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强拆、耕地被征收人员强行清空、“误拆”、偷拆,这些违法行为在土地征收中十分常见,遇到自家房屋被强拆大家除了愤怒还会想到维权,有的人选择找记者、有的人上访、有的人找律师提起诉讼、有的人选择每天举着字牌“蹲守”在政府门口......哪种维权方式才是有效的?房屋被强拆怎么办?我们看一下同样遭遇强拆的是怎么做的。
案情简介:
徐某在晋城市城区钟家庄街道办事处某社区拥有合法房屋,房屋所使用土地为国有土地,因城中村改造项目需要,该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在徐某未能与征收部门达成一致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2019年10月3日凌晨,徐某房屋被不明身份人员强制拆除。徐某就上述房屋被强制拆除事项向公安机关报警后,公安机关调查认为系政府拆迁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徐某遂向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但法院认定是该社区及居民委托其他单位所为,以不符合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为由裁定驳回起诉。
案件结果:
原审法院以起诉不符合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为由裁定驳回起诉欠妥,应予纠正。裁定撤销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晋04 行初68号行政裁定;本案指令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专业解读:
徐某的房屋被拆除属实,虽然原审认定是该社区及居民委托其他单位所为,但是该社区及居民显然不具有实施强制拆除房屋的职权。故人民法院对于涉及上诉人所诉房屋被强制拆除的重大权益问题,亦应进入实体审理程序,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作出相应的裁判,以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房屋被强拆怎么维权?
1、如果是司法强拆,被拆迁人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提出执行异议,法院会就此执行异议进行审查或举行听证,并最终作出裁定。
2、如果是违法强拆,被拆迁人一定要收集好证据,立即报警并对通话进行录音,然后联系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
打强拆官司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起草行政起诉状,起诉状的份数适宜被告的人数加一。如果有特殊情况,被拆迁人书写起诉状确实有困难可以申请口头起诉,人民法院会对被拆迁人口述的内容进行记录。
2、被拆迁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自己的联系方式,如果遭到强拆的是被拆迁人的厂房、养殖场、企业、商铺等,被拆迁人还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被拆迁人收集的拆迁公告、安置补偿公告、与征收方协商时的录音、强拆现场的视频、报警录音、警察出具的回执等。
4、能证明房屋和土地是属于自己的证件,比如宅基地证、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租赁合同等。
5、其他材料,按照被拆迁人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的要求来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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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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