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地不够了怎么办,土地确权不够数应该找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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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律师 行政诉讼 土地征收 房屋拆迁

对行政法有浓厚的兴趣,长期钻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通过悉心研究和实践,在江浙沪地区的房屋拆迁征收、补偿与安置等业务领域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资源,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更好地处理征收拆迁纠纷的法律意见。。

土地确权地不够了怎么办,土地确权不够数应该找谁

一、土地确权不够数应该找谁

土地确权面积不足时,应通过核实信息、沟通反馈、申请更正及法律途径解决。具体步骤如下:

1)核实信息与收集证据

1. 查阅资料:详细查看土地确权的相关档案资料,包括测量图纸、登记记录等,确认面积差异的具体情况。

2. 实地测量:邀请专业人员或使用专业工具进行实地测量,获取准确的土地面积数据。

3. 收集证据:收集土地承包合同、农业税费缴纳凭证、历史土地台账、邻居证词等,证明实际土地面积。

2)积极沟通与申请更正

1. 与村委会沟通:向村委会反映问题,请求其协助调查,查阅历史资料,寻找准确的土地面积记录。

2. 与测量机构联系:若村委会无法解决,联系负责土地确权的测量机构,要求重新测量争议土地。

3. 提交更正申请:向当地土地确权登记机关提交书面更正申请,详细说明土地情况、面积不符原因,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3)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1. 行政复议:若对土地确权登记机关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请求审查土地确权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 行政诉讼:若行政复议未能解决问题或对复议决定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撤销或变更错误的土地确权登记行为。

在整个过程中,务必保持冷静和理性,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依法维护自己的土地权益。

二、农村土地怎么确权?

法律分析: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村土地确权是以二轮土地承包为基础,确定承包地块空间位置,弄清四至界线和面积大小,消除土地纠纷。由县农业局聘请专业测绘公司以村组为单位进行,县、乡、村三级共同配合,分入户权属调查、测量地块成图、结果公示审核、签合同建帐簿、发证建数据库、资料整理归档几个主要步骤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三、农村土地确权后土地不够怎么办?

符合法定条件可以向村委会重新申请宅基地,在农村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居住,现有宅基地无法满足分户居住需求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地确权地不够了怎么办,土地确权不够数应该找谁”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土地确权地不够了怎么办手续,土地确权确不了以后还能确吗

内容投稿:何凯

内容审核:冯振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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