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户还有集体土地吗,集体供养的五保户土地应当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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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瑞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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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首席督导律师、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企业拆迁 群体性案件 违建处理

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首席团队督导律师,第十二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城市更新与征收拆迁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自2013年初加入在明律所以来,已专注深耕于行政诉讼、征地拆迁领域超过十二年,其带领的团队业务足迹遍及全国三十余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累计主办各类征收拆迁案件千余件,在长期实践中形成了严谨的工作态度与丰富的实战经验,尤其以“逻辑清晰、条理分明、有理有据、收放自如”的庭审和谈判风格赢得认可。

五保户还有集体土地吗,集体供养的五保户土地应当归谁,五保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吗

一、集体供养的五保户土地应当归谁

集体供养的五保户土地在其去世后应当归农村集体组织所有。

1)五保户土地归属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的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五保户作为集体供养的成员,其去世后所遗留的土地应依照此法规归集体所有。

2)五保户土地的具体处理

1. 农用耕地和宅基地的归属:五保户去世后,其承包的农用耕地以及农村的宅基地都将归农村集体组织所有。这是由于五保户生前仅享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拥有所有权。

2. 房屋继承的特殊情况:如果五保户在宅基地上修建了房屋,该房屋是可以被继承的。在房屋继承的情况下,继承人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但不得对宅基地进行买卖或转让。

3. 集体组织权益: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时,如双方有扶养协议,则按协议处理相关事宜;如无扶养协议,且有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的,需按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处理。在此情况下,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

3)其他相关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确保耕地的数量和质量。这一规定也适用于处理五保户去世后土地的归属问题,即农村集体组织在收回土地时,应遵守土地管理法规,确保土地的合理利用。

集体供养的五保户去世后,其土地应归农村集体组织所有,同时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土地的合理利用和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二、五保户土地可重新发包吗

五保户土地是否可重新发包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

1. 承包户内还有其他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若五保户以家庭为单位承包土地,且户内仍有其他家庭成员,则在五保户去世后,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由户内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直至承包期满。在此情况下,土地不可重新发包。

2. 承包户内无其他成员:若五保户是单独的一个承包户,且去世后户内无其他家庭成员,则其承包的耕地、草地等集体土地,通常由发包方(即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收回。收回后,土地可由村集体重新发包。

2)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

1. 有合法继承人:若五保户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了村里的“四荒地”等土地,在其死亡后,其应得的承包收益可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且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该土地。在此情况下,土地不可随意重新发包。

2. 无合法继承人:在没有合法继承人的情况下,土地上的收益在偿还相关债务后如有剩余则收归集体。土地本身如果还在承包期内,村集体一般可与后续有意愿承包的主体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即土地可重新发包;若承包期已满,村集体则可自行决定该土地的后续使用和处理方式。

3)特别注意事项

- 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作为五保户的遗产进行继承,因为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村民仅享有使用权或承包经营权。

- 若五保户生前已与他人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且合同尚未到期,则该合同仍然有效,受让人可继续享有土地的使用权或承包经营权直至合同期满。在此情况下,土地不可重新发包。

三、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关于五保户死亡后土地收归村集体的法律依据

五保户死亡后,其承包土地收归村集体的法律依据及处理方式

五保户死亡后,其承包土地的处理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进行。

1)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基本原则

1. 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五保户死亡后,其承包的土地所有权仍归集体。

2. 使用权处理:五保户死亡后,其土地使用权需根据具体情况处理,但土地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始终归集体所有。

2)不同承包方式下的土地处理

1. 家庭承包方式

- 承包户内还有其他成员:若五保户以家庭为单位承包土地,且户内还有其他成员,则土地承包经营权由户内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直至承包期满。

- 承包户内无其他成员:若五保户是单独承包户,死亡后户内无其他成员,则其承包的土地由发包方(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收回。

2. 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

- 有合法继承人:若五保户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土地,其应得的承包收益可依法继承,且在承包期内,继承人可继续承包。

- 无合法继承人:无合法继承人时,土地上的收益在偿还相关债务后如有剩余则收归集体,土地本身根据承包期情况由村集体重新处理。

3)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 供养协议:若五保户与村集体签订了供养协议,并对死后土地处理有约定,则按协议执行。

- 遗嘱继承:若五保户留下有效遗嘱并指定了土地经营权的继承人,且该继承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则可依法继承土地的经营权,但这种情况较为少见。

四、五保户死亡后土地亲属能继承吗

五保户死亡后,其土地亲属一般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依法继承。具体分析如下:

一、承包地继承问题

1. 家庭承包方式:若五保户以家庭为单位承包土地,在其去世后,只要该家庭还有其他成员,土地承包经营权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不发生继承问题。若五保户所在农户家庭已无其他成员,其承包地由发包方(通常是村集体)收回,并重新分配,不能作为遗产被亲属继承。

2. 特殊承包方式:若五保户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并签订了承包合同,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但这是基于承包合同的约定延续承包关系,而非传统意义上的继承。

二、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继承问题

1. 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五保户仅享有使用权。五保户去世后,宅基地使用权不能被继承,由村集体收回。

2. 宅基地上房屋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五保户的个人合法财产,可以由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继承。在房屋存续期间内,继承人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但房屋自然坍塌或失去居住价值后,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

三、特殊情况

- 若五保户生前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或遗赠协议,明确指出土地由特定亲属继承,则该亲属有权获得土地的相应权益(但仍限于使用权,非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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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五保户土地可重新发包吗,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关于五保户死亡后土地收归村集体的法律依据

内容审核:谢瑞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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