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娴熟掌握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案件的思维模式和工作方式,擅长处理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案件,类型包括住宅拆迁、商铺拆迁、企业拆迁、营业用房拆迁、违建拆除、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集体维权大型诉讼及土地征收、拆迁行为引发的刑事案件辩护等。
法律主观: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 征地补偿安置 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 发文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 文号:鲁政发[2004]25号 发布日期:2004-3-21 执行日期:2004-3-21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度重视“三农”问题,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对农民的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高度重视征地补偿和失地农民安置工作做好对农民的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事关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近几年,各地对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十分重视,有效地维护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但是,有些地方仍存在着征地补偿偏低、补偿资金管理使用混乱、安置措施不力等问题,有的随意压低地价, 征地补偿标准 不统一,同一时期对同一区位、同一性质的用地补偿标准执行不统一,有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能及时到位,随意截留克扣应支付给农民的 征地补偿费 ,一些县、乡借管理之便挪用征地补偿费,一些地方建设用地单位长期拖欠征地款,不能兑付到农民手中,等等。上述问题严重损害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有的引发了群体性上访事件,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产生了不利影响。对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妥善处理保障经济建设用地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关系,完善土地征用程序和补偿机制。规范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分配和管理,建立健全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促进我省城乡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二、加大集中清理拖欠、截留和挪用征地补偿费工作力度清理拖欠、截留和挪用农民征地补偿费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级必须认真抓紧抓好。各地要集中力量,对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法 》颁布实施以来发生的截留、挪用、拖欠 征地补偿费用 的问题进行全面清查,摸清底数,对清理出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区分不同情况尽快加以解决:对政府或有关部门拖欠的征地费,由拖欠征地费的各级政府通过财政筹措、银行贷款等形式筹集资金一次性支付;其他存有拖欠征地补偿费问题的建设项目,由各级政府督促项目实施单位限期兑付,对在建项目或拟建项目按照先兑付征地补偿费后安排施工建设资金的原则,限期筹资兑现,逾期不兑现的,视情况收回土地,对当地经济建设和农民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市政府要切实加大自查自纠工作力度,并将清欠工作进展情况专题报省政府。省监察厅、国土资源厅等有关部门要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调度,并组织专项检查。清欠工作6月30日前必须全部完成,落实到位。今后不允许再发生新的拖欠。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1、青苗补偿标准按一季作物产值补偿,露天蔬菜按蔬菜作物产值补偿一季,大棚蔬菜原则上不超过露天蔬菜补偿标准的3倍,相关作物产值由各县(市、区)根据市场价格进行协商或评估认证。
2、标准中的上限数含本数。
3、乔木胸径是指距根茎1.3m处的树木直径。
4、对本规定中未包括的品种可参照相近的其他类品种补偿,不能参照的可双方协商。
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或认证,作为征地补偿的依据。
5、国家和省确定的铁路、公路、机场、航道港口、水利工程、能源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等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法律分析:
1.建设用地位于第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7.5万元/亩。
2、货币安置: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520.3125万元,由泰安高新区财政财务管理部拨付到北集坡街道办事处凤凰庄村委会,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3、社会保障安置:
高新区管委会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104.0625万元,由泰安高新区财政财务管理部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
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泰安高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会同北集坡街道办事处、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4、实物安置:
由高新区管委会会同北集坡街道办事处按照当地政策,另行制定回迁安置方案。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标准是各地由各市、地、县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不能一概而论。
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1、青苗补偿标准按一季作物产值补偿,露天蔬菜按蔬菜作物产值补偿一季,大棚蔬菜原则上不超过露天蔬菜补偿标准的3倍,相关作物产值由各县(市、区)根据市场价格进行协商或评估认证。
2、标准中的上限数含本数。
3、乔木胸径是指距根茎1.3m处的树木直径。
4、对本规定中未包括的品种可参照相近的其他类品种补偿,不能参照的可双方协商。
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或认证,作为征地补偿的依据。
5、国家和省确定的铁路、公路、机场、航道港口、水利工程、能源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等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法律分析: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1、山东2021拆迁补偿标准明细
2、山东学校拆迁赔偿标准文件
3、山东学校拆迁赔偿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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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山东拆迁大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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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山东学校拆迁赔偿标准,山东省补偿标准394号文
内容审核:聂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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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