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群杰律师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首席督导律师。长期专注于行政法领域,熟悉全国近二十余省市的征地拆迁法规与政策要求,善于迅速梳理案件脉络、精准识别关键问题,对大型企业及群体性征收补偿案件纠纷的解决具有丰富经验;能综合运用诉讼、复议、协商等多元策略,成功为众多企业与个人当事人争取到公平补偿与合法权益,多次实现“以打促谈”“以诉促调”的良好效果。多个承办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的典型案例。
村委会把村集体土地出让的合法性,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首先,明确的是,村委会作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代表,有权经营、管理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当涉及到土地出让时,必须遵循特定的法律程序和规定。
1. 合法的土地出让情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即村委会)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此过程需签订书面合同,并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2. 非法的土地出让情形:
- 若村委会未经上述法定程序,擅自将村集体土地出让,则此行为违法。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是严格禁止的,并可能构成犯罪。
- 若土地出让用于非农业建设,而未经依法批准,同样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除非符合特定的法律条件。
3. 法律责任:
- 村委会若非法出让土地,不仅出让行为无效,还可能面临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并没收违法所得。
村委会把村集体土地出让的合法性取决于是否遵循了法定的程序和规定。只有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并经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代表同意的出让行为,才是合法的。否则,任何擅自出让土地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并可能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能直接购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房屋及宅基地,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转让,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属性与限制1. 法律属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这表明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特有权利,与特定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紧密相关。
2. 使用限制:
-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必须与宅基地上的房屋一并转让。且转让行为需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受让人需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即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且无住房和宅基地,或符合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不足以满足居住需求。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购买成员房屋及宅基地的合法性分析1. 直接购买的非法性: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集体土地的所有者,其角色是管理和分配宅基地,而非直接购买成员的房屋及宅基地。直接购买行为违反了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属性和使用限制,可能引发土地权属混乱和利益冲突。
2. 合法流转的途径:
- 虽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能直接购买,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转让。这种转让需遵循严格的程序和条件,包括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办理相关的手续(如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协议、产权过户登记等),并确保受让人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3)特殊情形下的宅基地流转1. 继承房屋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 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继承方式获得农村房屋所有权,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可以一并取得相应宅基地的使用权。但需注意,这种使用权是基于房屋存在的状态而存在的,一旦房屋因自然原因坍塌或被拆除,宅基地使用权将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2. 合法的宅基地流转:
- 在符合当地宅基地管理办法的前提下,已有宅基地的村民可能通过合法途径(如转让、赠与等)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宅基地流转。但此过程需经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和相关部门审批,且受让人需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农村集体土地对外发包方案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具体分析如下:
1)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方式1.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能简单称为承包,其使用方式可以是租赁、合资、转让等。长期租赁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视为一种承包形式。
2.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最长年限为70年,且原则上不能改变用地性质。在符合规划条件下,它可以用于商业、旅游和服务业等行业。
2)农村集体土地对外发包的法律程序1.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2.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此类出让、出租行为同样需要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3)农村集体土地对外发包的限制与责任1. 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不得擅自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违反规定将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2. 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虽然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的约定。
农村集体土地对外发包方案需严格遵守《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发包程序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农村集体土地上原有厂房翻建厂房,需要遵循一系列的法律程序和规定。以下是详细的分析和说明:
1)农用地转用审批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2. 审批流程:
- 如果厂房翻建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首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 审批流程可能涉及由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批准。
2)规划许可1.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建设,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2. 申请流程:
- 在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后,需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 乡、镇人民政府将申请报至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以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3)其他相关手续1. 环保审批:厂房翻建项目可能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相关规定,向环保部门申请环评审批。
2. 立项审批:如果是新开工的厂房建设项目,还需到发改部门办理立项相关手续。
3. 土地使用权:确保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集体土地,需经过村集体同意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4)注意事项1. 遵守法律法规:在翻建厂房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土地管理、城乡规划、环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2. 咨询当地部门:由于不同地区可能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差异,建议在翻建前咨询当地国土、规划、环保等部门,了解具体的审批流程和要求。
农村集体土地上原有厂房翻建厂房,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规划许可、环保审批等相关手续,并确保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在翻建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咨询当地部门以获取具体的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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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能否购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房屋 宅基地,村委会土地对外发包方案
内容审核:李群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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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公摊面积,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违法强拆维权,赔偿谈不拢的核心常常不是法律,是举证。房屋面积、结构、装修、室内物品、经营损失,每一项都要有依据,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
自管公房拆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房改房是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的公房,购房之后产权归个人,但有的没办下证。三类房子的补偿规则差别很大,承租权不是空的东西。
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过渡费停发,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这意味着两件事:对方不履行,老百姓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协议内容受行政法约束,不能违反法定的补偿标准。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评估价低于市场价,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无证房面积核算方式,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这类房子在征收里被笼统叫作无证房,实际上分三种:当年有权批准但手续没走完、有缴费凭证或申请表但证没发下来、确实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安置人口名单一般在征收补偿方案里公布,公布之后有异议期。很多人错过了这个期限,等到签协议才发现少算人,再改就难了。人头费是民间说法,法律文本里对应的是安置补助费、人口安置面积或者安置房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