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建波律师,男,北京著名金牌律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现为北京市律师协会农业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华 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可以确权。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以及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的农村宅基地,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进行确权的。
1)对于非农业户口居民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1. 如果房屋产权没有变化,即房屋一直保持原状,没有经过翻建、扩建等改变,那么该房屋及其所占用的宅基地可以进行确权。
2. 确权过程中,需要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证明该非农业户口居民确实拥有该宅基地及房屋的所有权,并经过公告无异议后,方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
3. 在办理土地登记时,应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以明确其权属状态。
2)对于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的农村宅基地1. 城镇居民因继承农村房屋而占用的宅基地,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发证,确认其权属。
2.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已经损坏且不能利用,那么该城镇居民应当退出其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
户口不在本村但有土地的情况下,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进行确权的。但具体能否确权以及确权的程序和要求,还需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来确定。
户口不在本村的一般不能对宅基地进行确权。但存在例外情况,具体如下:
1)非农业户口居民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1. 如果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且房屋产权没有发生变化的,经过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后,可以依法办理土地登记。
2. 在这种情况下,《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这表示虽然可以对土地进行登记,但该类人员并不属于正式的村集体成员。
2)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的农村宅基地1. 城镇居民因继承位于农村的房屋而占用的宅基地,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发证。
2. 这主要是基于房屋继承权,而非直接针对宅基地的使用权。
3)宅基地上的房屋损坏不能利用的情况1. 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已经损坏且无法再利用,则应当退出其宅基地,这意味着不能再对其进行确权。
4)违法用地的情况1. 对于城镇居民在农村违法建造或购置的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行为,不得进行登记发证。
户口不在本村并不意味着绝对不能对宅基地进行确权,但确实存在很大的限制。只有在特定条件下,如原合法取得且房屋产权无变化的宅基地,或基于房屋继承权而占用的宅基地等少数情况,才有可能进行确权登记。
可以确权。非本村户口的人员,如果在农村有合法取得的土地,且相关房屋产权没有变化,并经过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以依法办理土地登记进行确权。
具体来说:
1. 合法取得的土地:对于非农业户口居民(包括华侨)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只要房屋产权没有变化,就有权进行确权。这种情况下,需要经过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然后可以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会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2. 继承的房屋: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而占用的农村宅基地,也可以按规定进行登记发证。这是针对宅基地上的房屋,如果房屋损坏到不能利用,那么应当退出其宅基地。
3. 违法用地不得确权:对于城镇居民在农村违法建造和购置的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是不能进行登记发证的。
即使户口不在本村,只要有合法取得的土地及房屋,并且符合相关规定,就可以进行土地确权。
户口不在本村的人员,在特定条件下,是可以在本村进行宅基地确权的。具体来说:
1)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只要房屋产权没有发生变化,且经过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后,是可以依法办理土地登记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2)因继承占用的农村宅基地对于城镇居民因继承农村房屋而占用的宅基地,也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发证。这主要是基于继承权对房屋的所有权,而“地随房走”的原则使得继承人可以在房屋存续期间继续使用宅基地。
3)宅基地确权的限制条件1. 宅基地上的房屋如果损坏到不能利用的程度,那么非本村户口的人员应当退出该宅基地,不再享有使用权。
2. 对于城镇居民在农村违法建造或购置的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行为,是不能进行登记发证的。
户口不在本村的人员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进行宅基地确权的,但具体能否确权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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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不是本村户口可以宅基地确权吗,户口不在本村但是有土地能确权吗
内容审核:马建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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