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建波律师,男,北京著名金牌律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现为北京市律师协会农业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华 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征地拆迁类行政复议案件办案指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以下是详细的办案指引:
1)行政复议的申请1. 申请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 申请期限: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若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3. 申请材料:通常包括申请书、身份证明、产权证或公房租赁凭证等资料。申请书需写明申请人基本情况、具体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
2)行政复议的受理与审理1. 受理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复议申请应向市、县人民政府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
2. 受理审查:行政复议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进行审查。若申请资料齐全,裁决机关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若材料不齐,则申请人需在7日内补齐。
3. 审理过程: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这包括审查征收决定、补偿决定的合法性,以及是否存在侵犯申请人合法权益的情况。
3)行政复议的决定1. 决定类型:行政复议机关根据审理结果,可以作出维持、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等行政复议决定。
2. 决定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后,应依法送达申请人。申请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 执行与监督:行政复议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应得到履行。若行政机关不履行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机关或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可以督促其履行。
征地拆迁类行政复议案件的办案指引涉及申请的提出、受理与审理、以及决定的作出等多个环节。在整个过程中,应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确保行政复议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面对拆迁补偿不合理的情况,被拆迁人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1. 熟悉法规:详细了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自身权益及拆迁方责任。该条例规定了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基本原则、程序及标准,是维权的重要依据。
2. 关注政策:关注当地政府发布的拆迁政策和补偿标准,确保拆迁行为合法合规,为后续维权提供有力支撑。
二、评估拆迁补偿合理性
1. 对比标准:将拆迁方提供的补偿方案与当地政府补偿标准进行对比,判断补偿金额是否合理。
2. 考虑因素:补偿应综合考虑房屋区位、用途、建筑面积及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确保全面合理。
三、采取维权措施
1. 协商沟通:第一时间与拆迁方协商,表达诉求,提供房屋产权证明、价值评估报告等证据,支持自身观点。
2. 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若协商无果,可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相关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对复议结果不满意或未得到答复,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寻求专业法律帮助: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法律建议和指导;如有需要,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提高维权成功率。
4. 利用媒体和舆论监督:在合法合规前提下,通过媒体平台公开曝光不公平现象,引起社会关注,借助舆论力量推动问题解决。
5. 联合其他被拆迁人:若多个被拆迁人均认为补偿不合理,可联合起来共同维权,增强力量,通过集体签名、联名信等方式向政府部门反映诉求。
面对拆迁评估不满意的情况,被征收人可通过以下步骤维护自身权益:
一、初步沟通与审查
1. 详细审查评估报告:仔细研读评估报告,关注评估方法、标准、程序等关键内容,找出不满意的具体点。
2. 与评估机构沟通: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若对评估结果有疑问,有权要求评估机构作出解释和说明,尝试通过沟通解决疑问或要求修正评估结果。
二、申请复核评估
1. 提出时间:若与评估机构沟通无果,应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复核申请。
2. 提交材料: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交书面复核评估申请,明确指出评估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3. 复核处理:评估机构应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完成复核。若复核结果改变原评估结论,应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若未改变,应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申请专家鉴定
1. 提出时间:对复核结果仍不满意时,应在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的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2. 鉴定流程:专家委员会将选派成员组成专家组,对评估报告的评估技术问题进行全面审核,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鉴定意见。
3. 鉴定结果处理:根据鉴定意见,若评估报告存在技术问题,评估机构应改正错误并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若不存在问题,则维持原评估报告。
四、法律途径维权
若对专家鉴定后的评估结果仍不满意,且拆迁基于政府征收行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面对征收拆迁已8年仍未得到合理安置补偿的情况,被拆迁人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一、核查拆迁协议与文件
1. 仔细审查与拆迁方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明确安置时间、方式、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若拆迁方未按约定履行,即构成违约,为维权提供依据。
2. 收集拆迁公告、补偿方案、房屋评估报告等相关文件,验证拆迁项目的合法性与具体要求。
二、与拆迁方沟通协商
1. 主动联系拆迁方,通过正式面谈或会议表达诉求,要求说明未安置原因及明确安置时间。沟通过程中保留聊天记录、会议纪要等证据。
2. 若口头沟通无效,可发出书面催告函,详细说明协议约定及当前实际情况,要求尽快履行安置义务,并通过邮政快递等方式寄送,保留寄送凭证。
三、寻求行政部门帮助
1. 向拆迁主管部门投诉:向当地拆迁管理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请求监督并督促拆迁方落实安置工作。
2. 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认为拆迁方不作为侵犯合法权益时,可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四、提起诉讼
1. 民事诉讼:若拆迁协议与开发商等民事主体签订,协商无果后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拆迁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并按协议进行安置。
2. 行政诉讼:若拆迁行为由政府部门主导,可根据《行政诉讼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政府部门履行安置职责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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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维护,拆迁评估后不满意怎么处理
内容审核:马建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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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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