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从事征地拆迁业务至今,对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纠纷处理进行了深入学习和研究,在行政诉讼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自参加工作以来,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底线意识,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始终坚持事实与理论相结合,灵活处理案件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以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最大化为追求,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宗旨,以良好的实务技能,严谨的工作风格,获得了诸多当事人的认可与好评。
土地转让金应该由买方还是卖方出,这主要取决于双方的合同约定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1)合同约定
如果双方在土地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土地转让金的支付方,那么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也就是说,如果合同规定由买方支付,则买方出;如果合同规定由卖方支付,则卖方出。
2)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由受让方(即买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表明,在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中,土地出让金应由买方缴纳。
如果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并非通过划拨方式取得,或者存在其他特殊情况,可能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来确定土地转让金的支付方。
土地转让金应该由买方还是卖方出,首先应根据双方的合同约定来确定;在无合同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则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来判断。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双方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以获取准确和具体的指导。
法律分析: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政府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并向受让人收取的政府放弃若干年土地使用权的全部货币或其他物品及权利折合成货币的补偿。国有土地使
用权出让金又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简称土地出让收入或土地出让金,是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包括受让人支付的征地和
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四十一条 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土地经营权,自流转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土地出让金应由买方还是卖方支付
众所周知,土地出让金这一项费用通常是由土地使用权的买方,即卖方承担并支付的。
它特指各地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在将部分或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时,依照特定的制度要求和程序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过程中的全部价款,或者当土地使用期限届满之时,土地使用者选择续期并向土地管理部门交纳的续期土地出让款,乃至之前通过行政划拨途径获取了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如果他们决定以有偿的方式将土地继续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或进行投资等活动,都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补缴相应的土地出让款。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烟台市宏丰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万某某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土地出让金35636.50元。
另外,烟台市国土资源局烟国土资函2017]142号回复,同意上述房屋在办理不动产初始或转移登记时,要求业主附加提供宏丰置业出具的土地出让金缴迄到位,并同意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说明,故被告作为受让方,有义务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限被告万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烟台市宏丰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代缴的土地出让金35636.5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李某某、本溪市明山高新精细化工厂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一审法院再审判决认为:
原、被告于2015年2月16日达成房屋买卖协议,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有效,该合同已经履行完毕,但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对土地出让金究竟由谁承担产生歧义。
如果上诉人本溪市明山高新精细化工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上诉人本溪市明山高新精细化工厂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上诉人李某某土地出让金二十一万三千六百元。
✎烟台市宏丰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王某某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宏丰置业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三被告支付原告土地出让金20859.51元;
2.三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诉讼中,原告变更第1项诉讼请求为,要求三被告支付土地出让金20855.11元。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王某某、姜某某于2011年10月25日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原告将坐落于烟台市芝罘区××小区××街××号房屋(下称案涉房屋)出售给两被告,房屋建筑面积109.81平方米,销售单价为1570元/平方米,金额为172401.70元,《房屋销售合同》第五条明确说明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性质为划拨。
限被告王某某、被告姜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烟台市宏丰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代缴的土地出让金20855.11元,驳回原告烟台市宏丰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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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土地转让金是怎么一回事请问是买方出还是卖方缴纳?,土地转让金怎么回事
内容投稿:何安月
内容审核:李若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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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拆没拿到钱,合法强制拆除的办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房子被偷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路子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安置房不交付,协议签了不等于事情结束,对方不付款、不交房、停发过渡费,都属于不履行协议。老百姓可以起诉,也可以先书面催告,把催告记录留作证据。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
停产停业损失,土地这一块最容易被忽略。国有出让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厂房,土地价值往往体现不出来。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
补偿面积少算,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自管公房拆迁,先分清房屋性质。公房分三类:直管公房,产权在房管部门;自管公房,产权在单位;房改房,已经按房改政策卖给个人但可能没办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
无证房按违建拆除,卡点落在认定这两个字上,房子定成违建,补偿基数归零;定成历史遗留,合法面积照算。老百姓先把建成时间、有没有审批手续、住到现在的年限三样凑齐。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
被逼签协议后强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外嫁女不能分补偿,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