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丽芬律师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首席督导律师,系北京市最早专注从事征地拆迁业务领域的律师之一,熟知北京及周边地区征拆案件的谈判习惯和补偿政策。自2006年起在征地拆迁法律领域深耕,目前已近20年,其独立或合作办理相关案件超2000件,涵盖直管/自管公房、私房/宅基地、企业厂房、承租房屋及集体土地征收等多种类型,尤其在处理企业拆迁与住宅房屋拆迁方面成果显著,成功为数千位被征收人维护合法权益。
征收土地预公告出来后没动静了,可能的原因及后续流程如下:
1)可能的原因1. 公告后的意见征询与方案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目的是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若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政府需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这一过程可能需要时间,因此公告后可能有一段时间的静默期。
2. 审批流程的进行:征收土地需要经过一系列审批流程,包括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补偿方案的制定与公告、听证会的组织(如必要)、补偿费用的测算与落实、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等。这些流程需要时间逐一完成,因此在预公告后,政府可能正在积极推进这些工作,而尚未有新的公告或行动。
3. 批准文件的时效性:根据相关规定,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因此,如果预公告发出后长时间没有动静,也可能是因为政府正在等待或处理与批准文件时效性相关的事宜。
2)后续流程1. 持续关注政府公告:被征地农民应持续关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公告,以了解征地进展和后续安排。政府会在相关流程完成后,依法发布正式的征地公告。
2. 参与意见征询与听证:在公告期间,被征地农民有权提出意见和要求听证。如果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积极参与听证会,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
3. 了解并维护自身权益:被征地农民应了解征地补偿、安置等相关政策,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如果政府未依法进行征地或补偿安置工作,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征收土地预公告出来后没动静了,可能是因为政府正在按照法定程序推进征地工作,包括意见征询、方案修改、审批流程等。被征地农民应持续关注政府公告,了解征地进展,并积极参与意见征询与听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国土资源部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已被废止,相关征用土地的公告流程现已依据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进行。以下是关于征用土地公告的详细解答:
1)征用土地公告的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在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这一条款明确了征用土地公告的主体和程序。
2)征用土地公告的内容与程序1. 公告内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拟申请征收土地时,应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
2. 听取意见与听证:在公告期间,应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若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3. 补偿登记与协议签订: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3)征用土地公告的后续步骤在完成前期工作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征地依法获批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公告征地批复,并发布“征收土地的决定”,同时公布完整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此后,将对已经签约的村集体、农户落实补偿款或者安置房,对尚未签约的则根据此前进行的实地测量、评估等材料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虽然《国土资源部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已被废止,但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对征用土地的公告流程进行了更为详细和严格的规定,以确保征地过程的公开、透明和合法。
申请征收集体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政府信息公开,不公开属于违法行为。以下从法律依据、公开要求、违法后果三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一、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政府信息应当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特别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如征收集体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更应当依法予以公开。
二、公开要求
1. 公开内容:征收集体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作为政府决策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到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因此,该报告的内容应当全面、准确,并包含所有关键信息,以便被征地农民能够充分了解征地情况。
2. 公开程序:政府应当按照法定程序,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信息。
三、违法后果
1. 行政责任:如果政府未依法公开征收集体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将可能面临上级行政机关的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行政责任。
2. 法律救济:被征地农民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他们可以向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要求纠正违法行为;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政府未公开信息的行为违法,并要求政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社会影响:政府未公开相关信息还可能引发社会质疑和不满,损害政府形象和公信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了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实施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具体包括以下六点:
1)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5)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6)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同时,该法条还明确了征收土地应当符合的条件,包括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对于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建设活动,还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第五项规定的成片开发还应当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确保了征收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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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国土资源部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申请征收集体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政府信息公开 不公开是否违法
内容审核:马丽芬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