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转土地会被征收吗,土地流转是征地吗

咨询
李若男律师

李若男律师

主办律师 行政诉讼 土地征收 房屋拆迁

自2015年从事征地拆迁业务至今,对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纠纷处理进行了深入学习和研究,在行政诉讼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自参加工作以来,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底线意识,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始终坚持事实与理论相结合,灵活处理案件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以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最大化为追求,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宗旨,以良好的实务技能,严谨的工作风格,获得了诸多当事人的认可与好评。

流转土地会被征收吗,土地流转是征地吗

一、土地流转是征地吗

土地流转不是征地,二者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以下是对两者的详细比较:

1)概念与性质

1. 土地流转: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它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基于双方自愿原则进行,受《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调整。

2. 征地:即土地征收,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它属于行政行为,具有强制性,由行政机关主导,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

2)实施主体与目的

1. 土地流转:实施主体主要是农户之间或农户与经济组织之间的自愿行为,目的是实现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增加农民收入。

2. 征地:实施主体通常是政府或其授权的相关部门,目的是满足公共利益的需求,如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发展及国家重大战略项目。

3)程序与补偿

1. 土地流转:程序相对简便,双方当事人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并报发包方备案即可。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补偿由流转双方协商确定,通常是流入方给予流出方一定的流转费用。

2. 征地:程序严格复杂,包括发布拟征地公告、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申请土地征收审批以及实施土地征收等步骤。补偿是法定的,必须按照法定标准给予被征地农民合理的经济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

二、土地流转遇到政府征收时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土地自行流转遇到政府征收的,政府需要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土地补偿款归村集体所有,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助归所有人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三、土地流转后被征收后土地补偿给谁

受让方可拥有被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噢!原因在于,土地流转后,受让方与发包方建立了全新的承包关系,自然就成为了新一任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

所以,当土地遭受征用时,受让方当然有权获得相匹配的补偿费啦。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土地补偿费不仅仅是对所有者的补偿,它还包括了对用益物权人--即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补偿。

只是,请注意,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具体的分配方式及比例可能会由于地方差异和实际状况而有所不同,因此我们建议您向当地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垂询,以获取更详尽的信息哟~《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流转土地会被征收吗,土地流转是征地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流转土地会被征收吗知乎,流转土地遇到征地如何补偿

内容投稿:董语

内容审核:李若男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流转土地会被征收吗,土地流转是征地吗/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26年07月10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26年07月10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26年07月10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26年07月10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26年07月10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26年07月10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26年07月10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26年07月10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26年07月10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26年07月10日
拆迁对于土地的补偿政策,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与补偿法律规定

26年07月10日
土地被占用如何收集证据,土地被侵占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26年07月10日
土地征收用什么测量工具,土地征收测量面积误差的标准

26年07月10日
2025年 土地拆迁,2025年农村土地是否重新调整

26年07月10日
公司收购农村集体土地,土地6万回收是真的吗,收购有土地的公司的股权

26年07月10日
土地流转出来还能收回吗,流转出去的土地还能收回么

26年07月10日
集体土地转让增值税,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土地流转需要交税吗

26年07月10日
征收房屋土地协议书怎么写,征收土地合同范本

26年07月10日
农村菜园土地征收怎么算,农村菜地征收补偿标准

26年07月10日
征收房屋对土地补偿吗有补偿吗,征收房子

26年07月10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6年07月10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6年07月10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6年07月10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6年07月10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6年07月10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6年07月10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6年07月10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6年07月10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7月10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7月10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