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执业领域为征地拆迁纠纷,参与办理了多起房屋征收补偿类案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掌握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在处理案件中,把握当事人根本利益,结合案件具体特点,将法律理论与现实案件结合,用最有效的纠纷解决方案为当事人解决问题。
在二婚后遭遇拆迁时,需要特别注意以下三个关键方面,以避免可能的纠纷和冲突:
一、明确拆迁财产的权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应首先明确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的个人财产。若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则拆迁所得补偿或安置房通常仍归该方所有。
若婚后对婚前财产进行了扩建或添附,增值部分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需明确这部分增值的权属。
二、合理协商拆迁补偿分配
在拆迁补偿分配上,夫妻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申请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注意拆迁补偿不仅包括房产置换,还可能包括现金补偿、搬迁费用等,这些都应在协商时予以考虑。
三、保护个人合法权益
在拆迁过程中,应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如遇到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拆迁行为,可依法维权。
若拆迁涉及第三方利益,如与父母共同居住的房屋,应确保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妥善处理。
综上所述,在二婚后遭遇拆迁时,应明确财产权属、合理协商补偿分配,并保护个人合法权益,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冲突。
法律分析:
不一定,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继承权取决于是否成立扶养养关系。
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了扶养关系的,那么继子女便有继承权,否则无法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分析:
不能,夫妻一方的婚前房产,在婚后旧房拆迁时被拆而补偿的安置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分析:
拆迁安置的赔偿标准要看具体评估情况,各地政策不同,标准也有所差异。
例如成都地区拆迁安置人员标准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固化后至市政府批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之日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离婚后再婚三年以上、新增初婚或丧偶再婚配偶,原为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现已放弃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和所享有的权利,经现集体经济组织讨论通过,乡镇(街道)审核认定,且户籍关系在被征收土地村组的人员。
法律依据:
《简阳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第十三条 下列人员纳入征地应安置人员范围:
(一)根据成都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户口迁移相关规定的通知》(成公发〔2012〕45号)文件相关要求,以本办法施行之日为截止时间,由简阳市公安局及各乡镇(街道)登记固化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在市政府批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之日止,户籍关系仍在被征收土地所在村组的人员;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固化后至市政府批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之日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生育且户籍关系在被征收土地村组的子女;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固化后至市政府批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之日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离婚后再婚三年以上、新增初婚或丧偶再婚配偶,原为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现已放弃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和所享有的权利,经现集体经济组织讨论通过,乡镇(街道)审核认定,且户籍关系在被征收土地村组的人员;
(四)原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现役士兵(含国家规定不予安置的士官);
(五)原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
(六)原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刑人员;
(七)国家相关政策明确规定应安置的人员 。
法律分析:
不一定,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继承权取决于是否成立扶养养关系。
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了扶养关系的,那么继子女便有继承权,否则无法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视情况而定:
1、如果在征地之前,二婚配偶及其子女已经落户的,则二婚所带的子女可以分得征地款;
2、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二婚所带的子女不可以分得征地款。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一、对征地拆迁补偿不满的原因
不难看出,当前征地补偿标准主要是与耕地产值这个单一指标相挂钩,而且取的是前三年的平均值,这里的“平均”是同一行政区域内的平均,而非某一户或某一村的“平均”,这样的“平均”结果就更低。
现行的补偿方式并没有充分考虑被征土地的地理区位差异、物价指数、作物类别差异等市场化因素在确定补偿标准中的权重作用,往往导致补偿价格与老百姓心理的补偿预期相去甚远。
农户三十年的土地承包期与平均产值的总收益往往大于被征地一次性的货币补偿,随着物价水平的提高,农民生活支出成本增加,老百姓的反对声音也越大。
此外,被征地的土地使用属性不同,如商业用地、绿化带用地、工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等,带来的补偿标准也不同,以至于同一块地段,同一类附着物,补偿的标准也不尽相同,极易引起相邻区域农民的攀比和不满。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二、法律中对于土地使用证如何赔偿是怎么进行规定的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三、征收的合法性
1、两个前提:
(1)为了公共利益需要;
(2)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
2、两个维护:
(1)征收集体所有土地:
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2)征收单位、个人房屋和其他不动产:
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
3、两个保障:
(1)保障被征地农民生活;
(2)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1、拆迁赔偿内容
2、拆迁赔偿是按什么赔偿
3、拆迁赔偿怎么赔偿
4、拆迁赔偿有哪些项目
5、拆迁补偿怎么处理
6、拆迁补偿有几种方案
7、拆迁赔偿原则
8、拆迁的赔偿
9、拆迁的赔偿有哪些
10、拆迁赔偿一般怎么赔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赔偿十大忌讳,二婚婚后拆迁可以分到房子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赔偿十大忌讳,二婚房子拆迁女的有份吗
内容审核:刘晓蕾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免费咨询和付费咨询,差在哪里?
12348 和法律援助,能解决拆迁问题吗?
孩子刚出生,赶上拆迁能算人头吗?
外嫁女能分到征地补偿款吗?
打拆迁官司,法院要收多少诉讼费?
拆迁官司一般要打多久?
晚上被偷拆了,怎么认定、怎么赔?
签了拆迁补偿协议,对方一直不履行怎么办?
拆迁补偿方案还在公示,能提意见吗?听证怎么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