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到期不退还,承包土地到期不肯归还怎么办

咨询
王姗忆律师

王姗忆律师

专业律师 主要执业领域为征地拆迁纠纷 擅长办理房屋征收补偿类案件。

主要执业领域为征地拆迁纠纷,参与办理了多起房屋征收补偿类案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掌握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在处理案件中,能将法律理论与现实案件完美的结合起来。

土地承包合同到期不退还,承包土地到期不肯归还怎么办

一、承包土地到期不肯归还怎么办

针对承包土地到期不肯归还的问题,以下提供详细的法律分析和建议

1)明确结论

承包土地到期不肯归还属于违法行为,发包方有权依法要求承包方归还土地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法律依据与维权途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第七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缴纳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可以处以罚款。虽然此条主要针对土地复垦义务,但体现了对土地使用管理的严格性,对于到期不归还土地的行为,也可参照此精神进行处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此条虽主要针对租赁合同,但体现了对到期不归还租赁物行为的法律规制精神,对于承包土地到期不归还的情况,可参照此精神要求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3)具体维权措施

1.沟通协商

▷ 发包方应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发送通知,明确指出土地承包期限已届满,并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完成土地清理和归还工作。保留好寄送凭证和回执,作为后续维权的证据。

▷ 若承包方存在合理困难,发包方可与其进行面对面沟通,了解其不归还土地的原因,并尝试协商适当延长归还期限,但需以书面协议形式明确新的归还日期和相关责任。

2.请求调解

▷ 若协商无果,发包方可向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调解申请,由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促使承包方尽快归还土地。

3.仲裁与诉讼

▷ 若调解不成,发包方可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包方承担侵权责任。

▷ 在诉讼中,发包方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土地的权属、与承包方的土地承包合同及逾期未归还土地的事实,要求法院判决承包方归还土地并赔偿经济损失。

4.政府处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时,可向人民政府申请处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政府对争议进行调解或作出处理决定,不服者可依法提起诉讼。

5.强制执行

▷ 若法院判决或政府处理决定支持发包方诉求,但承包方仍不履行义务,发包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采取查询、冻结、划拨存款,扣留、提取收入,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等措施,确保判决得到执行。

综上所述,面对承包土地到期不肯归还的问题,发包方应首先尝试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若无效,则可依法通过仲裁、诉讼或政府处理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最终,如判决得不到履行,还可申请强制执行。在整个过程中,发包方应保留好相关证据,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二、集体土地承包到期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期限。既不论是在第一轮承包还是在第二轮承包过程中,如果未达到国家政策和法律所规定的30年承包期限的,都应当延长至30年。而这种延长是在第一轮或第二轮承包期限的基础上延长的,而并非是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期限届满后,重新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者另行发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到期后,由村集体重新发包,并与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重新发包时,由村集体确定分配方案,提交村民大会讨论决定。原则上,以发包时具有本集体成员资格的人员为限来平均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二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三、土地承包合同期满承包人不退还土地如何处理

针对这一情形,应当优先依据包租合同中的详细约定予以回应解决。

通常来看,合同期届满而承包人拒不归还所承包土地的,土地发包方可依法采取法律手段加以应对处理。

首先,我们可尝试与承包方进行良好的沟通协商,明确地告诉他们合同已经达到履行周期,按照法律规定,他们应当按照约定将土地归还给发包人。

如果经过充分的协商但仍旧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向所在地区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除此之外,您还可以选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承包人归还土地,同时承担因拒绝归还土地而给发包人带来的经济损失。

在诉讼过程中,请务必准备好土地承包合同以及其他相关证据,以便于证明承包关系、合同期限等关键性事实。

总而言之,我们需要采取符合法律法规的途径来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土地权益。

与本文相关的参考案例(内容来源于网络收集)

赵某某、黄某某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原告赵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要求被告返还原告的大棚地2亩;

2.要求被告给付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原告土地承包给他人的承包费5000元;

3.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现原告想收回自己的大棚地2亩,被告迟迟不交付,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原告的大棚地2亩及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承包给他人的承包费5000元(1000元×5年)。

