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转让土地怎么办手续,公司名下的土地可以转让吗

咨询
刘德凤律师

刘德凤律师

首席督导律师 企业拆迁 房屋土地征收 行政处罚

刘德凤,女,1979年出生,2009年,通过司法考试,11年取得律师证,2011年至2016年,专注于民商事、房地产领域案件。2016年至今一直致力于土地征收、房屋等拆迁类案件。执业十余年在以上领域均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刘德凤律师现在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督导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公司转让土地怎么办手续,公司名下的土地可以转让吗

一、公司名下的土地可以转让吗

公司名下的土地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可以转让,具体分析如下:

1)可以转让的情况

1. 出让土地转让:公司通过出让方式合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可转让:

支付全额出让金并取得证书:已全额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确保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完成开发投资: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了投资开发,对于房屋建设工程,需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对于成片开发的土地,应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的基本条件。

2. 符合规划与用途管制:土地转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不得擅自改变原定的土地用途。如需变更用途,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办理相应手续。

3. 无其他法律限制:土地未因司法查封、冻结或其他形式的法律限制而无法转让。若土地为公司与其他主体的共有财产,则需获得所有共有人的书面同意方可转让。

2)不可以转让或受限的情况

1. 划拨土地转让限制: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受到严格限制,一般情况下不得转让。但在特殊情况下,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缴纳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可将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土地后进行转让。

2. 司法查封或限制交易:若公司涉及债务纠纷等法律问题,导致土地被司法机关查封、冻结或采取其他限制交易措施,则在解除这些限制之前,土地无法进行转让。

3. 共有土地未经共有人同意:若土地为公司与其他主体共有的,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公司不得擅自转让其土地使用权份额。

3)转让程序与注意事项

1. 签订转让合同:双方应签订正式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明确转让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时间等关键条款。

2. 办理变更手续:转让双方需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确保转让的合法有效性。

3. 缴纳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土地转让可能涉及契税、增值税等税费的缴纳。双方应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相关税费。

二、土地在公司名下可转让吗?

法律分析:

可以转让。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归属于国家或集体,所以土地不能买卖,但土地使用权可以在单位或个人之间进行协议转让。所以,企业土地是可以转让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一、企业土地转让需要什么手续

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首先需要股东会或者董事会作出转让土地决议,然后与受让人签订土地转让合同,最后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条【重要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权】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七条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及有关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登记,由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办理。

登记文件可以公开查阅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转让土地怎么办手续,公司名下的土地可以转让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公司转让土地怎么办手续流程,公司土地转让流程

内容投稿:彭瑶

内容审核:刘德凤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公司转让土地怎么办手续,公司名下的土地可以转让吗/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李小乐律师:拆迁户买房的手续,购买拆迁户的房子需要什么手续

26年07月17日
拆迁房需要网上备案吗,农村安置房想知道有没有备案怎么办

26年07月17日
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流程有哪些,户口迁移手续流程图

26年07月17日
产权拆分 法律程序,房产拆分需要什么手续

26年07月17日
集体土地临时性占用,土地管理法对临时用地的规定

26年07月17日
租赁村集体土地建房办证,租赁村集体土地建厂房需要什么手续

26年07月17日
买的拆迁房过户怎么过,买拆迁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和费用

26年07月17日
马建波律师:拆迁户房手续,拆迁户办房产证需要什么手续及证件

26年07月17日
没手续房子拆迁怎么赔偿,没有手续的房子可以强拆吗

26年07月17日
没有任何手续的房子拆迁怎样赔偿,失独家庭没有住房 但是在没有任何手续的地方住了二十年 拆迁怎么安置

26年07月17日
拆迁安置房子土地属性,拆迁安置地的土地性质有哪些

26年07月17日
拆迁分摊有补偿吗,土地分摊面积拆迁时有补偿吗

26年07月17日
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企业实施土地一级开发利润率为多少,国土资源部 土地一级开发 土地开发利润率

26年07月17日
土地流转是否经过村,土地流转需要经村委会同意吗

26年07月17日
赵帅律师:拆迁户土地属于谁,房子拆迁后土地归谁

26年07月17日
深圳征地拆迁中的土地补偿费是,拆迁补偿费在土地增值税里面算哪一块的费用

26年07月17日
征收土地依据什么法律制定,征收土地是什么行为

26年07月17日
土地征收果园怎么倍偿,农村征地果园赔偿多少钱一亩

26年07月17日
拆迁青苗费怎么补偿,浙政办发 2020 87号文件关于土地征收青苗补偿4000元一亩规定

26年07月17日
土地流转如何维护权益,村干部和镇政府强制农民土地流转怎么办

26年07月17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6年07月17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6年07月17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6年07月17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6年07月17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6年07月17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6年07月17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6年07月17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6年07月17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7月17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7月17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