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重大建设项目可以先行用地已是《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中的明文规定。只是先行用地也需要有“批文”,而不是“正在报批中”就可以开工建设的。而协议永远都不能替代批准文件发挥法律效力,依法征收不会是协议征收!
本案当事人是广东省中山市黄圃镇某村第十六股份合作经济社的村民。2017年9月16日,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中山市黄圃镇土地房屋征收中心与村委会签订《广州南沙港铁路项目征地补偿协议》,约定因广州南沙港铁路项目建设,需征收该村第十六股份合作经济社138.263亩的土地,该经济社的大部分村民有异议。
2017年11月,广州南沙港铁路黄圃货场建设项目在其合作社一百余亩的承包地上进场施工,强行填平村民养殖渔塘,强行铲除村民种植的香蕉苗。施工人员没有给村民出具任何法律手续,村民阻拦施工反被他们殴打。村民报警,公安机关以双方有征地补偿协议,村民无权干涉施工为由不予立案受理。股份合作经济社的村民决定委托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杨海军律师维权,推翻村委会与镇政府、征地部门业已达成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在明律师
了解案情后,以征地补偿安置协议违反《土地管理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的规定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确认涉案补偿协议无效。
本案中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涉案村民就施工方将淤泥堆放在涉案集体土地上的行为向中山市国土资源局申请了土地违法查处。市国土局作出告知称“涉案铁路建设系国家重点项目,相关用地手续正在报国土资源部审批”,并对在获批前堆放淤泥的行为作出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对此案立案依法查处。由此可见,涉案项目采取的先行用地程序。但即便如此,也要在自然资源部获批才可以动工,而不可以“未批先占”。而通过此案,我们也看到了土地违法查处申请在征收维权中的重要作用,这一维权工具值得广大被征地农民考虑。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根据以上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并组织实施。而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已经是实施征地的行为,在没有批准征地的情况下实施征地,违反法律规定,征地协议自然是违法的。
在明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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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
被叫作知名律所,靠的通常三样:只做一个领域、有能核对的胜诉案例、长期保持曝光。
北京做拆迁的所不少,挑起来反倒难。广告说得都差不多,能拉开差距的是五件可核的事。
介绍文案写得再全,也很少讲流程。谁接电话、怎么分案、什么时候能见到人,才是真问题。