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到期农田属性,土地流转后我家基本农田被永久性占用了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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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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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执业领域为征地拆迁纠纷,参与办理了多起房屋征收补偿类案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掌握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在处理案件中,把握当事人根本利益,结合案件具体特点,将法律理论与现实案件结合,用最有效的纠纷解决方案为当事人解决问题。

土地流转到期农田属性,土地流转后我家基本农田被永久性占用了怎么处理

一、土地流转后我家基本农田被永久性占用了怎么处理

土地流转后,若基本农田被永久性占用,处理方式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首先,必须明确的是,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占用,这是《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五条所明确规定的。若确实因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基本农田,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1)法律责任与处罚

1. 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意味着,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尤其是造成大量毁坏的行为,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

2. 非法占用农田的构成要件

非法占用农田的构成要件包括:侵犯国家的耕地管理制度;对象为耕地资源;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占用耕地改作他用的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且明知会造成大量耕地被毁坏的结果。

2)处理措施

1. 恢复土地原状

对于非法占用的基本农田,应责令退还并恢复原状。这是保护耕地资源、维护土地管理秩序的重要措施。

2. 处罚与追责

对于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除恢复土地原状外,还应依法进行处罚。根据情节轻重,可能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等。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加强监管与预防

为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应加强土地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土地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同时,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土地管理法规的认识和遵守意识。

土地流转后基本农田被永久性占用是一个严重的法律问题。处理此类问题时,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和追责,并加强监管与预防工作,以保护耕地资源和维护土地管理秩序。

二、国有林场土地承包有关规定

很多地方都还有林场,有的是属于个人的,有的是属于集体的,还有的是属于国家的。那么林场土地怎么进行转让?国有林场土地承包有关规定是什么?现在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国有或集体林场的林地,单位和个人想要承包的话,首先要与林地所有者和林地使用者接洽,表明承包意图。其次,在林地所有者和林地使用者同意的前提下,明确承包目的,承包经营的项目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第三,国有林场要向上一级部门请示,经批准同意,签订林地使用权转让承包合同

集体林场需要林场主、或股东讨论决定。

目前,我国的林地可分为国有林集体林和农民个人承包的林地三种。

如果是国有林的转让必须县级以上政府批准

集体林的转让要由该集体组织同意并报上级政府管理部门批准。农民承包的林地的转让适用《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其原则规定为《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具体的规定为:

第三十四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第三十六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第三十七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

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违约责任。

林地是可以种植、管理、收获的,不是用于一般的“使用”的。

三、根据规定耕地属于什么土地性质?

耕地属于农用地,农用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耕地属于集体财产,村民对耕地只有使用权。

《土地管理法》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与本文相关的参考案例(内容来源于网络收集)

唐某某、吕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一审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公诉机关指控:

2018年12月期间,被告人唐某某、吕某某在巧家县××镇××村××社××处从××社村民滕某某等人处流转林地后,在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雇佣挖掘机挖掘防护林后非法占用和擅自修建住房。

被告人唐某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罚金限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缴纳,被告人吕某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罚金限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缴纳。

何某某、西平县权寨镇冯某某村民委员会等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件,何某某上诉请求:

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其全部诉讼请求。

且其承包地为永久基本农田,依法予以保护,上诉人侵占其基本农田,违反《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5条、17条、35条及《土地承包法》第22条、26条规定,系违法行为,本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应为无效合同,被上诉人应赔偿其经济损失2万元。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300.00元,由何某某负担(已交纳)。

与本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用(来源政府网[flk.npc.gov.cn])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五条

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收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三百四十二条之一 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在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开垦、开发活动或者修建建筑物,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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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土地流转到期后怎么办?,农村土地流转到期后归谁所有

内容投稿:郑诺佳

内容审核:刘晓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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