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督导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海淀区律师协会权保部委员,中数法律服务频道《法制与经济》栏目法律服务中心法律顾问,北京《置业法眼》栏目案件讲解员及评论特
拆迁户分到的通常是拆迁安置房,而非商品房,两者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性质与定义
1. 拆迁安置房:是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为被拆迁住户提供的安置住房,具有保障性属性。
2. 商品房:由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主要目的是用于市场销售盈利,属于完全私有房产。
二、土地性质与来源
1. 拆迁安置房:土地性质多样,可能是划拨土地,也可能是出让土地。若为划拨土地,后续交易可能需补缴土地出让金。
2. 商品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土地,开发商已缴纳土地出让金,拥有完整的土地使用权。
三、产权与交易限制
1. 拆迁安置房:产权可能复杂,部分房屋需满足一定年限后才可上市交易,且可能存在共有人情况,交易时需所有共有人同意。
2. 商品房:产权清晰明确,购房者拥有完整房屋所有权,可自由买卖、抵押等,交易限制相对较少。
四、价格与质量
1. 拆迁安置房:价格相对较低,但质量和配套设施可能存在一定差异,部分房屋标准可能较低。
2. 商品房:价格由市场供求关系等多种因素决定,波动较大。开发商注重房屋质量和配套设施建设,以满足市场竞争和消费者需求。
五、住房性质与用途
1. 拆迁安置房:属于保障性住房,具有过渡性特点,主要用于居住。
2. 商品房:用途多样,可用于居住、办公、商业等多种用途。
从拆迁户手上购买安置房是合法的,但需满足一定条件。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房地产不得转让的情形包括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等。因此,若拆迁安置房已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可以进行买卖的。2)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并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所以,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双方需签署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并确保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3)还需注意安置房的土地使用权性质。如果是划拨性质的土地使用权,在获得批准的情形下,一般可以进行买卖。而如果是出让性质的土地使用权,且已经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同样可以进行买卖。从拆迁户手上购买安置房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是合法的。在购买过程中,应确保房屋已依法登记并取得权属证书,双方签署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并注意土地使用权性质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原村集体组织成员宅基地拆迁时,通常是有安置房的,但具体需根据当地政策、房屋产权归属及实际居住情况综合判断。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基于村集体组织成员身份的安置原则
1. 成员身份认定:原村集体组织成员,若户口在村且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常符合安置资格。这类人员可依据《土地管理法》等法规,主张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或参与集体资产分配。
2. 安置房分配:在集体土地征收涉及房屋拆迁时,政府通常会配套建设安置房,以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居住权益。安置房可以是原地安置或异地安置,具体取决于拆迁项目的规划和实际情况。
二、影响安置房获取的核心要素
1. 房屋产权性质:合法宅基地上的房屋是获得安置房的重要依据。只有持有合法宅基地使用证且房屋符合补偿标准的村民,才能依据相关补偿政策获得相应的安置房。
2. 实际居住情况:连续居住时长、家庭人口数量等因素也可能影响安置房的分配。例如,人口较多的家庭可能更容易获得安置房或更大的补偿面积。
3. 当地政策规定: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拆迁补偿政策,有些地区可能更倾向于提供货币补偿,而有些则可能更倾向于提供安置房。因此,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规定至关重要。
三、特殊情况的处理
1. 货币补偿选择:如果被征收人明确选择货币补偿,则不会有安置房。但需注意,选择货币补偿后,需自行解决住房问题。
2. 特殊拆迁项目:某些特殊的拆迁项目,如小型、临时性建设项目或特定区域的功能性调整项目,可能不涉及安置房建设计划,而是直接给予货币补偿。
农村拆迁时,被拆迁人是否有权获得安置房,需根据具体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
1)一般情况下的安置房权益1. 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被征收人有权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即安置房)。这意味着,在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通常有权选择获得安置房作为补偿。
2. 集体土地征收涉及房屋拆迁:在集体土地征收涉及房屋拆迁时,政府通常会配套建设安置房,以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居住权益。这些安置房可以是原地安置或异地安置,具体取决于拆迁项目的规划和实际情况。
2)特殊情况下的安置房权益1. 自愿选择货币补偿:如果被拆迁人明确选择货币补偿方式,并签订了相关协议,那么拆迁方不给安置房是合理的,因为被拆迁人已行使了选择权并放弃了安置房补偿。
2. 不符合安置条件:根据当地拆迁安置政策,若被拆迁人不符合特定的安置条件(如非本地户籍、房屋为违章建筑等),拆迁方可以不给安置房。
3. 特殊补偿措施:在土地资源紧张或其他特殊情况下,政府可能无法直接提供安置房。此时,若政府采取了其他合理补偿措施(如购房补贴、租房补贴等),并确保被拆迁人的居住和生活不受影响,则这种拆迁行为也可视为合理。
3)安置房权益的保障措施若拆迁方未按照协议或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安置房,被拆迁人可以通过协商、行政投诉、法律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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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律临头条-从拆迁户手上购买安置房合法吗,原村集体组织成员宅基地拆迁时有安置房吗
内容审核:梁红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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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没有全国统一价,法定下限是不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集体土地按省级政府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执行,且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空白协议不能签:金额、安置房位置、过渡费标准由对方填什么就是什么,事后无法证明当初谈的数;签了字却拿不到原件的同样要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