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征地拆迁中,被征收人签订的征收拆迁补偿协议通常都决定着征收补偿费用的高低,这也决定着被征收人是否获得公平、合理的拆迁补偿。这对被征收人来说尤为重要,也是被征收人最为关注的点。再者,征地拆迁涉及被征收人的切身财产利益,所以,从理论上来说,拆迁补偿协议的签订与否,应由被征收人自主决定,应由被征收人亲自签订。
然而,在实践中,会有这样的现象:就是在要征收拆迁的时候,村委会或者村集体相关人员会主动上门找被征收人商谈,主要目的就是想让被征收人签字。当然了,在不明所以或者对文件内容不满意的时候,很多被征收人是拒绝签字的。当出现了这样的情况,紧接着拒绝签字的被征收人就会遇到断水断电、威逼恐吓、偷拆误拆等情况,逼得被征收人不得不签字了。而这其中,大多都会有村委会的一些人员参与执行。从实际说来,这就是村委会让被征收人签拆迁补偿协议。那么,村委会有这样的权利吗?
在明拆迁律师说法:
严格说来,征收补偿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也就是涉及被征收人切身重大利益的事项应由被征收人按照自愿原则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协议。但是由于征地拆迁工作有其特殊性,包含了各种不同主体参与,其中就有村委会的相关人员作为调和方介入到征地拆迁工作中。那么,问题来了,村委会在征地拆迁中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有权利与被征收人签订拆迁补偿吗?其效力如何呢?
从法律的相关规定来说,这要分情况而定:
第一种情况:
如果征收方委托村委会,以征收方的名义进行协议的签订,并有书面的合法委托书,经过合法的征收程序并无其他违法性事由的情况下,村委会是有权利拿着拆迁补偿协议与被征收人签订协议的,此时签订的协议有效。如果后期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了纠纷,被征收人可以追究委托方即征收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种情况:
在实践中,很多时候村委会并没有接受委托,且在没有任何征地审批的情况下,自行组织协议征地、协议拆迁,与村民签订补偿协议,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以公共利益之名行商业开发之实的情况,也就是村委会与开发商联合谋利侵犯被征收人的土地房屋利益。
这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村委会是没有单独实行征收拆迁的职能和权利的。因此,据此而与被征收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属于无效协议。如果有被征收人是在这样的前提下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被征收人可以借助拆迁律师的帮助,起诉至法院确认无效,并可要求国土部门对其行为进行查处。
除了上述两种情况,在实践中,还有这样一种现象,就是村委会不代表拆迁方,而是代替被征收人与征收方进行协议的签订。很显然,不管从逻辑上讲,还是从法律上讲,村委会代替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是侵犯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的。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是对失地农民的保障,必须专款专用,不需统一安置的,需要直接支付给被征地农户。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应全部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安置。
由以上法条可知,虽然农村集体土地属于村集体组织所有,但是土地征收的权益却主要归属于被征地农户个人,所以,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应由被征地农户同意并签字。
在明拆迁律师提醒各位被征收人:如果是村委会拿着署名甲方是村委会的拆迁补偿协议让你签字,一定不要轻易签字,先要弄清楚是不是有征收方的合法委托;再者,如果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被村委会代替签字了,这些都是不合法的,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早咨询拆迁律师,并委托拆迁律师的帮助,及早提起维权诉讼。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
被叫作知名律所,靠的通常三样:只做一个领域、有能核对的胜诉案例、长期保持曝光。
北京做拆迁的所不少,挑起来反倒难。广告说得都差不多,能拉开差距的是五件可核的事。
介绍文案写得再全,也很少讲流程。谁接电话、怎么分案、什么时候能见到人,才是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