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首席团队督导律师,第十二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城市更新与征收拆迁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自2013年初加入在明律所以来,已专注深耕于行政诉讼、征地拆迁领域超过十二年,其带领的团队业务足迹遍及全国三十余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累计主办各类征收拆迁案件千余件,在长期实践中形成了严谨的工作态度与丰富的实战经验,尤其以“逻辑清晰、条理分明、有理有据、收放自如”的庭审和谈判风格赢得认可。
申请拆迁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可遵循以下步骤进行:
1)明确申请对象与内容
1.确定申请对象:拆迁政务公开信息通常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制作和保存。集体土地征收涉及的拆迁信息,则向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
2. 明确申请内容:详细列出所需信息,如拆迁项目的立项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征地批复、征收决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等,描述应具体明确。
2)准备申请材料
1.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从政府部门官网下载或现场领取,填写个人信息及所需信息描述。
2. 身份证明材料: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
3)选择申请方式
1. 书面申请:
▷邮寄申请:将申请表及身份证明材料邮寄至指定部门,信封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保留邮寄凭证。
▷ 当面申请:直接前往政府部门指定接收地点提交申请材料,现场审核材料,不符或缺失会当场告知。
2. 在线申请:利用政府部门提供的在线申请渠道,登录官网完成申请信息填写和材料上传。
4)等待答复与处理
1. 答复期限:行政机关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答复,如需延长,应经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2. 答复结果处理:
▷ 予以公开:按申请人要求形式提供信息,无法按要求形式提供的,通过查阅资料、提供复制件等形式满足需求。
▷ 部分公开/不予公开:说明理由,并公开可公开部分信息或告知不予公开的法律依据。
5)救济途径
若对答复不满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得到答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在征地拆迁中,征收方违反法定程序,造成被征收人利益受损,是拆迁纠纷日益增多的重要原因。
其中发生比较普遍的一类现象就是程序不透明、文件不公开。
老百姓摸不准补偿到底给多少,在补偿出现争议时也找不到合适的依据。
而一旦找他们要说法,他们往往会讲一句“这是规定”,就把人给打发了。
老百姓限于法律知识的缺乏和维权手段的单一,很难和拆迁经验丰富的征收方进行周旋,维权无门很是苦恼。今天,即明拆迁律师就交给大家一块敲开合理补偿大门的金砖——申请信息公开。
我们只要利用好政府信息公开这个武器,找到了征收方的违法点后,无论是复议还是诉讼,都是我们增加补偿数额的重要筹码。在征地拆迁中,政府不公开征收文件,其实是不合法的。
《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条例》还明确提出,乡(镇)人民政府对于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应当公开。 这都说明,政府的征收文件属于信息公开的范围。因此,依法申请信息公开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
即明拆迁律师就曾多次利用信息公开这个手段,为当事人找回了“缺失”的补偿。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可以申请政务公开吗,如何申请拆迁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拆迁可以申请政务公开吗现在,已经拆迁的房子政府能不能做出具体的行政行为
内容投稿:吕昭
内容审核:谢瑞青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