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诚律师,2001年进入律师行业,开始在北京众意达律师事务所执业,之后分别在北京三信律师事务所、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执业并成为合伙人,现执业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在明所执业年限最长的资深律师之一。
拆迁蓝线区域和红线区域是城市规划和土地征收中经常涉及的两个重要概念。简单来说,拆迁红线是具体拆迁范围的标志线,而蓝线通常指的是规划中的控制线,两者在性质和作用上存在明显差异。
一、拆迁红线区域
拆迁红线,即拆迁红线图所划定的范围,是政府部门经过审批、测量后确定的拆迁用地界线。在这条线内的建筑物和土地将被纳入拆迁计划,进行征收和补偿。
拆迁红线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旦划定,红线内的建筑物将面临拆迁。
拆迁补偿通常依据红线内的房屋和土地情况进行评估,确保被拆迁人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
在拆迁红线划定后,一般禁止在红线范围内进行新建、扩建、改建等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二、蓝线区域
蓝线区域在城市规划中通常指的是某种特定控制线,如水域保护线、生态控制线等,其性质和作用与拆迁红线有所不同。
蓝线区域并非直接关联拆迁活动,而更多是用于规划和控制特定区域的发展。
在蓝线区域内,可能会实施更为严格的建设和开发限制,以保护该区域的生态环境或资源。
蓝线区域的划定通常基于城市整体规划和可持续发展的考虑,旨在引导城市合理有序地扩展。
综上所述,拆迁蓝线区域和红线区域在城市规划和土地征收中各自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拆迁红线是具体拆迁范围的标志,具有直接的法律约束力;而蓝线则更多用于规划和控制特定区域的发展,一般不直接涉及拆迁活动。
法律分析:
拆迁红线指的是被拆迁建筑的占地界限,用实红线表示。
红线图是规划局确定的项目建筑总平面图,或城市规范管理部门正式确定的项目建筑的总用地面积的示意图,其中红线是用来表示建筑物的边界外沿界限,即实际可使用土地的边界图。
建筑红线一般为建筑物的占地界限,用实红线表示,二层以上有阳台用虚红线表示,表示底层不占用地。
也称“建筑控制线”,指城市规划管理中,控制城市道路两侧沿街建筑物或构筑物(如外墙、台阶等)靠临街面的界线。
任何临街建筑物或构筑物不得超过建筑红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
红线线在建筑设计中包括两种,用地红线和建筑红线,建筑红线是指按国家或当地法规退让用地红线、绿线、蓝线等后的可建建筑的用地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红线外搬迁情况如下:
1、高速公路不少于30米;
2、国道不少于20米;
3、省道不少于15米;
4、县道不少于10米;
5、乡道不少于5米。
高速公路在30米范围之内都是不准有建筑,保障附近居民的安全和生活环境不受高速公路而进行影响。
房屋是在30米范围之内的在修建高速公路时,国家会根据其当地相关标准来进行征收拆迁。
红线外的房子不一定需要强拆。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高速公路不少于30米。
控制区内、红线外的房屋不一定要拆迁。
影响了安全行使或居民生产生活的可以与公路建设和管理部门协商得到补偿或者拆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
属于高速公路,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
公路弯道内侧、互通立交以及平面交叉道口的建筑控制区范围根据安全视距等要求确定。
部分房屋在红线范围内的话,考虑到房屋作为整体的安全性,即便是拆迁,也是应当对整个房屋进行拆迁,并按照房屋总面积确定补偿数额。
严禁只对红线范围内的部分房屋拆迁,这样容易导致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失。
需要强拆的房子如下:
1、占用农耕地建造的房子;
2、后继无人的房屋;
3、违反一户一宅的原则。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 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
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前款规定的建筑控制区的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依照国务院的规定划定。
建筑控制区范围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前款规定划定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标桩、界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挪动该标桩、界桩。
法律分析:
拆迁红线指的是被拆迁建筑的占地界限,用实红线表示。
红线图是规划局确定的项目建筑总平面图,或城市规范管理部门正式确定的项目建筑的总用地面积的示意图,其中红线是用来表示建筑物的边界外沿界限,即实际可使用土地的边界图。
建筑红线一般为建筑物的占地界限,用实红线表示,二层以上有阳台用虚红线表示,表示底层不占用地。
也称“建筑控制线”,指城市规划管理中,控制城市道路两侧沿街建筑物或构筑物(如外墙、台阶等)靠临街面的界线。
任何临街建筑物或构筑物不得超过建筑红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
规划红线内一定拆,房屋只有一部门在征收范围内的,如果对房屋进行征收时,应该将全部房屋进行征收,房屋是属于整体,不能只对部分进行征收。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
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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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蓝线赔偿,拆迁红线范围内是什么意思
内容审核:彭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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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协议不履行,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这意味着两件事:对方不履行,被拆迁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协议内容受行政法约束,不能违反法定的补偿标准。
已签订的《集体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能否成为街道办“非强制”拆除厂房的依据?那也得看所谓的协议书到底签成了什么样,以及拆除行为是否遵循了法定程序。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刘晓刚律师团队的刘晓刚、方丽律师在安徽省w市代理的案件中,街道办对咱委托人用于经营的数百平米厂房组织拆除,却在未履行任何法定程序的情形下强调系“依约拆除”而非强制拆除。
无证房按违建拆除,被拆迁人手上通常只有一份限期拆除决定,或者一句口头通知。这两样都不是终局结论,限期拆除决定属于行政处罚,要立案、调查取证、告知陈述申辩、送达,四步缺一步,这份决定就能被撤销。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
签了协议不履行,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这意味着两件事:对方不履行,被拆迁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协议内容受行政法约束,不能违反法定的补偿标准。
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