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至2012年3月,曾就职于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 2012年至今,就职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执业至今,杨念平律师一直专注于征地拆迁法律业务,代理相关案件近2000件,涵盖国有土地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尤其擅长于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案件的谈判与诉讼。杨念平律师具有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和丰富的办案技巧,善于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秉承“只为被拆迁人打官司”的理念,将被拆迁人合法权益最大化。愿为一线希望,付出百倍努力,她被当事人评价为“中国最坚强的拆迁女律师”。
内蒙古的土地确权政策主要围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方面展开,旨在明确和保护农民及农村集体的土地权益。
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确保农民的土地权益得到长期保障。
- 确权过程中,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对承包地进行调查、公示,并颁发经营权证书,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 针对历史遗留问题,如土地调整、边界纠纷等,应尊重历史、兼顾现实,通过民主协商等方式妥善解决。
2.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
-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要覆盖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并核发所有权证书。
- 确权登记工作要依法确认农民集体土地权利主体地位,保护其合法权益,严禁将集体土地登记到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名下。
3. 宅基地使用权确权:
- 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面积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在确权过程中,严格落实这一政策。
- 对于历史原因形成的超占问题,按政策要求分类处理,并在确权登记时注明超占面积,待今后按规定作出处理。
- 保障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但未取得宅基地的农户的居住权益,如明确宅基地权益或纳入住房保障体系。
内蒙土地延包二轮实施方案主要围绕延长承包期、稳定承包关系、保障农民权益等方面展开,以下是对该方案的详细解读:
一、承包期延长
1. 延长年限:根据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政策,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后,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对于营造林地和“四荒”地治理等开发性生产,承包期可以更长。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内蒙古地区,为农民提供了长期稳定的土地经营预期。
2. 实施方式:原合同到期后,发包方与农户续签合同,确保土地承包期限的连续性。内蒙古地区在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循这一程序,保障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
二、承包关系稳定
1. 基本原则:内蒙古地区在二轮土地承包中,坚持“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这有助于减少土地调整的频率,保护农民对土地的长期投入意愿。
2. 小调整原则:在人地矛盾突出的农户间,可进行小范围调整,但需经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报上级审批。内蒙古地区在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循这一程序,确保了土地调整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三、保障农民权益
1. 颁发证书:内蒙古地区为农户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作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定凭证。这有助于明确农民的土地权益,减少土地纠纷。
2. 纠纷调解:建立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机构,及时、公正化解矛盾,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内蒙古地区在实施过程中,注重纠纷调解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为农民提供了有效的权益保障途径。
四、土地流转与经营
1. 流转方式:允许并鼓励农民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包括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内蒙古地区在实施过程中,积极推动土地流转,促进了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2. 经营权保护:在承包期内,农民依法享有转包、转让、互换、入股等权利,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内蒙古地区在实施过程中,注重保护农民的土地经营权,为农民提供了稳定的经营环境。
村集体以租代征村民土地不合法。具体分析如下:
1. 以租代征的违法性: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需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以租代征实质上是规避了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农用地转用的总量控制制度以及农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土地收益分配制度,直接进入市场的一种行为。
- 这种行为违反了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管制,规避了农地转用和征地依法审批、规避了依法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规避了依法缴纳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因此属于非法改变土地使用用途的行为。
2. 土地征收的合法性要求: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征收土地必须依法进行,包括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告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并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意见。
- 征收土地还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3. 村集体出租土地的正确程序:
- 村集体若需出租土地,应与有关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租赁合同,明确租赁地块状况、规划用地性质、租赁年限、租金及支付等事项。
- 租赁合同签署后,由承租人按规定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租赁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 租赁土地使用权经登记后,承租人可以拿到房地产权证书。但需注意,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改变土地用途,仍需遵守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村集体以租代征村民土地是违法的,应依法进行土地征收或出租,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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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内蒙土地延包二轮实施方案,村集体以租代征村民土地是否合法
内容审核:杨念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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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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