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维松律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曾办理湖南、河南、江西、山东、新疆、贵州、江苏、陕西、四川、重庆、广西、河北等地的大量行政征收类案件,亦擅长处理民商事纠纷,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本人将以“专业、勤勉、高效、负责”的态度,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土地确权错误且不给更改的问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更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若发生争议,首先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政府申请处理。对于土地确权错误的情况,权利人可持权利证书主动向土地登记部门申请更正。
2)申请变更登记的具体流程
1. 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或国土资源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土地权属证明等。
2. 受理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土地确权错误的实际情况。
3. 若审核通过,将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上记载。
3)对处理决定不服的救济途径
若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当事人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面对土地确权错误且不给更改的情况,应首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更正,按照具体流程操作。若遇阻碍或对处理结果不满,可寻求司法救济。
法律分析: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土地登记簿记载的事项确有错误的,根据错、漏登记宗地的原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的原土地登记申请书,进行补充地籍调查,填写土地变更登记审批表,报原批准登记发证机关审批,更改或更换土地登记卡、簿,同时书面通知原土地证书持有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更换或注销原土地证书手续。当事人逾期不办理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告后,原土地权利证书废止。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第十一条 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认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有权申请更正。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是由权利人申请并由村民小组代表指界并签名盖章后予以确权及登记发证。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收后属国有土地,不应再颁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如果发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错误,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徐某某、徐某某排除妨害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徐某某上诉请求:
1、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2、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负担。
一审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但其实应当是第十二条,该条的法律后果就是由人民政府经过确权,前提条件是双方要有土地使用权,而本案的被上诉人根本就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而上诉人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证明该法条在本案中就不能适用,更能说明县级人民政府已经确权给上诉人,而一审判决中却要求上诉人再次进行确权,这是什么逻辑。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徐某某负担。
✎栾某某某、栾某某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案件,栾某某军上诉请求:
撤销原审人民法院判决,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本案土地之所以发生争议,是因没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案涉土地在签署合同前,被上诉人因对上诉人已耕种八年的土地是否享有承包经营权发生争议,依法应先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乡级人民政府处理。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上诉人栾某某军负担。
✎王某某1、王某某2等不当得利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王某某1上诉请求:
l、依法改判驳回王某某2的一审诉讼请求;
2、由王某某2负担二审诉讼费用。
上述明显均不是人民政府的确权决定,但是原判却据此认定:
本案中,银某某高速争议的1.62亩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系王某某2。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86元,由上诉人王某某1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地使用权错误怎么办,土地确权错了不给改怎么办”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土地使用权错误怎么办理,土地使用权问题
内容投稿:潘桐
内容审核:孔维松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