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根据该条法律规定可知,在过渡期限内,对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对于自行安排住处有困难的,拆迁人应当提供周转房对其进行安置。
【案情简介】:
委托人李某的房屋因当地棚户区改造项目而被纳入征收范围内,拆迁补偿的方式有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的安置用房包括回迁和一次性外迁安置两种。
而后,李某选择回迁安置,并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订立了《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协议中规定,李某应当在协议订立后10天内搬家,并将其原居住的房屋交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予以拆除,房地产开发公司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居住面积为李某在其房屋原址周边新建住宅楼房。此外,《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中还规定了李某在安置用房建设期间自行过渡,过渡期限为三年。
《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订立后,李某在拆迁协议规定的期间内搬家并在外租房生活。房地产开发商在建设安置李某的住宅房屋时,因资金困难,至今仍然没有建好。李某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房地产开发公司在一年内履行《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规定的拆迁义务,并赔偿因此给其造成的各项损失。
【案件分析】:
过渡期限是指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将原房屋交拆迁人拆除之日起至搬迁到拆迁人提供的新安置用房的时间。在房屋拆迁中,由于拆迁人不能一次性解决安置用房,需要经过一定期限才能完全解决,这一期限就是过渡期限。过渡期限是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重要内容,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应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并严格遵守过渡期限的规定。除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外,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般来说,违反了该规定,需要承担以下两项责任:
(1)安置补偿费方面的责任。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屋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给临时安置补助费。费用的标准各地根据具体情况规定。
(2)违约责任。拆迁人违反补偿安置协议的约定,理应承担违约责任,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律师点拨】:
本案中,李某与房地产开发公司订立的《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
中约定的过渡期为三年,但是房地产开发公司并未按照约定履行协议义务,无疑给李某造成了实际损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李某的损失主要是逾期未入住安置房而增加的房租费用。故该房地产开发公司除了在按照规定给李某支付相应的补助费和房租外,还应当及时通过其他途径为李某提供安置住房。
因此,如果大家因拆迁人未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而遭受了损失,一定要及时向对方主张,必要时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利。
【相关法律链接】: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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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