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于行政诉讼领域,擅长土地、房屋征收,大型厂房、养殖场、果园征收,房屋违建、危房认定,违法占地,国家赔偿等有关土地、房屋而引起的纠纷,在直接代理或参与的数百起案件中,始终贯彻以专业的理论知识与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委托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客户最大化地争取合法利益。
承包期30年承包土地合同未到期,提前征收的补偿问题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解答。
1)补偿原则
▷ 公平合理: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2)补偿内容
1. 土地补偿费:
▷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需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资源条件、产值、区位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2. 安置补助费:
▷ 安置补助费同样依据区片综合地价确定,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3.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确保被征地农民因征收而遭受的损失得到合理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4. 社会保障费用: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其长远生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3)补偿依据与程序
▷ 法律依据: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以及社会保障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八条)。
▷ 补偿程序:征收土地需依法进行公告、听证、登记、协商等程序,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承包土地没有到期的,对承包的土地进行征收时,征地补偿款归农村经济集体所有,而安置补偿、地上随着物及青苗补助等,归承包人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一、土地使用权没到期房屋征收如何补偿
1、土地使用权还没有到期的,征收房屋时除了给予房屋拆迁的补偿外,还会退还相应的土地出让金。
2、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翟某某、依兰县迎兰朝鲜族乡迎兰村民委员会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翟某某上诉请求:
撤销一审判决,判令迎兰村委会向崔某某支付征地补偿费121,893.1元。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32条,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前款规定的承包期届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的规定,本案翟某某与迎兰村委会的承包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不少于30年,并且承包期届满后继续承包,故一审判决认定合同期满后,双方未续签承包合同,翟某某不具有征用土地的合法承包经营权,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属于认定案件性质与法律规定明显不符。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737.86元,由翟某某负担。
✎智某某、包头市九原区哈林格尔镇土黑麻淖村村民委员会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智某某向本院提出本诉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支付给原告智某某G65高速公路所征个人承包地合同未到期8亩土地,后8年的土地损失费,依据邻村索家圪旦补偿办法即8亩*1000元*8年=64000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智某某于1999年3月承包土黑麻淖村原三村五一渠荒地20亩,承包期限28年,从1999年3月1日至2027年止,承包费已全部交清。
案件受理费1400元(因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减半收取,原告已预交700元),由原告智某某负担,驳回原告智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智某某、张某某等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智某某、张某某向本院提出本诉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支付给原告智某某、张某某G65高速公路所征个人承包地合同未到期4.6亩土地,后8年的土地损失费,依据邻村索家圪旦补偿办法即4.6亩*1000元*8年=36800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智某某、张某某于1999年3月承包土黑麻淖村原三村五一渠荒地40亩,承包期限28年,从1999年3月1日至2027年止,承包费已全部交清。
案件受理费720元(因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减半收取,原告已预交360元),由原告智某某、张某某负担,驳回原告智某某、张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八条
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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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土地使用权未到期征收怎么办,土地使用权没到期可以续吗?
内容投稿:严乐
内容审核:卢恩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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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