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5年要拆迁,申请廉租房有什么条件的不能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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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文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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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律师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民事诉讼

执业之初以民事诉讼为主要执业领域,后逐渐涉及刑事辩护、行政诉讼领域。从业以来成功代理多起争议标的额大、法律关系复杂、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

租房子5年要拆迁,申请廉租房有什么条件的不能申请,租房超过十年被拆迁

一、申请廉租房有什么条件的不能申请

不能申请廉租房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收入财产方面

1. 家庭收入超标:若申请家庭的人均收入超过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则无法申请。这一标准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指数等因素而异。

2. 家庭财产超标:若申请家庭拥有较大价值的非生活必需财产,如高价机动车辆、船舶、大型农机具,或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金融资产超过规定数额,以及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均不得申请廉租房。

二、住房状况及相关行为方面

1. 自有住房面积达标:若申请家庭成员在当地有自有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高于当地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则不能申请廉租房。

2. 租住公有住房面积达标:若承租的公有住房面积已超过规定的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同样不符合申请条件。

3. 近期住房转让行为: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一般不得申请。但特殊原因如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等导致的转让除外。

三、个人情况及社会行为方面

1. 年龄及婚姻状况: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的一般不得申请,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离婚不足2年的也可能受到限制。

2. 违规行为:在申请过程中隐瞒、虚报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等情况,或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廉租房申请资格的,一经查实,不仅当前不得申请,在一定期限内也被禁止再次申请。

3. 其他禁止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残疾人专用车等特殊车辆除外)、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二、动迁租赁房 承租人死了亲属可以继承吗

动迁租赁房承租人死后,其亲属是否可以继承承租权,这个问题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租赁和继承的相关规定。

首先,明确一点,承租权并不属于承租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因此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明确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承租权,作为一种合同权利,并不属于这一范畴。

接下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这意味着,虽然承租权不能继承,但与承租人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有权继续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具体分析如下:

1. 承租权的非继承性:

- 承租权不是承租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因此不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继承的规定进行继承。

- 这一点与公房、使用权房等类似,这些房产的承租权同样不能继承。

2. 共同居住人的继续租赁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与承租人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在承租人死亡后,有权按照原租赁合同继续租赁该房屋。

- 这一规定保护了与承租人生前共同居住的人的利益,确保他们在承租人死后能够继续居住在该房屋中。

3. 亲属的权益:

- 虽然承租权不能继承,但承租人的亲属(特别是与承租人生前共同居住的亲属)可以通过与出租人协商,继续承租该房屋。

- 这需要亲属与出租人达成一致,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租赁合同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动迁租赁房承租人死后,其亲属不能直接继承承租权。但与承租人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有权按照原租赁合同继续租赁该房屋。亲属可以通过与出租人协商来继续承租该房屋,但这需要双方达成一致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哪些人不能申请廉租房

不能申请廉租房的人群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收入超标人群

1. 家庭收入过高:家庭收入明显高于当地政府规定的低收入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类保险金及其他劳动收入,以及储蓄存款、股票等财产性收入。

2. 家庭财产超标:拥有较大价值的非生活必需资产,如豪华汽车、名贵珠宝,以及超过规定限额的金融资产,如大额存款、股票、基金等。

二、住房条件较好人群

1. 自有住房面积超标:拥有自有住房且住房面积达到或超过当地规定标准,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5平方米,或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超过50平方米。

2. 已享受其他住房保障:已经享受过经济适用房、公租房、住房补贴等其他形式住房保障的家庭,在未退出这些保障前,不得再次申请廉租房。

三、信用不良与违规行为记录人群

1. 信用不良: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如多次逾期偿还银行贷款、信用卡欠款不还等。

2. 违规行为:曾有过违规申请保障性住房行为,如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申请资格、违规转租转借等。

四、特定情况人群

1. 年龄限制:单身(含离异)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2. 离婚时间限制:离婚不足2年。

3. 住房转让行为:5年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但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证明的除外。

4. 其他情况:包括已获拆迁补偿并在拆迁补偿中获得安置、户口挂靠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兴建或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等。

四、公租房拆迁承租人已去世 没有变更承租人 拆迁利益归住的子女还是所有子女

关于公租房拆迁承租人已去世,没有变更承租人,拆迁利益归住的子女还是所有子女的问题,以下是对该问题的详细解答:

1)公租房拆迁补偿的归属

1.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公租房拆迁时,承租人可以获得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这些补偿归承租人所有,并可作为其个人财产。

2. 若承租人在拆迁过程中去世,其获得的补偿款应视为其遗产。

2)遗产的继承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承租人去世后,其获得的拆迁补偿款应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2. 继承的开始和顺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进行。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3)拆迁利益的具体分配

1. 如果承租人在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后去世,其继承人将有权继承属于他的那部分拆迁补偿款。

2. 如果承租人在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前已经去世,且公租房内有同住人,则拆迁补偿款将归公房的其他同住人所有,而非直接归承租人的子女。

3. 如果承租人去世时,公租房内没有同住人,但有户口在册人员,则拆迁补偿款将由这些户口在册人员公平分配。

4. 如果承租人去世,且公租房内既没有同住人,也没有户口在册人员,则拆迁补偿款将由承租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具体分配方式依据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进行。

公租房拆迁承租人已去世,没有变更承租人时,拆迁利益的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承租人在征收决定后去世,拆迁补偿款归其继承人所有;如果承租人在征收决定前去世,且公租房内有同住人或户口在册人员,则拆迁补偿款归同住人或户口在册人员所有;如果承租人去世时公租房内既无同住人也无户口在册人员,则拆迁补偿款由承租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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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动迁租赁房 承租人死了亲属可以继承吗,哪些人不能申请廉租房

内容审核:汪文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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