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在明律师,是中国征地拆迁领域金牌法律服务团队的领军人物,其带领的律师团队,在中国征地拆迁法律服务领域,可谓是一支“劲旅”。自2012年创立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来,在征地拆迁领域,杨在明律师及其团队在全国30个省市代理案件7000余件,获得了业界的一致好评。 杨在明律师多次获中央级媒体好评,如在2011年1月被检察日报社方圆律政杂志组织的“2010精英律师”评选中,杨在明律师当选为“年度拆迁律师”;同时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审定,被《中国律师年鉴》评为2010年度优秀律师。
直管公房加装电梯的费用是否应由承租人承担,需根据具体情况和合同约定来判断,不能一概而论其合理性。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 租赁合同中的约定:
- 明确条款:如果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加装电梯费用的承担方,那么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例如,合同可能规定该费用包含在租金中,由房东承担;或者规定由承租人单独支付。
- 无明确条款:若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加装电梯费用的承担方式,则需要参考相关法律法规或行业惯例,以及双方协商的结果来确定。
2. 法律法规的规定:
- 一般原则:在大多数情况下,电梯作为房屋的附属设施,其加装和维护费用应视为房屋的正常使用成本。具体由谁承担还需看当地的法律法规是否有特别规定。
- 特殊地区规定:某些地区可能出台了关于物业服务收费或直管公房管理的相关政策,其中可能包括加装电梯费用的承担方式。例如,有的地区可能规定该费用应由全体业主或使用人共同承担,而承租人作为实际使用者,可能需要通过租金的形式间接承担这部分费用。
3. 实际管理情况与公平原则:
- 物业管理模式:不同的物业管理模式对加装电梯费用的承担方式也有影响。在一些情况下,物业管理公司可能会将加装电梯费用作为单独的服务项目向业主或承租人收取。
- 公平合理原则:即使没有明确的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加装电梯费用的承担也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考虑到承租人作为实际使用者可能从中受益,因此要求其承担一定比例的费用可能是合理的。但具体比例应根据楼层高度、受益程度、房屋面积及承租人实际情况等多重因素综合考虑,并通过协商确定。
长期空置房电梯费的收取,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来确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1.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包括电梯维护在内的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这意味着,无论房屋是否空置,业主均需履行合同约定的支付物业费的义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进一步强调,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因此,长期空置房的业主仍需支付电梯费等物业费。
2. 地方政策影响:
- 部分地方政府针对空置房物业费出台了具体政策,包括电梯费的收取。例如,一些地方规定,长期未入住的空置物业,业主可以按一定比例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用,这可能包括电梯费的部分减免。但具体比例和条件需依据当地规定来确定。
3. 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 在没有地方政策明确规定的情况下,电梯费的收费标准应遵循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在合同中协商确定空置房电梯费的收费方式和标准,如全额收取、部分减免或其他双方认可的方式。
特殊情况处理:
- 若房屋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交付给买受人,其物业服务费用,包括电梯费,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有特别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仍负有连带交纳责任。
租户在租赁房屋内安装的电梯,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而非固定资产。以下从会计准则、资产定义及实际处理三个维度进行详细分析:
一、会计准则的明确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相关规定,承租人对于租赁资产的处理需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在经营租赁(含长期租赁)的情况下,企业仅取得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因此,租户在租赁房屋内安装的电梯,作为租赁资产的一部分,其成本不应计入固定资产,而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进行会计处理。
二、固定资产与长期待摊费用的核心特征对比
1. 固定资产:强调“拥有或控制”且“预期带来经济利益”。电梯若作为房屋的一部分被租户安装,其产权仍归属出租方,租户仅获得使用权,不符合固定资产的“控制权”属性。
2. 长期待摊费用: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租户安装的电梯,其成本可在租赁期内分期摊销,符合长期待摊费用的定义。
三、实际处理的合规性要求
1. 初始计量:租户安装电梯的成本,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租赁开始日或电梯安装完成并投入使用时,按照其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后续计量:在租赁期内,租户应按照合理的方法(如直线法)对长期待摊费用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 披露要求:在财务报表附注中,租户应披露长期待摊费用的性质、摊销期限、摊销方法等信息,以便财务报表使用者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步梯房楼龄在装电梯规定之内,未来加装电梯的可能性及条件分析如下:
1)加装电梯的法律依据与条件1. 业主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改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需经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且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这意味着,若步梯房楼龄在装电梯规定之内,且满足业主同意比例,即可启动加装电梯程序。
2. 规划许可与符合规划要求:加装电梯需符合城乡规划要求,不影响建筑整体结构安全和消防安全。需向当地规划部门提交设计方案,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3. 资金筹集到位:资金包括电梯设备采购、安装费用及后期维护保养费用。筹集方式可多样化,如业主自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府补贴等。
4. 建筑结构允许与技术可行性:建筑结构和空间条件需满足加装电梯要求,如基础承载能力、楼梯间空间等。需由专业建筑设计单位进行现场勘查和设计,确保方案可行性。
5. 安全标准与监督检查:加装电梯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电梯安装完成后,需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未来加装电梯的展望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加装电梯成为提升居住品质、满足老年人出行需求的重要举措。若步梯房楼龄在装电梯规定之内,且满足上述条件,未来加装电梯的可能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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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律临律条-民法典长期空置房电梯费怎么收取,租赁的房屋 租户安装的电梯进固定资产还是长摊
内容审核:杨在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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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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