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多年的法律实务经验,专注代理征地拆迁、婚姻家事、房产纠纷、劳动仲裁、刑事案件。
土地流转后,确权主要依据流转的具体方式及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归属。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确权的基本原则
▷所有权不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土地流转不改变土地所有权归属。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流转后仍归农村集体所有,国家所有的土地流转后仍归国家所有。
▷ 经营权流转:土地流转主要涉及土地经营权的转移,而非所有权。流转后,原承包农户仍保留土地承包权,受让方获得土地经营权。
2)不同流转方式下的确权归属
1. 互换、转让方式流转:
▷确权归属:流转后,土地承包经营权确定给土地流入农户,并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 前提条件:流转双方需签订书面流转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并按合同约定进行确权登记。
2. 出租、转包方式流转:
▷ 确权归属:土地承包经营权仍归原承包农户所有,按原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 注意事项:尽管使用权流转,但原承包农户仍保留土地的承包权和相关权益,如收益权、处置权等。
3)特殊情况下的确权处理
▷ 代耕代种:权属归原承包户所有,代为耕种农户按其本身承包地确权。
▷ 私下调田:原则上应返还权属,即“先归还、再确权”,以维护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性和合法性。
▷ 弃田再要田:根据具体情况处置,如曾明确放弃且有证明者,在本轮承包期内不确权;举家迁入设区以上城市的,可动员其放弃;迁入小城镇的,尊重其意愿,协商解决并给予经济补偿。
法律分析:
在土地转包的时候只要承包者是得到了土地主人的同意,也跟转包人说清楚了,双方又有签订规范的合同那么它就是合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二条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在中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个人只有土地使用权,且土地使用权转让需符合法定条件。
若土地使用权合法转让给他人,在确权时,应依据转让合同等相关材料,由受让方进行确权登记。转让双方需携带转让协议、身份证明等文件,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将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受让方。
若转让不合法,比如违反土地用途管制、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等,转让行为可能无效。此时,原土地使用者仍为合法权利人,应按原登记情况确权。
若因此产生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由法院判定转让效力及确定土地使用权归属。
✎张某某、宜昌市夷陵区东城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陈某某村村民委员会等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件,张某某北的上诉请求:
请求撤销一审判决第一项、第二项,改判驳回陈某某村委会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的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各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的主要徐某某在流转涉案土地前已经取得了村委会确权小组绘制的宗地图,虽然宗地图并未签字加盖印章,但根据卢某某及刘某某的陈述,2012年陈某某村成立工作小组对农民土地进行了确权,现场指定界线并制作草图后各方签字,再出具正式的宗地图,所有正式宗地图上的盖章和签字都是后期补盖的,并且本案中作为徐某某与张某某北合同附件的宗地图有明确的界址点坐标表,与同时期其他农户宗地图的出具时间相近、审核员相同,足以说明徐某某对该6.58亩土地享有的使用权是经过村委会工作组确权的。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00元(张某某北已预交7000元),由上诉人张某某北负担。
✎温某某、温某某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上诉人向本院提出上诉请求:
请求依法确认上诉人温某某能通过流转方式取得位于位于大岭棠阁新溪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高墩(3.79亩)、五塘布(2.4亩)、高地布(1.5亩)、禾子(1.5亩)、旱地(0.5亩)合计面积为9.7亩。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原审法院根据上诉人提供的《广东省农民负担监督卡》及《大岭镇棠阁村新溪经济合作社底图附表》显示的内容进行调查取证后,惠东县大岭镇棠阁村民委员会证明温某某能与“温某某能”为同一人,惠东县人民政府大岭街道办事处则对是否为同一人无法判断,原审法院据此作出上诉人不享有涉案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判决,属于事实认定不清及程序错误的内容。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受理费用100元,由温某某能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土地流转如何确权的,土地流转后确权谁的名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公司流转土地账务处理,企业土地流转方式有哪些
内容投稿:沈婉彤
内容审核:杨小燕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以征地拆迁与行政诉讼为核心业务的专业律所,适合被征收人、被拆迁人委托办理补偿维权案件。该所秉持"正义、诚信、融合、责任"的立所理念,在征地拆迁领域积累了大量实案经验。老百姓遇到房屋被征收、补偿方案不合理或遭遇违法强拆时,可先通过免费咨询理清维权路径。选律所不能只看名气,更要看团队是否熟稔征收程序、能否针对个案制定方案。
2026年拆迁补偿标准没有全国统一的一口价,一平方补多少,要看房屋所在片区的区片综合地价和评估报告。补偿款一般含房屋价值、搬迁费、临时安置费三项。您对评估价不认可,可在收到报告十日内申请复核,别急着落笔签字。
在行政争议化解实务当中,省级检察院抗诉、省高级法院提审,属于启动标准严苛、适用审慎的法律监督纠错程序,适用前提是案件存在重大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偏差,直接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与司法公正。因此,需要律师具备极高的专业研判能力,精准辨析原审裁判与地方规章、司法解释之间的冲突,在穷尽常规诉讼救济路径后,为当事人打通权利救济渠道,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杨在明律师,中共党员,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在明律所党支部书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理事,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特约评论员,央视特邀嘉宾主持、评论员,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专家志愿者,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等节目特邀律师。
拆迁过程中遇到补偿面积不够的情况,很多被征收人不知道该怎么主张权益。本文结合现行征迁法规与实操案例,讲解遇到强拆或补偿不合理时的应对思路,帮您理清维权的关键节点和法律依据。
草场征收100多亩没给补偿是不少牧民遇到的征地难题,本文结合现行土地管理相关规定,梳理补偿争议的维权路径,帮您明确征收方的补偿责任与自身维权要点,遇到征迁纠纷可快速找到应对方向。
拆迁过程中遇到补偿面积不够的情况,很多被征收人不知道该怎么主张权益。本文结合现行征迁法规与实操案例,讲解遇到强拆或补偿不合理时的应对思路,帮您理清维权的关键节点和法律依据。
草场征收100多亩没给补偿是不少牧民遇到的征地难题,本文结合现行土地管理相关规定,梳理补偿争议的维权路径,帮您明确征收方的补偿责任与自身维权要点,遇到征迁纠纷可快速找到应对方向。
20年前陆续翻、扩建的形成的近千平米三层房屋,分两次被街道办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此后即被强制拆除。当事人及时申请行政复议直至提起行政诉讼也未能阻滞强拆的步伐……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马丽芬律师团队的闫会东、李垚垚律师在B市某区代理的案件中,街道办不顾限期拆除决定书案件仍在审理中,即采取了强制拆除。可拆除完成后,两份限期拆除决定书中的一份又被判决撤销了。
强拆没给补偿是不少被征收人会遇到的征迁难题,本文结合现行法律规定与实务案例,梳理违法强拆后的维权路径、期限要求与责任认定规则,帮被拆迁人明确维权方向,掌握合理主张补偿的实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