率地签订任何书面协议。

  签不到数,征收方不能和咱来“硬”的,咱们就在协商谈判过程中占据了法律层面的主动权。

  【问题二:“征收土地决定”明确可通过复议救济】

  以往,县级政府发布的正式征收土地公告因其“公告”的名头而在是否可诉的问题上存在争议,而省级政府作出的征地批复又只能复议不能诉讼,这就导致了被征地农民在对征地行为不服时的有效救济渠道被严重缩限。

  不过,《河北省征收土地程序规定》第17条却作出了有新意的规定,其明确指出“征收土地决定”是可复议的,保障了被征地农民对征地行为、补偿行为、强制腾退土地行为三者均享有救济权利。

  第17条是这样规定的——征收土地申请经依法批准后,市、县(市、区)政府应当自收到征收土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市、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并在拟征收土地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村民小组范围内以张贴的方式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具体工作安排,以及公告期限,对征收土地决定不服的复议权利、复议机关和复议期限等内容。

  需要注意的是,新规仍然仅规定了被征地农民对征收土地决定不服时的复议权,但并未赋予其起诉权。笔者认为,这里的“征收土地决定”并非省级政府的征地批复,而是县级政府依据批复所作出的具体决定行为。

  那么根据行政诉讼的一般原理和最高法法官的相关撰文观点,这一行为本身当然具有可诉性,而且也不需要复议前置。

  故此,个案中被征地农民究竟能否针对县级政府作出的征地决定行为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仍是一个不甚清晰的问题。大家可在专业征拆律师的指导下去稳慎选择路径,尽可能的为自己争取权利。

  【问题三:征地补偿安置决定、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分别可诉】

  如果说前面提到的“征收土地决定”是否可诉仍有较大疑问,那么与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和腾退土地、房屋直接相关的两大行为则被确定是可诉的。

  《河北省征收土地程序规定》第19条规定,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决定应当包括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政府与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基本情况,征收土地的批准机关和批准文号,争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补偿安置的标准、方式、金额、支付期限等,补偿决定的依据以及理由,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和期限等内容。

  第22条是这样规定的:征地补偿有关费用足额拨付后,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清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腾退房屋交付土地。

  无正当理由拒不腾退交付的,由市、县(市、区)政府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这就是说,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和责令交出土地决定是独立设置的两个行为,不可相互替代、省略。而究其行为性质可知,这二者都具有可诉性,在相关诉讼结果未出前,征收方无权强制拆除房屋、铲毁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

  此外,河北省的这一最新程序规定还明确提及了启动征地行为的“期限性”,即市、县(市、区)政府应当自签订集体土地所有权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之日起1年内,向有批准权的政府提出征收土地申请……一年内未提出的,应当重新启动征收土地前期工作。

  这就给征地工作划定了时间期限,避免征收方怠于履行协商谈判、补偿安置职责,导致项目延宕、久拖不决的情形发生。这也是对被征地农民权益的一种保护。

  在明律师最后要提示大家的是,熟悉征地程序的关键意义就在于挖掘权利救济的抓手和要点,将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示及听证、入户实地评估查勘等步骤稳稳地抓住、利用好,从而在征地决定、补偿安置决定作出前奠定更为有利的基础,避免在后续的程序中陷于下风。

  农民朋友一定要充分了解当地的征地法规政策,在启动协商后尽早咨询专业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提程序、提申请,不自行盲目操作浪费权利,确保自己在补偿安置中牢牢占据主动地位,不被征收方牵着牛鼻子走。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征地程序新规!同意农户达不到双90%不得报批!/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25年08月13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25年08月13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25年08月13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25年08月13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25年08月13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25年08月13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25年08月13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25年08月13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25年08月13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25年08月13日
拆迁方让签空白协议,能签吗?

25年08月13日
收到《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怎么办?

25年08月13日
收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意味着什么?

25年08月13日
收到《限期拆除决定书》,怎么办?

25年08月13日
强拆队进门时,能动手拦吗?会不会被抓?

25年08月13日
总听说司法强拆,合法的强拆到底长什么样?

25年08月13日
房子已经被强拆了,接下来 60 天该做什么?

25年08月13日
房子被强拆时报警有用吗?警察不管怎么办?

25年08月13日
免费咨询和付费咨询,差在哪里?

25年08月13日
征地程序新规!同意农户达不到双90%不得报批!

25年08月13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5年08月13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5年08月13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5年08月13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5年08月13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5年08月13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5年08月13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5年08月13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5年08月13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08月13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08月13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