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办理过多起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公司企业用房、厂房征收、违法建筑认定强拆补偿、安置纠纷以及大型集体维权诉讼和由征收引发的刑事辩护等案件,办案经验丰富,具有独到的法律视角和问题解决能力。
拆迁户是需要交物业费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这意味着,即使作为拆迁户,只要享受了物业服务,就需要支付相应的物业费。
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如果拆迁小区没有聘请物业服务企业,而是由小区居民自治或者完全没有管理,那么就不需要交纳物业费。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或者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标准,业主也有权拒绝支付物业费。
拆迁户是否需要支付物业费,取决于是否享受了物业服务以及物业服务的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在大部分情况下,拆迁户是需要支付物业费的。
接到电话说被起诉了并提及走访,这种情况需要谨慎对待。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核实起诉信息的真实性1. 正规通知方式:根据常规的司法程序,法院起诉当事人一般是通过发送传票或其他正式文件,而不是仅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因此,接到此类电话时,应首先保持警惕。
2. 查询法院信息:为了核实起诉信息的真实性,可以直接联系当地的法院,询问是否有相关的起诉案件,并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以便查询。
3. 避免泄露个人信息:在核实过程中,注意不要轻易泄露个人敏感信息,如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以防诈骗。
2)了解走访的合法性1. 走访的定义与性质:走访通常指相关人员为了解情况、调查事实而进行的实地访问。在法律程序中,走访并非正式的司法程序,且通常不会仅因起诉而进行。
2. 警惕诈骗行为:如果电话中提及的走访涉及索要个人信息、财务信息或要求支付费用等,应高度警惕。这可能是一种诈骗行为,旨在获取个人信息或财物。
3. 参考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利用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且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可能构成诈骗罪。因此,对于涉及诈骗的电话走访,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应对建议1. 保持冷静与警惕:接到此类电话时,不要慌张,保持冷静思考。同时,提高警惕性,防止被骗。
2. 核实信息:通过正规渠道核实起诉信息的真实性,如联系法院或查询相关法律文件。
3.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确实涉及法律纠纷,应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法律权益和义务。
4. 报警处理:如果发现是诈骗行为,应立即报警处理,以便警方能够及时介入调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接到电话说被起诉了并提及走访时,应首先核实起诉信息的真实性,并了解走访的合法性。同时,保持冷静与警惕,寻求法律帮助或报警处理是明智的选择。
住房租赁条例中的规定,既有强制性规定,也有管理性规定,具体分析如下:
一、强制性规定
1. 租赁物使用强制性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第三项,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这表明,若租赁物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导致承租人无法正常使用租赁物,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此类强制性规定直接涉及租赁物的合法使用和承租人的基本权益。
2. 租赁合同形式强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此规定要求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租赁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以确保合同内容的明确性和双方权益的保障,属于强制性规定。
二、管理性规定
1.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管理性规定: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2011年版)》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虽然该办法要求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这表明,登记备案并非租赁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而是属于管理性规定,旨在便于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
2. 租赁物维修管理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此规定明确了出租人在租赁物维修方面的责任,但允许当事人通过约定改变这一责任分配,体现了管理性规定的灵活性。同时,若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维修义务,这进一步体现了管理性规定在平衡双方权益方面的作用。
3. 租金与押金管理性规定:
在租金与押金方面,虽然法律未明确规定具体的租金标准或押金数额,但要求租金涨幅应参照当地指导价协商确定,押金金额不得超过一定限额(如某些地方规定不得超过三个月租金)。这些规定旨在防止出租人利用市场优势地位进行不公平的租金或押金收取,属于管理性规定,旨在维护租赁市场的公平和秩序。
三、强制履行与管理性措施的结合
1. 强制履行的适用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存在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履行费用过高、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等除外情形。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若出租人拒绝交付房屋或承租人拒绝支付租金等情形构成违约,且不存在上述法定除外情形时,守约方有权请求法院强制违约方履行合同义务,这体现了强制履行与管理性措施的结合。
2. 管理性措施对强制履行的补充:
管理性规定如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租金与押金管理等,虽然不直接影响合同的效力,但为强制履行的实施提供了基础和保障。例如,通过登记备案可以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为强制履行提供依据;通过租金与押金管理可以防止出租人利用市场优势地位进行不公平交易,从而减少强制履行的必要性。
关于人居环境整治危旧房拆除的规定,主要涉及宅基地使用权、征收补偿以及违建房拆除等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是详细解答:
1)危旧房拆除的前提与依据1. 宅基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这意味着,危旧房的拆除需基于宅基地使用权人的同意或依法进行的征收。
2. 征收补偿:若危旧房位于需要被征收的土地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征收时,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2)危旧房的认定与处理1. 危房鉴定:房屋必须经鉴定属于危房后,才可以进行拆迁。这通常涉及对房屋结构、安全性等方面的专业评估。
2. 拆除与补偿:危房拆迁的赔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产业置换等。具体补偿方式及金额需根据房屋的区位、面积、人口等因素决定,并应依法进行。
3)违建房与危旧房的区别及处理1. 违建房的定义:违建房是指未依法取得建设许可或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房屋。
2. 违建房拆除程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违建房的拆除需经过现场调查、检验,确认为违法建房后,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由相关部门决定是否拆除。
3. 与危旧房的区别:危旧房是基于房屋本身的安全性和居住条件进行评估的,而违建房则是基于建设行为的合法性进行评估的。两者在认定和处理上存在明显区别。
人居环境整治中的危旧房拆除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宅基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依法进行征收补偿和危房鉴定。对于违建房,则需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认定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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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律临头条-被起诉了 接到电话说走访是真的吗,住房租赁条例是强制性规定吗还是管理性规定
内容审核:张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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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