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表决合法性,民法典规定巜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24涉及村民利益事项

咨询
聂荣律师

聂荣律师

首席督导律师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具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娴熟掌握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案件的思维模式和工作方式,擅长处理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案件,类型包括住宅拆迁、商铺拆迁、企业拆迁、营业用房拆迁、违建拆除、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集体维权大型诉讼及土地征收、拆迁行为引发的刑事案件辩护等。

集体土地表决合法性,民法典规定巜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24涉及村民利益事项,集体土地上

一、民法典规定巜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24涉及村民利益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这些事项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以下是对该法条的详细解读:

1)法条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2)法条解读

1. 村民会议的最高决策权:上述法条明确了村民会议在涉及村民利益事项上的最高决策地位。任何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都必须经过村民会议的讨论和决定,体现了村民自治的原则。

2. 具体事项列举:法条详细列举了九项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等。这些事项都是与村民日常生活和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确保了村民的参与权和决策权。

3. 村民会议的召集与表决:在实际操作中,村民会议的召集和表决应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确保会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村民会议的决定应当公开透明,接受村民的监督。

3)法律意义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不仅体现了村民自治的核心精神,也保障了村民的合法权益。通过村民会议的讨论和决定,可以确保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更加符合村民的意愿和需求,促进村庄的和谐稳定和持续发展。同时,这一规定也为村民提供了参与村庄治理、表达自身诉求的合法渠道,增强了村民的归属感和责任感。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是关于涉及村民利益事项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法条,对于保障村民自治、维护村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第十一条与第十二条 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十一条与第十二条解读

一、第十一条解读

1. 成员确认标准:第十一条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确认标准,即户籍在或者曾经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与该组织形成稳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财产为基本生活保障的居民,可被确认为成员。这一标准确保了成员资格的明确性和稳定性,为成员权益保护提供了基础。

2. 成员权利保障:该条款还强调了成员权利的保障,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等政治权利,以及对组织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建议权等民主管理权利。这些权利的设置,旨在促进成员积极参与组织管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第十二条解读

1. 成员大会的组成与职权:第十二条规定了成员大会的组成和职权。成员大会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全体成员组成,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权力机构。它负责决定组织的重大事项,如章程的制定和修改、重大财产的处置等,体现了成员对组织事务的最终控制权。

2. 成员大会的召开与决议:该条款还明确了成员大会的召开条件和决议方式。成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三分之一以上成员提议亦可召开临时会议。决议事项需经本组织成员大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这一规定确保了成员大会的决策能够充分反映成员的意志,维护了组织的民主性。

三、村集体资金的使用要多少村民同意

村集体资金的使用,涉及村民的切身利益,必须遵循严格的决策程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村集体资金的使用需经过村民的民主决策,具体要多少村民同意,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

一、村集体资金使用的民主决策程序

1. 决策机构:涉及村集体资金使用的重大事项,应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决策。

2. 参会人数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二条,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这意味着,对于村集体资金的使用,需要确保有足够的村民或户代表参与决策,并且决策需获得到会人员的多数支持。

3. 表决方式:决策过程中,应遵循民主原则,通过投票或其他公开、公正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村集体资金使用中的其他注意事项

除了民主决策程序外,村集体资金的使用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1. 合法合规:村集体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用于非法活动或违反财务规定。

2. 公开透明:资金使用情况和决策过程应定期向村民公开,接受村民的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3. 专款专用:村集体资金应按照预定的用途和计划使用,不得随意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

4. 风险管理: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对资金使用过程中的风险进行有效识别、评估和控制。

村集体资金的使用需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民主决策,具体要多少村民同意,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关于参会人数和表决通过比例的规定。同时,在使用村集体资金时,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和专款专用。

四、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新旧对比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新旧版本核心对比

一、立法目的与原则

- 旧版:1998年首次颁布时,立法目的聚焦于保障农村村民自治、发展基层民主、维护村民合法权益。

- 新版(2018年修正):在原有基础上,新增“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强调法律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体现时代适应性。

