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群杰律师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首席督导律师。长期专注于行政法领域,熟悉全国近二十余省市的征地拆迁法规与政策要求,善于迅速梳理案件脉络、精准识别关键问题,对大型企业及群体性征收补偿案件纠纷的解决具有丰富经验;能综合运用诉讼、复议、协商等多元策略,成功为众多企业与个人当事人争取到公平补偿与合法权益,多次实现“以打促谈”“以诉促调”的良好效果。多个承办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的典型案例。
多年前的动迁账目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查到的。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查询途径与主体
1. 被拆迁人:作为动迁的直接相关方,被拆迁人拥有更多查询自身动迁信息的权限。他们可以通过登录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等部门网站,在“征收拆迁”“政务公开”等相关栏目中查找拆迁相关信息。被拆迁人还可以直接前往负责该动迁项目的房屋征收部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的相关科室,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和动迁项目关联证明后,申请查阅动迁档案资料,如动迁协议、补偿明细等。
2. 非被拆迁人:对于非被拆迁人而言,查询动迁账目可能相对复杂。他们可以通过依申请公开的方式,向当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填写申请表并说明申请内容、用途等,政府部门会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但需注意,若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可能无法获取全部信息。
二、查询难点与应对
1. 数据保存风险:由于时间久远,可能存在数据存储介质损坏、系统升级导致数据迁移丢失等风险,影响查询结果的完整性。因此,在查询前应尽可能了解相关机构的数据保存情况,并做好心理准备。
2. 查询程序复杂:不同机构和部门的查询程序和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提前了解并准备好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明、动迁项目关联证明等,以便顺利办理查询手续。
三、法律依据与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因此,在查询动迁账目时,可以依法要求相关机构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
征地拆迁专项资金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涉及政策执行、资金管理、评估环节、程序合规性及档案管理等多个方面。以下是对这些问题的详细分析:
1)政策执行与公示问题1. 政策理解与执行偏差:部分地区对征地拆迁政策理解不透彻,导致执行偏差,如特定人群的补偿安置优惠政策未落实。
2. 地方政策冲突:地方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如擅自降低补偿标准。
3. 公示不到位:关键信息如补偿标准、征迁程序等公示不足,影响被拆迁人知情权。
2)资金管理与使用问题1. 资金核算不规范:存在挪用、截留补偿资金,财务账目混乱现象。
2. 资金使用效益低:前期规划不充分、预算编制不合理,导致资金浪费。
3. 支付问题:存在多付、重复支付及无依据支付补偿资金的情况。
3)评估环节问题1. 评估机构选择不规范:评估机构选择未公开招标或公平竞争。
2. 评估方法不合理:评估方法未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导致评估价值偏离市场价值。
3. 评估过程不透明:评估过程缺乏透明度,被拆迁人知情权不足。
4)程序合规性问题1. 审批手续不全:部分拆迁项目未取得完整合法审批手续即启动。
2. 公告与听证程序缺失:拆迁相关信息未及时全面公告,听证程序流于形式。
3. 强制拆迁违法:在不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情况下实施强制拆迁。
5)档案管理问题1. 档案资料不完整:拆迁过程中档案资料缺失、遗漏现象普遍。
2. 档案内容真实性存疑:存在篡改、伪造档案资料的情况。
征地拆迁专项审计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涉及多个方面,以下是对这些问题的详细梳理与分析:
一、拆迁政策执行与公示问题
1. 政策理解与执行偏差:部分地区对征地拆迁政策理解不透彻,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特别是针对特定人群的补偿安置优惠政策未严格落实。例如,某些地区对老年被拆迁户、残疾被拆迁户的额外补偿政策未执行到位,导致这部分人群的合法权益受损。
2. 地方政策与上位法冲突:部分地方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相抵触,如擅自降低补偿标准、缩短拆迁程序时限等。这种冲突不仅损害了被拆迁人的利益,也影响了政府公信力。
3. 公示不到位:调查锁定情况、征迁程序执行情况及补偿标准等关键信息往往公示不到位。公示是保障被拆迁人知情权的重要手段,公示不到位可能导致被拆迁人对拆迁过程产生疑虑,甚至引发矛盾。
二、拆迁补偿资金管理与使用问题
1. 资金核算不规范、挪用与截留:财务账目设置不科学,补偿资金收支记录混乱,存在挪用、截留补偿资金的现象。例如,某些地区将拆迁补偿资金用于其他非拆迁项目,导致被拆迁人无法及时获得补偿。
2. 资金使用效益低下:由于前期规划不充分、预算编制不合理等原因,导致资金浪费。如某些地区在拆迁过程中,因规划不当导致重复拆迁,浪费了大量资金。
3. 多付、重复支付及无依据支付:补偿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多付、重复支付及无依据支付的问题。这可能是由于审核不严、管理混乱等原因造成的,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的利益。
三、拆迁评估环节问题
1. 评估机构选择不规范:评估机构的选择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或公平竞争。评估机构的选择直接关系到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选择不规范可能导致评估结果失真。
2. 评估方法不合理:评估方法未根据被拆迁对象的实际情况选择,导致评估价值偏离市场价值。例如,某些地区对被拆迁房屋的评估未考虑其地理位置、周边环境等因素,导致评估价值偏低。
3. 评估过程不透明:评估过程缺乏透明度,被拆迁人对评估过程和结果知情权不足。评估过程不透明可能引发被拆迁人对评估结果的质疑,甚至引发矛盾。
四、拆迁程序合规性问题
1. 拆迁审批手续不全:部分拆迁项目在未取得完整合法的审批手续情况下就仓促启动。拆迁审批手续是保障拆迁合法性的重要环节,手续不全可能导致拆迁行为违法。
2. 公告与听证程序缺失或不规范:拆迁相关信息未及时、全面公告,听证程序流于形式。公告与听证程序是保障被拆迁人参与权、表达权的重要手段,程序缺失或不规范可能损害被拆迁人的利益。
3. 强制拆迁违法:在不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情况下实施强制拆迁。强制拆迁是拆迁过程中的极端手段,必须在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情况下实施,否则将构成违法。
五、拆迁档案管理问题
1. 档案资料不完整:拆迁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缺失、遗漏现象普遍。档案资料是记录拆迁过程、保障被拆迁人权益的重要依据,资料不完整可能导致后期查阅和追溯困难。
2. 档案内容真实性存疑:存在篡改、伪造档案资料的情况。档案内容真实性是档案管理的核心要求,篡改、伪造档案资料将严重损害档案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六、审计方式与质量问题
1. 审计方式方法单一:审计方式较为单一,难以从深层次发现问题。例如,某些地区在审计过程中仅采用查阅资料的方式,未结合实地调查、数据分析等方法,导致审计结果不全面。
2. 审计依据的政策标准不明确:拆迁补偿费标准与当前市场价格相差甚远,给审计监督带来困难。审计依据的政策标准不明确可能导致审计人员在判断补偿合理性时面临困难,影响审计结果的准确性。
3. 审计监督难度较大:征地拆迁专项资金审计以事后审计为主,真实性难以考证。事后审计难以全面反映拆迁过程中的资金使用情况,可能导致一些违规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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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律临头条-征地拆迁专项资金审计发现问题,征地拆迁专项审计的突出问题
内容审核:李群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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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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