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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律师案例释法一百五十四】拆迁补偿争议中项目烂尾才是最坏的结果 【案件背景】(附图为青岛某旧改项目烂尾)2018年,易腾飞律师接手了安徽某地的一个拆迁项目,全名为某某镇旧改项目。易律师在接手以后,全程走访了全部的拆迁现场,委托人是十余户当地的居民,看起来都是标准的70年,委托人们看起来都是当地一起长大的发小,老宅子挨得都很近。我记得当时,委托人非常重视易律师及合办律师的现场勘查,来了4-5辆车带着我们在老房子现场走访,介绍情况。委托人所在的村子分为十几个小组,其中车子在现场走走停停以后,我们也了解到了一些基本情况,现场这十几个小组总共面积约有300多亩,当时的签约人数可能已经超过了一半以上,而暂时能够获得全部兑现补偿款的,应该也有不少。拆迁现场附近已经建造完成了一部分的安置房,我们也走访了,都是高层住宅区。除了免除一定期限的物业费之外,还有暂定为3年的免费停车期限,至于之前普遍的能够自给自足的蔬菜、生活用水,还有自己3层左右的楼房肯定就没有了。当然了,在闲聊的过程中,免不了说到之前附近村的一些拆迁争议,有几次还有被强拆的经历。听说还有人受伤了,一时难免有点担心自己将来的遭遇。所以委托人们,这次都理性了,也知道法律程序和规则,是能够很好的保护自己合法权利的武器之一。 【易律师的讲解】易腾飞律师在接手这个案子并现场了解了全部的情况以后,也跟委托人做了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讲解,当然了,已经是非常通俗易懂的大白话了。首先,将来的争议难免会有磕磕碰碰的,记得条件谈拢了再签字,签字的后果非常严肃,极有可能会让自己再也没有去法院的机会了,等于结案。等等之类的,后来我们也逐步了解到了,涉案的地块属于“旧改”项目,当然了,旧改的白话就是,只改变土地的用途,至于将来土地出让给谁?原来的村民和村集体是否还有拥有这块地,都不好说的。后来,我们再三追问项目中安置房的进度?拆迁组织部门一直推诿。还有就是,其中一位极其热心的委托人不断的把现场的情况告诉我,他们家是有两套老宅子的,父母的那一套也在此次的拆迁范围,父母不在之后,姐弟两个也说好了,这套老宅子将来的补偿款都给弟弟。我记得很清楚,委托人还把《分家协议》让我们帮忙把把关。现场的情形让我很奇怪,一而再再而三的没有动静,但是现场的生活用水、电线一直都被掐断了,有4年多了。截止我发稿子的时候,仍然没有动静,委托人的这两套老房子都完好无损的。我们当时还商量着,要不把房子租出去吧,反正委托人已经去了省会城市工作了,闲着也是闲着的。但是呢,老房子里面别的都好说点,就是电这个东西,必须要接通一下,否则就不好出租。我想也是的,截止到了2024年,我才知道确定,这个旧改项目确实处于“烂尾”的状态,没电、没水,但是房子一直给留着,现场一直没有动静,这就是拆迁烂尾了的症状,或者症状之一。他会有什么后果呢?一是会导致已经签约的被拆迁户,有钱领不到,已经选择安置房的拆迁户长久的租房居住,过渡期一延再延,过渡费能不能领,大概率是领不到了。至于未签约的被拆迁户,长久的被晾在那里,就上文中的情况,房子本身一直完好。当然了,现实中,还有另外一种拆迁烂尾的情形,那就是《补偿协议》中的货币部分已经全部兑现了,但是安置房却遥遥无期,而现在不是正好碰上商品房滞销吗?拆迁办可能会撮合被拆迁户们,去购买那些滞销的商品房房,而这商品房与安置房的差价该怎么处理的呢?这个事情拆迁办的意见目前倾向于让拆迁户们自己补上,如果拆迁户们坚决不同意的话,又要花上大笔的资金,目前司法实践中,对于此类案件该如何处理?也还没有新的主流意见。#房屋拆迁补偿# #律师# #法律# #征地补偿法律实务# #行政法# #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法律分析:
如果被拆迁人已经面临安置房烂尾,首先需要弄清楚安置房的产权归属情况。
首先要确定房子的销售手续和产权是否明晰,是否已被银行抵押;
其次要先向销售方确定房子是否有产权证和销售许可证;
然后了解房子是否被抵押,如有抵押,要弄清抵押期限,怎样解除抵押。
如果开发商资金断裂,能在短时间内筹措到资金,可以给开发商一点时间,完成后续工程。
如果开发商破产,注意不能将房子退给开发商。
因为退房后,购房者只能拿到收据或欠条。
双方由买卖关系变为债权债务关系。
之后法院拍卖破产开发商财产偿债时,债权债务关系的优先级别低于买卖关系。
开发商破产后,购房者仍然可以按照程序向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条 房地产权利人应当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法纳税。
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合法的拆迁维权之策:
首先可以与征地工作部门进行协商,看能不能协商后达成一致,如若协商不成可以向上级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拆迁维权方法及拆迁安置流程。
维权方式包括听证、评估报告复核和鉴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信访。
拆迁安置流程包括选择评估机构、委托评估、勘察测量、初步估价报告公示和复核申请。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部门应支付搬迁费或提供临时安置费。
建议合法维权,保护权益。
法律分析
一、对拆迁安置不满意怎么维权
