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执业领域为征地拆迁案件,法学理论功底扎实,专业能力突出,参与办理北京、天津、河南、山东、重庆、江苏、浙江、湖北等地征地拆迁案件百余件。
拆迁房屋的补偿款主要是按照房屋的实际建筑面积来计算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调查结果。这意味着,拆迁补偿的计算基础主要是房屋的建筑面积。
在实际操作中,拆迁补偿通常按照被征收房屋的产权证载明的建筑面积给予补偿。这个面积是在房屋建成后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并记录在房屋产权证书上的,因此,它准确地反映了房屋的实际建筑面积。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房屋既有宅基地证,又有房产证,且两个证件记载的房屋面积不一致,那么应当以房产证记载的面积为准。因为房产证是在房屋建成后才能办理的证件,更能全面反映房屋最后落成的具体面积。
总的来说,拆迁房屋的补偿款主要是根据房屋的实际建筑面积来计算的,这个面积通常记录在房屋的产权证书上。
一、拆迁房屋补偿费由谁发放1、拆迁房屋补偿费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发放。
补偿包括房屋补偿费和房屋装修费、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费和奖励费、家电移机费和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费。
2、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拆迁补偿流程有哪些拆迁补偿流程如下:
1、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后,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机关;
2、区、县政府机关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控制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停止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
3、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4、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就拆迁事项的权利义务,如补偿形式、金额、应安置人口、应安置面积、安置地点、层次、搬迁过渡形式、期限、违约责任等作明确规定。
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是以实际的登记面积为补偿标准。
在征收前,房屋征收部门会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是以实际的登记面积为补偿标准。
在征收前,房屋征收部门会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一、拆迁房屋补偿费由谁发放1、拆迁房屋补偿费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发放。
补偿包括房屋补偿费和房屋装修费、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费和奖励费、家电移机费和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费。
2、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拆迁补偿流程有哪些拆迁补偿流程如下:
1、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后,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机关;
2、区、县政府机关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控制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停止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
3、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4、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就拆迁事项的权利义务,如补偿形式、金额、应安置人口、应安置面积、安置地点、层次、搬迁过渡形式、期限、违约责任等作明确规定。
律师解答:
拆迁补偿是以实际的登记面积为补偿标准。
在征收前,房屋征收部门会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1、房屋拆迁按面积补偿吗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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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拆迁按面积补偿吗,拆迁房屋补偿费由谁发放
内容审核:高志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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