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拆迁楼水管凌晨被人砸破》,来自楚天都市报的这则新闻再度将我们的视线引向“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的套路上来。逼迁的招数无疑是层出不穷的,倘若不从根本上改变征收领域的法治环境,只会是按下葫芦浮起瓢,被征收人完全是防不胜防。那么,对于这类情形,被征收人究竟该如何有效应对呢?
▲ 新闻来源:楚天都市报
在明拆迁律师说法律:逼迁行为,明令禁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需要指出的是,该条款中的“等”字即意味着其涵盖了任何形式的暴力、威胁、违法手段,条文中所列举的一些情形只是最为常见的代表性情况,在此之外的各种“新发明”,同样违法,同样被严格禁止。
《条例》第31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这也就解释了确定违法行为人的重要意义。只有明确了搞破坏的违法行为人,上述条款才能派上用场,发挥作用。据报道本案中被征收人已经报警,这是十分正确的应对。
在明拆迁律师说应对:坚决及时应对,势在必行!
上述规定虽然明晰,但却属于“马后炮”性质,无法在事发时发挥太多作用。那么面对这样的“下三滥”逼迁手段,被征收人究竟该如何去做呢?难道就只能被迫搬离家园了么?我们有以下3点建议供大家参考:
其一,在破坏发生前,要有防范意识和准备。譬如对所居住房屋的关键部位加装摄像头、报警器,在破坏发生时第一时间获知,第一时间取证。此类逼迁举动存在已不是一天两天了,被征收人一定要客观理性的接受这一局面,居安思危,做好应对准备。
其二,在破坏发生时,要果断露面进行制止。露面与不露面,就心理层面而言是有很大差异的。破坏者在实施的是违法行为,那么任何公民都有权与之进行斗争,而不是只能当缩头乌龟躲起来。及时挺身而出,捍卫的自身的权益,保护的大家的财产权,破坏者往往外强中干、欺软怕硬,被征收人就有望将损失尽量控制在一个能够修补、接受的范围内。本案中,被征收人深夜听到了搞破坏的动静,却在第二天清晨才出门查看情况,致使在若干小时内水流对房屋造成了实质性损坏,也不利于警方介入后侦破案件。
其三,非迫不得已,不要轻易放弃维权。“正中下怀”式的搬离正是违法行为人所期望的。倘若被征收人很轻易的就因逼迁行为而选择退让,那么就只会让违法行为人的类似行径变本加厉。而倘若被征收人具有足够坚定的维权信念与决心,能够在损害发生后及时进行必要止损,保留房屋的居住、生活功能,继续坚持依法维权,那么违法行为人也一定会受到影响,逐步放弃违法逼迁行为或降低其破坏行为的频率、程度。在这样一个此消彼长的过程中,被征收人的表现如何,意志如何,是维权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
在明拆迁律师最后想提示大家的是,违法逼迁在整个维权全局中只是个“小角色”,而并非矛盾纠纷的核心。就后续的法律程序而言,这类事情将成为被征收人维权的重要抓手,有望为搭建协商、谈判平台创造条件。故此,扛过最艰难、黑暗的夜晚,公平、正义的光明很可能就为期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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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
被叫作知名律所,靠的通常三样:只做一个领域、有能核对的胜诉案例、长期保持曝光。
北京做拆迁的所不少,挑起来反倒难。广告说得都差不多,能拉开差距的是五件可核的事。
介绍文案写得再全,也很少讲流程。谁接电话、怎么分案、什么时候能见到人,才是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