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的王先生意外的收到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下发的一大沓通知,包括《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危险房屋通知书》、《危房搬离催告通知书》、《强制搬离决定书》。上述通知书不仅同时下发,而且每一个都是双份,除了王先生本人的名字,还有王先生已故父亲的名字。
根据王先生收到的两份《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王先生及其已故父亲的房屋都被鉴定为D级,需要立即搬离,并自行拆除。王先生一下子慌了神。幸好,他听说自己的房子要拆迁,在上个月已经委托了本律师进行代理。
王先生第一时间将上述材料扫描后发给我,我一看,这不就是常见的以拆危代拆迁吗?对我们拆迁律师来说,这是再常见不过的技俩。
本律师分析后,认为上述文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行政机关无权委托鉴定机构;
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六条、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的规定,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都可以提出房屋安全鉴定申请,特殊情况下也可由仲裁或审判机构提出。
而王先生收到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是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其既不是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也不是仲裁或审判机构,无权委托鉴定机构对王先生的房屋进行安全鉴定。
二、未启用“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
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六条,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并统一启用“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
王先生收到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加盖的是某检测中心检验检测专用章,明显不合法律规定。
三、鉴定报告存在多处错误
上述鉴定报告没有提供鉴定单位、鉴定人员的资质证明,既未证明鉴定机构属于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也未证明鉴定人员符合相关规定。
上述鉴定报告的鉴定方法不符合《危险房屋鉴定标准》的规定,甚至对《危险房屋鉴定标准》的引用都出现错误。
四、复议机关告知错误
《强制搬离决定书》是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作出的,复议机关应该是区政府,而上述决定书却告知复议机关是市政府。
征收部门为少支付补偿款,提高征收效率,在未公布征收决定、未下发征收补偿决定、未依法补偿的情况下,意图以责令申请人搬出危房之名达到征收房屋的真实目的。这是行政机关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不符合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近年来,我国的依法治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法治政府的建设也在稳步推进,但仍然任重道远。
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如果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一定要及时寻求律师的帮助,千万不要错过60日的复议期限和六个月的诉讼期限。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