二、村民委员会组成与选举

1. 成员构成

- 旧版:要求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但未明确妇女成员比例。

- 新版:新增“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的规定(《村委会组织法》第六条),强化性别平等,多民族村需有人数较少民族的成员,促进民族团结。

2. 选举程序

- 旧版:选举流程包括推选选举委员会、提名候选人、无记名投票等,但未细化罢免机制。

- 新版:明确罢免程序(《村委会组织法》第十六条),规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可提出罢免要求”,并需经原选举途径投票表决,增强选举民主性与监督性。

三、民主管理与监督机制

1. 村务公开

- 旧版:要求公开财务收支、集体资产处置等事项,但未明确公开频率与责任主体。

- 新版:细化公开内容(《村委会组织法》第三十条),增加“惠农政策落实、社会救助”等事项,并规定“定期公开,接受村民查询”,强化透明度。

2. 民主评议与审计

- 旧版:仅提及村民会议或代表会议对村委会成员的评议,未规定外部监督。

- 新版:新增“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委托审计机构对村级财务审计监督”(《村委会组织法》第三十五条),形成内外结合的监督体系。

四、村民会议与代表会议权限

- 旧版: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村规民约、集体经济决策等重大事项,但未明确表决比例。

- 新版: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土地承包、宅基地使用)需经到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村委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提升决策严谨性。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集体土地表决合法性怎么写

#集体土地表决合法性证明

#集体土地表决合法性分析

#集体土地表决合法性评价

#集体土地征收合法性审查意见书

#批准后集体土地如何处理

#集体土地用地性质

#集体土地违法建设

#乡村集体土地商业开发

#集体土地年租金评估报告

#集体土地相关法律

#土地法集体土地权属问题

#集体土地相关规定

#集体土地规定

#集体土地受法律保护吗

#土地法集体用地新规

#集体土地法律规定

#土地法关于集体土地的规定

#集体土地上

#集体土地法律法规大全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集体土地表决合法性,民法典规定巜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24涉及村民利益事项,集体土地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内容来源参考:头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第十一条与第十二条 解读,村集体资金的使用要多少村民同意

内容审核:聂荣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集体土地表决合法性,民法典规定巜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集体土地什么时候取消的,民法典里关于原集体建制村被撤销后的土地归属问题

26年01月28日
农村房子拆迁有合同,民法典关于农村宅基地房屋被拆迁的法律规定在

26年01月28日
最新拆迁补偿条文内容,民法典针对拆迁安置房有哪些条文规定

26年01月28日
国家安置房拆迁补偿,民法典关于农村宅拆迁安置补偿的规定有哪些,安置房拆迁赔偿

26年01月28日
住宅拆迁的补偿,民法典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26年01月28日
拆迁认定违建标准2026,如何认定是不是违建,拆迁违建房怎么算

26年01月28日
桐乡拆迁户,民法典农村房屋损坏赔偿

26年01月28日
拆迁房自带暖气吗合法吗,民法典 中关于空置房暖气费收取的规定是什么

26年01月28日
民法典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民法典中关于集体土地上的房产的规定,民法典关于城镇集体土地上的房屋

26年01月28日
房子拆迁后面积变小了,民法典对于拆迁安置房中安置房的面积与房产证面积不符的补偿标准

26年01月28日
理事会发包集体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十三条释义

26年01月28日
2018西安拆迁村名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2018年修订 条款

26年01月28日
加盖一层 收益补偿 其他费用,财产平分后女方还能要家务补偿吗

26年01月28日
集体土地开发利用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释义及解读

26年01月28日
集体土地腾退是否合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之前的旧法有哪些

26年01月28日
最新集体土地组织法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释义及解读

26年01月28日
农村返乡创业集体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其中第十三条 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明确了户口回迁的相关政策

26年01月28日
企业集体土地腾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之前的旧法有哪些

26年01月28日
集体土地盖庙,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释义及,集体土地盖厂房合法吗

26年01月28日
农村集体土地建设指南,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全文最新

26年01月28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6年01月28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6年01月28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6年01月28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6年01月28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6年01月28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6年01月28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6年01月28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6年01月28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1月28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1月28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