驳回原告赵某某全部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赵某某、荆某某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合同纠纷案件,赵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被告返还土地承包费3000元,支付违约金20000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20年12月17日,原告以45000元的承包费承包了被告的67亩水田,承包期限为一年,约定违约金90000元,2021年3月10日,被告称,此土地让被告的父亲抵顶债务,原告家种不上了,当时被告答应将土地承包费退还给原告,另外给付原告20000元违约金,现在承包费尚欠3000元未给付原告,而事实上,该土地被被告承包给了他人,被告的违约行为给原告带来了经济损失,故诉讼至法院。

被告荆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赵某某违约金人民币20000元,被告荆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赵某某土地承包费人民币3000元。

徐某某、赵某某某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原告徐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欠我承包地款90000元及利息9000元,共计99000元一次性还清;

2、被告如不还清,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地收回,原告经营两年,共计234亩,以偿还99000元的债务;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13年末经朋友介绍说大虎山有一片土地承包,我说看看去,到那儿一看可以,就这样我们跟被告承包了234亩地,承包十年,当时租赁费以240元/亩承包,共计560000元一次性付清,当时我经营一年,到2015年原告把地又承包回去了,当时地钱给我一部分,没都给清,当时欠我90000元,说2015年末给,也没给我,一直拖欠到2021年7月25日,我去他家找他,被告和他女儿包括他爱人又给我打个借条,说2021年末必须给清,如不给清地让我种两年,2021年末我又多次找他要,他又推托,就这样我就把被告起诉到法院。

案件受理费2276元,原告徐某某已预交,现由被告赵某某、赵某某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逾期未予缴纳依法强制执行,被告赵某某某、赵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给付原告徐某某承包地款9万元。

与本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用(来源政府网[flk.npc.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缴纳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可以处以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地承包合同到期不退还,承包土地到期不肯归还怎么办”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土地承包合同到期不退还土地的怎么办,土地承包到期不退怎么办

内容投稿:邹若雪

内容审核:王姗忆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土地承包合同到期不退还,承包土地到期不肯归还怎么办/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简单的土地承包合同,最简单的土地承包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26年07月22日
土地承包合同违约该如何去起诉,土地承包合同己终止不还土地怎么起诉

26年07月22日
腾退2020年昌平,果园承包合同到期村不续租怎么办

26年07月22日
集体房屋承包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用地转让法律规定,集体土地承包合同

26年07月22日
土地承包合同手写有效么,土地承包书面合同

26年07月22日
集体土地承包合同最新版,土地承包法最新版本原文

26年07月22日
土地承包合同确认有效吗,确认土地承包合同无效

26年07月22日
食堂承包合同怎么写,承包学校食堂签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26年07月22日
无偿使用土地承包合同,土地由他人无偿使用合法吗

26年07月22日
集体土地承包合同格式,村集体与农户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 后发现有错误 如何纠正

26年07月22日
厂房拆迁是否补偿,公司土地厂房被政府拆迁 补偿款需要交税吗

26年07月22日
土地征收后可以转卖吗,土地征收可以置换土地吗

26年07月22日
征收村土地村民怎样分钱,村里的征地款村民怎么分

26年07月22日
公务员可以分配集体土地,农村户口考上公务员后 土地再次确权时是否能分到土地

26年07月22日
拆迁房屋的土地使用费,老破小的房子拆迁土地使用权是按什么标准䃼偿

26年07月22日
集体土地征迁如果分,农村土地换土地后土地征迁 补偿归谁所有

26年07月22日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河南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26年07月22日
以租代征行为,什么是以租代征土地,以租代征违法案例

26年07月22日
已经征收的土地怎么办,在已经征收的土地上继续使用合法吗

26年07月22日
不,土地被征收,但一直没有收到补偿,土地被征收不给钱怎么办下

26年07月22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6年07月22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6年07月22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6年07月22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6年07月22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6年07月22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6年07月22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6年07月22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6年07月22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7月22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7月22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