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至2012年3月,曾就职于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 2012年至今,就职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执业至今,杨念平律师一直专注于征地拆迁法律业务,代理相关案件近2000件,涵盖国有土地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尤其擅长于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案件的谈判与诉讼。杨念平律师具有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和丰富的办案技巧,善于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秉承“只为被拆迁人打官司”的理念,将被拆迁人合法权益最大化。愿为一线希望,付出百倍努力,她被当事人评价为“中国最坚强的拆迁女律师”。
房屋通过托管委托给中介租给租户,若中介跑路,租客不搬离,房东如何收回房子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答:
1)房东的权利与租客的义务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在此情况下,若中介跑路导致房东未收到租金,房东有权要求租客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租金,若租客逾期不支付,房东可以解除合同,进而要求租客搬离。
2. 租客与中介之间的租赁合同关系,并不影响房东作为房屋所有权人的权利。房东在未收到租金的情况下,有权基于物权关系要求租客搬离。
2)租客的选择与责任1. 租客在得知中介跑路后,应与房东进行积极沟通,协商租金支付事宜。若租客愿意继续承租并支付租金给房东,房东通常应接受,并继续履行租赁关系。
2. 若租客选择不支付租金给房东,则房东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租客搬离。此时,租客应承担因未履行支付租金义务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3)中介的责任与追诉1. 中介跑路的行为可能构成违约或诈骗,房东和租客均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中介的法律责任。
2. 房东在要求租客搬离的同时,也可以向中介追诉因未履行委托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这包括但不限于中介未支付的租金、房屋空置期间的损失等。
房屋通过托管委托给中介租给租户后,若中介跑路,租客不搬离,房东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求租客搬离。同时,租客也应积极与房东沟通协商租金支付事宜;而中介则需承担因违约或诈骗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作为请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支付租金的原告代理,其代理词应围绕合同的有效性、被告的违约行为以及法律依据进行阐述。以下是一份代理词示例: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律所名称]依法接受本案原告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与被告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的诉讼代理人。现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1)案件基本事实与合同效力1. 合同签订与有效性
- 原、被告于[具体日期]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详细约定了租赁房屋的位置、面积、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条款,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关于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
- 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双方均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该合同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 合同的履行情况
- 原告已按合同约定将房屋交付被告使用,并提供了必要的协助,如房屋维修等,履行了出租人的义务。
- 被告自[具体月份]起开始拖欠租金,至今已累计拖欠租金共计[具体金额],违反了合同约定的租金支付义务。
2)被告的违约行为及法律后果1. 违约行为的认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被告长期拖欠租金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且经原告多次催告后仍未履行支付义务,满足了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
2. 法律后果的承担
- 被告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拖欠的租金及逾期违约金(如合同有约定)。
- 同时,由于被告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原告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请求法院解除原、被告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
3)诉讼请求与法律依据1. 诉讼请求
-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租金[具体金额]元及逾期违约金(按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
- 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原、被告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被告腾退房屋。
-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如适用):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被告的违约行为已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恳请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原告的合法权益。
租户终止合同后赖着不走,房东有权要求其腾退。具体措施如下:
1. 协商解决:
- 房东首先可以尝试与租户进行协商,了解租户不愿搬离的具体原因,并尝试通过加租、提供搬迁补贴等方式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2. 法律途径:
- 若协商无果,房东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即“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强制执行租赁合同,迫使租户搬离。
- 在诉讼过程中,房东可以请求法院判令租户赔偿因赖着不走而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损失、房屋占用费等。
3. 其他措施:
- 房东还可以考虑委托中介公司或专业律师协助处理租户搬离事宜。这些专业人士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或其他合法手段,帮助房东有效解决问题。
- 房东也可以向街道办事处或物业管理部门寻求帮助,共同劝导租户搬离。
租户终止合同后赖着不走,房东有权采取多种措施要求其腾退。在采取任何措施前,建议房东先与租户进行协商,以和平解决纠纷。若协商无果,则可通过法律途径或其他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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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请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要求支付租金的原告代理词,租户终止合同了赖着不走房东能强制腾退吗
内容审核:杨念平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