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浦区拆迁政策,宅基地子女继承最新政策

咨询
张勇律师

张勇律师

督导律师 征地拆迁 合同纠纷

具有丰富的行政、民商事、知识产权和刑事领域的法律服务经验,擅长处理房地产、房屋征收、建设工程、合同等诉讼或非诉案件。

上海青浦区拆迁政策,宅基地子女继承最新政策,上海青浦区动迁2020补偿标准

一、宅基地子女继承最新政策

宅基地子女继承的最新政策如下:

1)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和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和使用的权利。这种权利是可以依法继承的,但继承的是使用权,而非所有权,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2. 城镇户籍的子女也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自然资源部在答复中明确,“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继承是有条件的,即“地上有房”。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已经倒塌或者不存在,那么宅基地使用权不能被单独继承。

2)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规则

1. 若子女与父母仍为同一农户家庭,且未另行分得新宅基地,那么这些子女不得主张继承宅基地使用权。这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在这种情况下,宅基地使用权应由剩余户内成员继续享有。

2. 对于宅基地上的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房屋作为遗产是可以被继承的。由于房地一体的原则,当房屋被继承时,宅基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给继承人。但如果有多个子女,且其中有的子女仍与父母为同一农户家庭,那么这些子女只能就地上房屋的折算价值主张继承。

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是与房屋继承紧密相关的。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但具体继承规则还需根据子女的户籍情况、是否与父母同一农户家庭以及是否已分得新宅基地等因素来综合判断。

二、公职人员怎么继承农村宅基地

公职人员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但可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并在房屋存续期间内继续使用宅基地。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宅基地的性质与所有权

1. 集体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意味着宅基地并非个人财产,而是集体资产的一部分。

2. 使用权限制: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这种使用权是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而获得的,且通常与特定的农户家庭相关联。

二、公职人员与宅基地继承的关系

1. 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职人员通常不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此不具备直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资格。宅基地使用权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特定权利,非成员无法直接继承。

2. 房屋继承与“地随房走”原则:公职人员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因为房屋属于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在继承房屋的同时,依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公职人员获得了房屋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但这种使用权是附带的、有条件的,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扩建、改建等改变原状的行为。

三、宅基地继承的注意事项

1. 房屋存续与宅基地使用权:公职人员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后,在房屋存续期间内,可以继续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但一旦房屋因自然原因倒塌或被拆除等导致灭失,宅基地的使用权将自动回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2. 户口迁出的影响:对于户口已迁出农村的公职人员,其对宅基地的使用和处置可能会受到一定限制。但在房屋存续期间,其合法的房屋继承权及其附带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三、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

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是指依据国家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明确规划为用于城市建设和满足城市机能运转所需要的土地。以下是对此概念的详细解释:

1)城镇建设用地的定义与分类

1. 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城镇建设用地作为建设用地的一部分,特指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用于城市建设和满足城市机能运转的土地。

2. 分类:城镇建设用地通常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共设施用地、绿地和特殊用地等,但不包括水域和其他用地。

2)城镇建设用地的规划与审批

1. 规划:城镇建设用地必须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明确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规划应体现城市发展的整体布局和长远需求,确保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2. 审批:涉及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

3)城镇建设用地的特点与要求

1. 特点:城镇建设用地具有明确的用途和功能定位,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其使用和管理需遵循严格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土地的合法、合规使用。

2. 要求:使用城镇建设用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同时,应加强对城镇建设用地的监管和管理,防止土地的滥用和浪费。

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其规划、审批、使用和管理均需遵循严格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上海青浦区拆迁政策最新消息今天

#上海青浦区拆迁政策最新规定

#上海青浦区拆迁政策最新消息

#上海青浦区拆迁政策最新

#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最新拆迁规划

#2025年青浦区沈巷拆迁规划图

#2025年上海青浦区拆迁最新规划最新消息

#上海青浦区政府官网

#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富街华富公寓还有几年拆迁

#鄞州区拆迁政策2025年

#上海青浦区拆迁政策最新

#上海青浦区拆迁政策文件

#上海青浦区拆迁政策规定

#上海市青浦区拆迁政策

#上海青浦区拆迁补偿

#2021上海青浦拆迁

#2022年青浦拆迁

#青浦区拆迁规划

#上海青浦区动迁2020补偿标准

#上海市青浦区拆迁办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上海青浦区拆迁政策,宅基地子女继承最新政策,上海青浦区动迁2020补偿标准”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公职人员怎么继承农村宅基地,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

内容审核:张勇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上海青浦区拆迁政策,宅基地子女继承最新政策/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上海青浦农村房子拆迁补偿标准,青浦区拆迁补偿标准

26年03月31日
青浦区拆迁补偿能拿多少,青浦区拆迁补偿标准

26年03月31日
青浦区拆迁房,民法典继承法关于宅基地继承的最新规定

26年03月31日
青浦商品房拆迁补偿标准,青浦区拆迁补偿标准

26年03月31日
青浦商品房拆迁方案最新,青浦区拆迁补偿标准

26年03月31日
青浦宅地拆迁补偿,公职人员怎么继承农村宅基地

26年03月31日
青浦区房子拆迁,青浦区拆迁补偿标准

26年03月31日
青浦拆迁补偿款,青浦2023年拆迁明细

26年03月31日
青浦区拆迁政策,宅基地子女继承最新政策

26年03月31日
青浦房屋拆迁咨询哪里,上海青浦区工程预缴税在哪里

26年03月31日
上海拆迁补偿16万,汉长安城东叶村拆迁补偿

26年03月31日
2021上海虹口拆迁补偿规定,虹口区20平方动迁补偿标准

26年03月31日
上海集体土地厂房能买吗,集体土地上的厂房法院可以拍卖吗

26年03月31日
上海土地拆迁补偿多少钱一亩,上海农村拆迁补偿款金额是多少钱一平方米?

26年03月31日
上海拆迁房办租赁备案,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怎么办

26年03月31日
上海拆迁房网签限购,拆迁房网签是什么意思

26年03月31日
上海拆迁安置费补偿标准,2021上海动迁新政策 补偿细则详细解读

26年03月31日
上海20平米阁楼拆迁补偿,阁楼拆迁补偿标准

26年03月31日
上海公租房拆迁政策,上海公租房动迁政策

26年03月31日
未享受拆迁补偿证明上海,未享受拆迁证明在哪里开

26年03月31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6年03月31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6年03月31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6年03月31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6年03月31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6年03月31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6年03月31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6年03月31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6年03月31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3月31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3月31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