遇到房屋拆迁,如果补偿不合理,我们通常可以用到这样一些维权方式。
1、听证,在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公开发布并征求意见时,我们可以申请听证,提出维权意见。
2、评估报告复核和鉴定,在收到评估报表后,如果当事人对评估结果不满意的,可以申请10日内向房地产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3、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房屋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信访,如果通过行政救济途径和法律救济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的,那么还可以通过信访来维权。
建议大家选择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房地产拆迁安置流程
1、拆迁当事人共同选择评估机构。
拆迁估价机构定应当公开、透明,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等方式。
2、拆迁人出资委托评估机构。
拆迁估价机构确定后,一般由拆迁人委托。
委托人应当与估价机构签订书面拆迁估价委托合同。
3、评估机构勘察测量。
拆迁当事人提供拆迁估价资料,协助估价机构进行实地查勘。
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实地查勘,做好实地查勘记录,拍摄反映被拆迁房屋外观和内部状况的影像资料。
实地查勘记录由实地查勘的估价人员、拆迁人、被拆迁人签字认可。
4、初步估价报告公示。
估价机构应当将分户的初步估价结果向被拆迁人公示7日,并进行现场说明,听取有关意见。
公示期满后,估价机构应当向委托人提供委托范围内被拆迁房屋的整体估价报告和分户估价报告。
委托人应当向被拆迁人转交分户估价报告。
5、复核申请。
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也可以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结语
合理维权是拆迁安置中的重要环节。
我们可以通过听证、评估报告复核和鉴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信访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拆迁安置流程中,拆迁当事人应共同选择评估机构,并委托其进行拆迁估价。
评估机构将进行勘察测量,制作初步估价报告,并进行公示和听取意见。
若对估价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或另行委托评估机构评估。
相关法律规定包括《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
维护合法权益,确保公正补偿,是我们应当选择的正确道路。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章 补 偿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九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法律分析:
如果被拆迁人已经面临安置房烂尾,首先需要弄清楚安置房的产权归属情况。
首先要确定房子的销售手续和产权是否明晰,是否已被银行抵押;
其次要先向销售方确定房子是否有产权证和销售许可证;
然后了解房子是否被抵押,如有抵押,要弄清抵押期限,怎样解除抵押。
如果开发商资金断裂,能在短时间内筹措到资金,可以给开发商一点时间,完成后续工程。
如果开发商破产,注意不能将房子退给开发商。
因为退房后,购房者只能拿到收据或欠条。
双方由买卖关系变为债权债务关系。
之后法院拍卖破产开发商财产偿债时,债权债务关系的优先级别低于买卖关系。
开发商破产后,购房者仍然可以按照程序向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条 房地产权利人应当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法纳税。
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法律分析:
北京冠领拆迁律师事务所专业代理各类征地拆迁补偿纠纷案件,包含房屋拆迁赔偿纠纷、厂房土地征收补偿维权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1、拆迁赔偿大白话怎么说
2、拆迁的赔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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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赔偿大白话,安置房烂尾怎么维权
内容审核:范文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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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