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随着城镇化速度加快,土地征收的范围也越来越广,在征收土地的过程中自然而然也出现了诸多乱象,不同程度的侵害着被征收的农民朋友的补偿利益,损害民生建设。针对此,对于涉及到切身利益的被征收人,就很有必要知道在征收拆迁中,到底是哪些“乱象”损害了自己的补偿利益。据此,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告诉你,这样征收集体土地是违法的。遇到以下的情形,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早进行法律救济维权。
一、征收储备土地
所谓储备土地,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在批准权限范围内,对通过收回、收购、征用或其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储存或前期开发整理,并向社会提供各类建设用地的行为。
从法律上来讲,储备的土地要经过招拍挂等程序,来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所以,不能随意被征收。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储备复耕种。
因此,把集体土地征收后作为储备用地闲置的话,这种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法律规定。被征收人是可以进行维权救济的。
二、征收主体不明确
实践中,常会遇到村委会、村集体或者乡政府等人员单位对土地进行征收。等发生土地的纠纷矛盾时,村委会等就会以自己不是担责主体推脱责任。这时候,受损害的被征收人就完全不知道该找谁来赔偿或者补偿自己的损失了。
在明拆迁律师说法:对于这样的情况,归根究底还在于土地征收主体的错误导致。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由此可知,实施土地的征收至少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而所谓的村委会、乡政府等是没有权力进行土地的征收的。在明拆迁律师提醒大家,如果没有政府的征地批文的话,是属于违法行为,被征收人是可以拒绝征收的。
三、以租代征
很多农民可能遭遇过这样的情况:就是快要临近征地拆迁的时候,就会有相关人员告知:“为了生态农业、高效农业或者是为了修建公共设施等等,需要租用农民土地进行建设……”或者会突然知道某用地单位或个人直接与村委会签订了协议租赁土地;也有基层政府直接租赁、转租农村集体土地等等的现象。
这就是典型的“以租代征”。从事实角度来说,“以租代征”对征收拆迁方来说是一本万利的事情。而对被征收的农民来说,会导致农民的耕地或用地减少,间接损害农民的经济利益收入。在征地拆迁中,征收方可以据此大幅度降低对农民朋友进行补偿安置的成本。
在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第六款规定:禁止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禁止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批地行为;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占地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国土资源部《关于坚决制止“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紧急通知》国土资发[2005]166号文规定:
为从严从紧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坚决制止"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因此,在明拆迁律师要告诉各位被征收人:征收集体土地必须给予足额补偿,绝对不允许以租代征的违法占地行为。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时进行法律维权救济。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从事征地拆迁维权的律师事务所
免费咨询电话:
拆迁律师:400-8019-299
北京拆迁律师:400-8019-299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